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說紛紜的保健品行業2003年銷售收入達300億元左右。作為新興產業,其發展規模依然不可小視,但其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欠佳也是不爭的事實。多少名蓋天下的企業頃刻間倒下,多少耳熟能詳的品牌漸次成了回憶,這都成為我國保健品行業「還不夠健康」的真實寫照。
審批:規範之中的氾濫
為規範保健品行業的四面開花、廣種薄收行為,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實行保健產品的審批制度。亦即,要想把食品等上升到保健品的「高度」,需要履行報批程序並獲得批准文號。衛生部也為此建立了一整套規範制度。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為了整治保健品行業的混亂格局,規範其發展行為。但從實施的效果上來看,與規範保健品行業的良好願望還有不少差距,這與「亂」批和不嚴謹有很大關係。
據有關資料顯示,截至2003年7月,衛生部總共給 5000多種保健食品簽發了「准生證」,平均一年審批700個左右的保健食品。如此快速的審批,很難發揮「審」的威力,倒是突顯了「批」的權威。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保健品滋生了一批「文號」經紀人,企業只要付10萬元左右的費用,這些「能人」即可代理審批事宜,比親自報批速度快得多。
審批不嚴謹、「權威」機構太多也是造成市場混亂的因素之一。比如,日前廣泛引起爭議的靈芝類保健食品抗癌的問題就與審批有關。「僅僅是做過動物實驗,加上一些所謂『權威』機構出具的一些實驗報告,就審批靈芝類保健食品具有『輔助抑制腫瘤』的功能,未免太草率」。藥學專家質疑,沒有做過人體試驗和臨床,何以證明它對腫瘤有療效。還有像中科孢子油一類產品,企業自稱獲得4項國家專利,濃縮了靈芝孢子中全部有效成份,並稱這項「中科院的科研成果走在了國際抗腫瘤的前沿」,果真如此嗎?讓人疑惑。中國藥理學會理事長林志彬教授11月5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肯定地答覆:我們做的藥理實驗,沒有發現靈芝孢子油對癌症起作用。一個不能經過反覆實驗驗證的成果難道也是「科學」牽那麼什麼機構才是權威機構?更讓人疑惑的是,成份相同或主要成份相同的保健食品獲得的批准功能卻各不相同。可以說「亂批」成了靈芝類產品「爭相抗癌」的藉口,也是保健品行業健康發展的隱患。
生產:因陋就簡或借雞下蛋
據資料顯示,我國生產保健品的企業有幾千家,僅生產口服類保健食品的企業就有3000多家。「只有少數已成規模的企業具有自己的生產基地,絕大多數保健品企業靠委託加工,業內戲稱『無廠工業』,當然,作坊式工廠也不少」。在保健品行業浸淫多年的張先生自暴家醜,先搞一個配方,再拿一個批號,找一家企業生產,剩下全靠廣告。一些企業花幾十萬元便建成一條「高科技生產線」,也僅僅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和宣傳的需要。在只重銷售不重生產的慣性思維下,其工藝標準、質量標準如何保障已變得不重要,因為在「投機分子」眼裡產品只是「道具」,如何「吆喝」才是「真諦」。
生產亂還體現在原料來源上。目前在市場上能見到的靈芝類保健食品就達20多種,其生產原料從何而來?多少企業有自己的種植基地?「個別企業有,多數企業沒有」。張先生告訴記者,有的企業靠收購原料維持生產,有的乾脆把靈芝子實體直接研磨灌成膠囊「濫竽充數」,還有一些企業在靈芝原料裡摻入麵粉「以假充真」,更有甚者在原料里加入一些化學藥品「強化效果」。
品種多、工廠少、原料來源少是保健品行業的基本現狀。在此背景下催生出的保健食品的質量能讓人放心嗎?
銷售:編織美麗的謊言
「假話講千遍就會成真理」,這句政治投機分子的座右銘,今天成了部分保健品經營者的「成功法寶」,只要提煉出概念,編好謊言,「剩下全靠廣告」。
壯陽類保健品比「偉哥」效果好,還沒有副作用;減肥類保健食品讓你立即「飄飄欲仙」,你能不信;靈芝類保健食品可以抗癌,大有拿「諾貝爾」醫學獎的氣概……這些花樣繁多的概念多數是美麗的謊言。更有像「仙牌靈芝茶」之類的「畫蛇添足」者,惟恐抗癌功能還不夠「美麗」,又加上一些「抑製糖尿病併發症」、 「雙向調血壓」、「女士痛難言,仙茶除隱患」等花環。其實,剝去花環便見真身:它的保健功能僅僅是免疫調節、耐缺氧、抗疲勞。業內人士指出:「靈芝本是民族醫藥的瑰寶,它也曾演繹過許多美麗的傳說,多數企業能夠合理地對靈芝進行開發、利用和保護,但也有一部分企業在開發利用靈芝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利用虛假之宣傳,恣意誇大其功效,實際效果是破壞了靈芝的聲譽。
據瞭解,保健品銷售被業內人士分為南北兩派,其要義是廣告,但運作手法各具特點。南派運作表現形式為終端鋪貨、廣告支撐、進店助銷,在藥店、在食品超市總有企業派駐的營業員,向顧客介紹產品「功效」,冷不防的讓你上當;北派的手法較為離奇大膽,著重表現在「游擊戰」上。比如,保健品經營者從企業按每盒16元的價格買斷某一劣質靈芝膠囊的經銷權,然後選擇一個城市把其價格定位在320元一盒,開始進行鋪天蓋地的廣告轟炸,隨後邀請一些專家或「假專家」舉行講座或義診,採取買一送一的銷售手法,讓人感覺「佔了便宜」,誘人上鉤。逢重大節日時,便藉機進行強力促銷,宣稱買一送二,讓你感覺「佔了大便宜」,你能不上當?買一送二後的價格也超過100元,是16元進價的數倍。至此,該「團夥」的運作便大功告成,擇機換品種或換地方「從頭再來」成了這夥人的致富套路。可以說,「游擊戰」讓本已混亂的保健品市場雪上加霜。
監管:期望成為泡影
廣告無疑是保健品銷售的最重要手段,廣告監管承擔著規範市場的重任,也是人們最後的期望,但現實並不容樂觀。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公布了今年第3季度違法廣告監測結果,結果顯示在今年8月9日至15日的一週時間內,在國內食品廣告發布量較多的61種報紙發布的 694條食品廣告中,竟發現違法或者涉嫌違法廣告413條,違法(涉嫌違法)率高達59.51%。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保健食品上,包括在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宣傳治療作用,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此外,一些保健食品廣告中使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還有一些保健食品廣告內容超出和擴大衛生部核發的保健食品證書中的功能,尤其是靈芝類保健食品廣告,超出核定功效範圍宣傳對腫瘤的治療現象比較突出。
從微觀上來看,情況也不樂觀。據合肥市工商局今年8月份的廣告監測結果顯示,共監測出違法違章廣告1211條,綜合違法發布比例為7.78%,違法發布廣告最多的商品與服務是保健用品,佔全部違法廣告的88.37%。發布10次以上違法廣告的保健食品有:中科孢子油、腦力智寶、旗人等7個產品。
《廣告法》已實施多年,相應的規範條例業已健全,可違法廣告依然氾濫,既助長了保健品經營者的氣焰,也影響了保健品行業的健康發展。誰該為這個市場負責,值得有關部門深思。
(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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