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皇帝是如何選秀女的
歷代皇帝都有自己的后妃來源,清代皇帝與歷代不同,它創立了具有自己特點的「選秀女制度」。如果按照愛新覺羅.溥傑的夫人嵯峨浩的《食在宮廷》中的說法,選秀女之事從順治二年起「直到康熙帝之後,這種事一次也沒有發生」。事實並非如此。
順治皇帝六歲登基,十四歲舉行大婚,二十三歲死去,在位十七年。前七年由多爾衰攝政,那時順治才十來歲,自然不會有選秀女這事,多爾衰雖然專橫,卻從未選過秀女。順治七年(公元一六五○年),多爾衰病死。翌年順治帝親政,同年舉行大婚禮,冊立枚爾沁蒙古舊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女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但順治十年八月,即以皇后乃「睿王於朕幼沖時,因親定婚未經選擇」「與朕意志不協,宮閫參商」為由,下令將其降為靜妃,改居側宮。
順治十年十月,他下令「選立皇后,作範中官,敬稽典禮。應於在內滿州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選擇」。這次選秀女,從上諭頒布後,直到第二年五月,才擇定科爾沁蒙古鎮公綽爾濟之女,廢後靜妃的值女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並於同年六月舉行了大婚禮。
儘管順治在前述上諭中沒有使用「選秀女」這一詞,但為解決皇帝配偶,而在滿蒙官民女子中大規模閱選的作法,與後來的所謂「選秀女」活動是完全一致的。實為清代皇帝第一次選秀女。
形成定制以後,即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內部選一次秀女。其目的正像清人吳振或指出的「或備內廷主位,成為皇子皇孫栓婚,或為親郡王及親郡王之子指婚」。即是說,不僅皇帝的后妃要從旗籍女子中挑選,被選中的八旗秀女,有的可能要配給皇帝的近支宗親。
選擇作為后妃的秀女有嚴密的定制。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眩凡年齡在十三至十六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須參加閱眩嘉慶六年(公元一八○一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不能例外。秀女年滿十三歲稱「及歲」,超過十六歲稱「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再參加挑眩如因故未能閱選者,則必須參加下屆閱選,否則雖至二十餘歲亦不能出嫁,違者將受懲處。凡應選的旗女,在未閱前私自與他人結婚者,也將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即使的確殘疾不堪備選者,亦須各旗層層具結,呈報本旗都統,然後由都統咨行戶部上奏皇帝,才能免眩乾隆六年時,兩廣總督瑪爾泰的女兒恆志,年已過十七歲,但從未入選秀女,瑪爾泰為此曾專摺奏請為女完婚,結果遭到皇帝的斥責。
選中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屆時,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准,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準備入眩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后們選看。選看地點各朝不盡相同。同治年間慈安和慈福兩位皇太后曾在「靜恰軒」選看秀女。而光緒皇 帝的后妃則是在西宮體元殿選看的。
