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動中日外交部!市政協親自組織偷渡日本
為牟取非法利益,原桂林市政協委員、桂林棋院院長王民學夥同他人,以進行文化交流為名,組織14人偷渡日本,從中獲利80萬多元。11月12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偷越國境罪判處首犯王民學有期徒刑15年。索函赴日「賽棋」
2003年4月,在桂林市舉行「百色天坑杯」中日韓女子圍棋冠軍對抗賽期間,時任桂林棋院院長的王民學向日中文化協會提出,組團赴日進行圍棋比賽回訪。
5月,日中文化協會同意由其擔保並邀請桂林棋院到日本比賽。王民學即將此消息告知無業人員肖軍,讓他想辦法弄簽證。肖軍提出可以藉此機會組織人員偷渡日本,從中獲利。經商量,兩人作了分工:由肖軍負責組團和辦理護照等事宜,王民學則負責索取日方邀請函促成簽證及帶團到日本。
為了找「客源」,肖軍讓福建無業人員鄭雄尋找願意偷渡的人,每人收18萬元的費用,鄭可從中提取l萬元作為「報酬」。鄭雄通過吳某、阿娟(均在逃)等人在福建省找到30個人,並將他們的相片、身份證及戶口本複印件等郵寄給肖軍。
2003年7月底,王民學以將到日本比賽的名義,將這30個人的名單傳真給日本日中文化協會。同年8月12日,日中文化協會理事長上山卓司正式發出邀請函,邀請王民學等31人赴日進行圍棋友好比賽。王民學將邀請函轉給肖軍,叫其盡快辦理出境手續。肖軍即找到廣州的黃少維幫忙。黃少維通過各種手段,很快為這30人辦到了護照。
偽造虛假身份
為使日方盡快簽證,肖軍按王民學的要求將這批準備偷渡的人員填上圍棋段位,並編造好他們的單位在職證明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虛假材料交給鄭雄,經其在深圳、廣州等地找人進行電腦製作後,再轉交王民學傳真給日中文化協會。之後,王民學兩次寫信給日中文化協會,證實該團人員均系桂林棋院會員,且是經過選拔的和擔保的。2003年9月25日,王民學向日中文化協會出具保證書,以棋院院長的名譽保證該團在訪日期間遵守日本法律。
2003年11月7日,這30人中有28人獲得了赴日簽證。王民學等決定首批先帶14人偷渡日本。這14人從桂林飛到深圳,再從深圳出境到香港。同年11月25日,王民學在香港機場與這14人匯合後,由他帶隊乘飛機到達日本大阪市。當晚郭某、鐘某等14名偷渡人員逃散失蹤。王民學見此情況,於11月27日倉忙從日本橫濱市回國。
驚動兩國外交部門
「棋院會員」逃散的消息,驚動了日中文化協會。協會懷疑這是有預謀的組織偷渡,遂向日本外務省報告,並通過外交途徑反映到了我國外交部。國務院有關領導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廣西公安部門盡快偵破此案。2003年12月20日,王民學被中共桂林市紀委「雙規」;同年12月29日,桂林市監察局以王民學私自帶團出國,造成集體出走,已涉嫌犯罪,向桂林市公安局移送立案。隨後,同案犯肖軍、鄭雄和黃少維分別在廣東省深圳市、廣州市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查,在這次偷渡中,王民學一夥共收得偷渡人員80多萬元的費用,其中肖軍分得2l萬元,王民學得15萬元。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王民學、肖軍、鄭雄、黃少維等人的行為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據此,法院判處王民學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5萬元;同時分別判處肖軍、鄭雄、黃少維有期徒刑14年、12 年、8年,各處罰金15萬元、10萬元、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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