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被撞的情侶均20多歲,男死者名叫廖凱(音),女傷者畢彩霞(河南人)目前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警方最新消息稱,懷疑肇事的車主姓賀(車牌號粵AEK66×),已在高速公路上被截獲,事件目前仍在調查中。
兩人被撞飛出近20米
昨晨1時30分,記者趕到事故現場看到,路面尚留有一雙紅色女裝拖鞋和一隻黑色男裝涼鞋,幾攤血跡清晰可見。目擊者稱,遭撞飛的一男一女已被送往附近醫院搶救。
參與追截逃逸車的的士司機蘇某回憶說,昨晨零時30分左右,他開車沿濱江東路自西向東行駛至黃金海岸泳場門前路段準備掉頭,只見一男一女自北向南準備橫穿馬路(沒走人行道),他們剛走到馬路中間,一輛黑色奔馳旅行車迎面高速駛至,瞬間將兩人撞飛出近20米,兩人落地後抽動幾下便不再動彈。
路邊的其他目擊者稱,當時未見奔馳車有剎車的跡象,記者在現場也沒看到剎車痕跡。
肇事者騙過警察逃逸
的士司機蘇某稱,奔馳車撞飛兩人後,車內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搖開車窗探頭查看,見兩人躺在地上沒有動靜後,即想離去。此時,駕摩托車途經現場的一名警察當即上前質問。奔馳車上的男子卻用手指著蘇某開的出租車,說那才是肇事車。警察聽後立即開車過去盤問蘇某,奔馳車司機卻趁其不備,掉頭就逃。
警察見狀立即駕車追趕,蘇某見開奔馳車的男子如此「沒人性」,也立即加入追截。蘇某稱,他駕車由濱江東路穿越中大北門隧道後,轉入下渡路一直追至新港中路,此時恰好遇紅燈,奔馳車便沖紅燈逃掉了。
男子搶救無效女子垂危
昨晨3時20分左右,記者在新海醫院的急診部外見到了女傷者畢彩霞的幾名朋友,一男子稱,出事前畢是同男朋友一起出去的。「當時,我一個住在出事地點附近的朋友聽說車禍後,立即到現場觀看,卻發現女傷者是畢彩霞,是他隨後通知我們趕到醫院的。」
醫院一名姓林的醫生說,兩人於28日凌晨1時左右被送到醫院,從CT檢查的情況看,女子腦內嚴重出血,需靠儀器、藥物維持生命,隨時會死亡。
記者昨天下午發稿前從醫院獲悉,男傷者已於昨天上午9時32分死亡,而死者家屬仍未趕到醫院。
「我開到80公里時速還追不上」
根據事故現場一市民的敘述,記者多方打探,終於找到了追截肇事車的民警,一位近50歲的爽直山東漢子---廣州鐵路公安局刑偵處民警孫建平。
「做了30年警察,這些都是分內事。」孫建平在見到記者時表示沒有什麼好說的,記者多番詢問後,他才說了當晚事情的經過。
據他介紹,當時他剛從外地出差回來,當他駕摩托車沿濱江東自西向東行至黃金海岸泳場時,看見對面車道路面上躺著一男一女,地上還有一片血跡,一輛黑色的旅行車正停在兩人旁邊,他立即開車到旅行車前質問司機為何不下車救人,豈料司機慌忙指著路邊一輛出租車,並稱撞人的是該出租車。孫建平立即上去攔住出租車,但一看出租車並沒有撞過的痕跡,連忙調頭去找旅行車,但是該車已調頭並朝東飛馳而去。
「那輛車速度很快,我開到80公里時速還追不上,追著追著,我隱約看到一輛黑色的旅行車在下渡路口拐了進去,並開進了一座商業大廈的停車場,我追過去並出示了證件後到停車場一看,該車也沒有被撞的痕跡,於是立即報警,接著就離開了現場。」
肇事逃逸
或傾家蕩產兼坐牢
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肇事逃逸者規定了相當嚴厲的懲罰,撞死人後的賠償比以前多了許多。
據瞭解,司機撞人後沒有馬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報警,其行為導致搶救受傷行人時間被拖延結果致死,已經屬於犯罪行為,司機很可能要坐牢。另外,肇事逃逸的最直接後果就是該司機將被交警部門吊銷駕駛執照,且記錄在案,終身不能再考駕駛證。
新法中還規定,撞死人的司機必須負全部民事損失賠償。當中明確規定,撞死人後的民事賠償,以當地的年人均可供支配收入為界定,賠償限額由以前的10年延長到20年。廣州市今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萬餘元。這意味著司機撞死人後要賠超過24萬元,這還不包括死者家屬向法院起訴所要求的其他費用。
肇事車時速料超百公里
出事奔馳能在瞬間將人撞飛近20米,有專家估計當時車的時速很可能超過100公里。
據目擊者透露,撞人奔馳並非轎車,車型類似麵包車。汽車業人士指出,目前市面上類似麵包型的奔馳車約有三種,分別是ML320、ML430和ML5。價格在28萬元/輛-86萬元/輛。
其中ML430配備4.3升8汽缸的發動機,功率為268馬力;而新式的ML55裝有一個5.5升、342馬力、8汽缸的發動機。
留心夜間「飛車」黑點
廣州每天平均有500多輛新車「落地」,越來越多人擁有自己的私家車,這本是好事。但每到夜間,在廣州較寬闊的馬路上,卻經常能見到「亡命飛車」。以下是一些「飛車」黑點,請市民注意---
濱江東路、黃埔大道、中山大道、東風路、二沙島、天河路、康王路、內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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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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