《養吉齊叢錄》曾記有嘉慶、道光年間選秀女的經過情況:挑選八旗秀女時,每日選兩旗,以人數多寡勻配,不序旗分也。挑選之前一日,該旗參領、領催等先排車,如挑正黃、鑲黃兩旗,則正黃之滿、蒙、漢分三處,每一處按年歲冊分先後排定,然後車始行。首先是正黃之滿州,繼而蒙古、漢軍。接著是鑲黃之滿、蒙、漢,貫魚銜尾而進。車樹雙燈,各有標識。日夕發軔,夜分入後門至神武門外,候門啟,依次下車而入。其車即由神武門夾道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直至北街市,還繞入後門而至神武門,計時已在次日巳午之間。選畢者,復依次登車而出,各歸其家。雖千百輛車,而井然有序,俗謂之排車……應選女子入神武門至順貞門外恭候,有戶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時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留者,謂之格牌子。其牌子書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滿州人(蒙古、漢軍,則書蒙古、漢軍)。入選秀女,凡獲得皇帝封號者,至死不得出宮另嫁。被選定為皇后的秀女,還必須通過大婚禮,則大清門、午門入宮,至坤寧宮完婚。
宮女,指在宮中供役使的女子。宮女的上層,為宮中女官。歷代宮女也都要經過挑選才能入內廷服役,如漢朝的家人子、採女等,都是從民間採選而後入宮的。明代挑選宮女皆奉欽命而行,如洪武十四年(公元一三八一年)下令從蘇、松、嘉、湖等地及浙江、江西二省選民間十三歲以上十九歲以下女子以備後宮,選三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無夫婦女以充女官。
清朝除秀女外,也選宮女,有的宮女入宮以後,還可晉封為內廷主位。
宮女是在內務府包衣、佐領下的女兒中,每年引選一次,由內務府會計司主辦。她們在宮中的地位無法和秀女相比,主要是供內廷各宮主位役使。清代選宮女的具體做法與選秀女大體相同。
在民間廣選美女,以充實後宮,對平民百姓而言,完全是一種虐政。十三歲以上的女子部被禁止結婚,居家待眩而有的女子甚至終生獨守空房不能結婚。
諸多女子一旦被選中。這就意味著骨肉分離,一入深宮,不知幾時才能與家人相見。難舍難離,抱頭痛哭者不知有多少人家。
富豪之家則以金錢賄賂有司,以求放過愛女,或買下窮家姑娘頂替;懷恨之家,則相互告密,暗施手段,一心要把對方的女兒送入深宮。
地方官吏則藉機敲詐,挾嫌報復,胡作非為,欺壓良善。總之,選美女的惡果是造成了社會的動盪和混亂。
選入宮廷的美女也絕非升入天堂。極少數人固然可成為后妃,似乎一步登天,但「入宮見嫉,峨盾曾有人妒」,后妃之間爭寵暗鬥,心懷殺機,富麗的宮廷中,卻處處是陷阱。今日受寵一時,明日則禍福難測。更多的人則被幽閉深宮,戰戰兢兢,為人僕役。
明朝嘉靖皇帝在位期間,屢選民女入宮,宮女本已積怨;他又以苦役對宮女百般折磨,動輒鞭打。宮女楊金英等人逐奮起鬥爭,用繩索把這位皇帝勒得眼突舌伸,連聲怪叫,險些嗚呼哀哉。
清朝咸豐九年(公元一八九五年)冬,亦有一應選女子當著主選官吏的面,責罵皇帝。《湘綺樓文集》載:此直辭女童為滿人。「咸豐九年冬,選良家女入宮,引見內殿。上親臨視女童」。諸女於清晨入宮,「天寒,上久不出,諸女立階下,冰凍縮蹙,莫能自主。女童家貧,衣薄不堪其寒,屢欲先出。主者大嗔怪,固留止之,稍相多論。女童大言日:『吾聞朝廷立事各有其時,今四方兵寇,京餉不給,城中人衣食日困,恃粥而活。吾等家無見糧,父子不相保,未聞選用將相,召見賢士。今日選妃,明日挑女,吾聞古有無道昏君,今其是耶……』」在皇帝的家裡,責罵皇帝,慷慨陳詞,理直氣壯,痛快淋漓,喊出了老百姓的心聲。其膽量、見識,難能可貴。
面貌俊朗的光緒是清代帝王中后妃最少的一位,只有一後二妃。下面便是其傳奇的選秀女的故事:
1888年,體和殿,光緒18歲。選 秀女活動開始。
經過多次篩選剩下的五名秀女依次排列:
1、是慈禧兄弟桂祥之女;
2、3、是江西巡撫德馨的兩個女兒;
4、5、是禮部左侍郎長敘的兩個女兒。
慈禧太后上座,光緒站立一旁。前面擺著一張小桌,上面放著如意一柄,繡花包兩對。按規定,選中皇后授予如意;選中妃子則授予荷包。
一開始慈禧故作姿態,堅持讓光緒自己選。
於是,光緒慢慢走到德馨長女(2)面前,正要把如意遞到她手裡,這時慈禧卻大叫一聲:「皇帝」,並用嘴暗示站在第一位的秀女。
光緒無可奈何走到桂祥之女面前,把如意授予了她。
慈禧看到光緒中意的是德馨的女兒,想到她們一旦被選為妃嬪,也會有奪寵之憂。便不容光緒再選。匆匆命公主(恭親王女兒榮壽固倫公主)把兩對荷包交給了長敘的兩個女兒。選後鬧劇草草收場。
桂祥之女就是後來的隆裕太后;
長敘的兩個女兒就是後來的瑾妃、珍妃。
一段晚清最著名的悲劇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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