賣官書記:領導開會也有「出場費」
19日上午,四川省繼續審理最大一起的「書記賣官案」,犯罪人楊毓培楊面對大批指證他貪污的證據時,對竟然在庭上稱:我作為一個領導,每次開會都會發錢(給我)的,不論大會小會。這筆錢也沒給我算進去,這話在某種程度上揭出了一種官場不正之風,官員也有「出場費」。據中國青年報11月24日報導,楊毓培在庭上的這番詭辯,不禁令人反思,如果真像楊毓培所說的「開會都會發錢的,不論大會小會,是僅僅發生在他身上,還是其他官員身上也或多或少地存在?是不是領導幹部出席某個會議、某個企業活動,主辦方也會給領導發錢,而且是級別越高,發的錢也越多呢?
曾有這樣一個報導:陝西省山陽縣委、縣政府幾位主要領導在某水電站開工儀式上剪綵時,工程投資方負責人丘某在眾目睽睽之下分送紅包給剪綵領導,有的領導當仁不讓直接收下,有的半推半就,台下群眾噓聲一片。丘某說,這是我們企業的慣例。「出場費」現象由此可見一斑。
組織者用這樣的方式送錢最為巧妙。紅包的金額不大,不會對領導造成心理威脅,但領導心裏會有數的,而且利用這樣的方式探探行情,如果領導笑納,日後可以送更多的錢。
對於領導來說,借開會、剪綵等活動收點「小錢」也是樂此不疲,雖然錢不算多,對方也沒有什麼事相求,收這樣的錢似乎算不上受賄。但是如果領導把有限時間花在這些意義不大的應酬性活動之中,勢必會影響到其他重要事務的處理。這對一些自我約束能力不強的領導幹部來說,就是走向腐敗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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