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程益中除黨籍公職

中國信息中心消息,10月22日正值南方日報創刊55週年,廣東省委當天給南方日報集團送的一份大禮是:開除南方都市報副總編輯程益中黨籍,並撤銷其南方都市報負責人職務。程益中不久前剛從看守所獲釋,法院認為起訴其貪污的證據不足。

據消息人士透露,10月22日上午11點半,正當南方集團領導忙於社慶各項活動時,受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的指派,廣東省直機關紀工委宣布:開除剛剛從看守所獲釋的前南方都市報負責人程益中的黨籍,並撤銷職務。

據悉,南方日報機關黨委、南方都市報黨支部、程益中本人此前對這一處分決定毫不知情,當局沒有事先打招呼。處分決定顯示,廣東當局仍然認定,當年南都報編委分配58萬元獎金屬貪污。王華元現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分管公檢法司和紀律檢查。

消息人士說,當天得南方日報全文刊登了廣東省委書記對南方日報創刊55週年的賀詞。下午,慶祝活動如期在廣州珠島賓館舉行,廣東省分管宣傳的副書記蔡東士出席並講話。有關對程益中的處分決定在當局的安排下低調進行,在報慶氣氛的掩飾中,當局不顧司法部門的裁決,仍然認定程益中的「貪污罪名」。對程益中的這一處分決定,廣東當地和全國媒體沒有報導,當局也沒有向海外媒體透露。

在南都內部,逐漸平息的「程益中案」,又重新醞釀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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