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張照片 日本居民哥哥在中國被判三年勞教

)「哥哥看起來老了10歲。」手指著照片上的男人,田中裕子女士傷感的說,「因這張照片,我哥哥剛被判了三年勞教」。

田中裕子女士是日本東京都江東區的一名居民。9月30日從美國回來的田中女士接到居住在中國吉林省松原市的哥哥王同春寄來的一封信,和夾在信中的這張照片。

「我看到哥哥老成這樣,大吃一驚。自從2003年9月哥哥從勞教所放出來後,我是第一次看到哥哥的樣子,比我記憶中的哥哥老了至少10歲」。傷感之餘的田中女士趕緊給家裡挂電話,沒想到受到了更大的打擊。家人說9月29日王同春和妻子在去北京的路上被劫持關押,家裡更是被警察抄家,拿走法輪功書籍和光碟。王同春和妻子被關押在不同的看守所,家人去探望時,發現王和妻子都受到了毆打。

收到這一消息的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全球營救委員會的日本份部馬上開始了調查。調查人員把電話打到了松原國保大隊,證實了王同春被劫持的消息。接電話的人員稱,「你們日本越進行營救越給他加罪」。調查員山田把電話打到曾拘留關押王的松江政保科,一名叫王江的官員稱,王同春是因為往海外郵寄照片時在海關被查而被跟蹤的。

這些照片全部是王的個人照,和普通的個人照片唯一不同的是,王在照片中再現了他在2002年3月到2003年9月被關押在吉林飲馬河九臺勞教所期間所受的迫害。

今年53歲的王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判勞教的,因為王拒絕寫申明和法輪功決裂的「保證書」,遭到灌鹽水,酷刑折磨,24小時不讓睡覺。2003年9月王同春被釋放時,腦部損傷,失去記憶力,幾乎無法行走。

王在其中的一張照片上演示了他遭受的「戳肋條」的折磨。王在給妹妹的信中寫道,「第二天高克又指使犯人把我帶到嚴管室,還是讓我放棄大法與師父決裂,我就給他們講師父教我們做好人,煉功強身健體沒有錯。他們就把我捆起來大打出手,我反抗,大喊,他們四、五個人就用破髒布堵我的嘴,用棍子打我、戳肋條、鑽腋下;肉都鑽爛了,棍子打折了,我反抗中破髒布掉了;他們就用棍子別我的嘴,牙齒都別鬆了,又找來白塑管鑽我(專用於不決裂的大法弟子鑽腋下的),疼痛難忍,無法用語言表達,我被她們鑽的軟肋現在還疼。」

然而這些照片和這封信卻成了王再次被勞教的原因。10月15日,家人收到了對王和妻子的勞動教養判決通知。王和妻子分別被判3年和一年9個月。王的判決理由有三個,1。往明慧網發材料;2。給飲馬河勞教所寫過真像信件;3。和海外有聯繫,破壞國家法律。

王妻被判決理由是,協助丈夫去北京,破壞國家法律。
「現在我無法知道哥哥嫂子的下落。我往家裡打過無數次電話但一直都沒有人接聽」田中女士最後說。不過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營救小組的調查人員說,按王的居住地,王很可能重新被送往九臺勞教所關押,而王妻很可能被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兩個勞教所都曾傳出法輪功學員在關押中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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