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原文藝中心副主任馮驥因受賄一審被判11年

今天上午10時,一中院對被檢察機關指控受賄60萬元安排購買、播出電視劇的央視原文藝中心副主任馮驥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馮驥的三個姐姐和央視有關人員前來旁聽此案,22法庭內的24個旁聽席座無虛席。

  馮驥,曾歷任中央電視臺影視部副主任、主任,文藝中心副主任,長期負責中央電視臺的電視劇製作、收購和播出工作。2003年8月初,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將有關舉報馮驥的線索轉給北京反貪機關,當月15日,馮驥被北京市檢察院批捕。他是繼趙安後,中央電視臺內挖出的又一涉嫌經濟犯罪的部門負責人。

  檢察機關指控,馮驥收受黑龍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副秘書長趙某賄賂10萬元,令中央電視臺購買了趙某拍攝的電視劇;收受海南電視台海韻影視節目製作工作室負責人王棟50萬元,為其節目安排黃金時段播出。

  據瞭解,1998年,趙某與人合拍電視劇《滴血年華》,但該劇卻無人問津。此時,該劇導演之妻毛某通過馮驥戰友認識了馮驥,併進行「公關」。 1998年11月,按中間人安排,趙某在馮驥家門口以審片為名將樣帶和一部錄像機交給馮驥。次日,他以馮驥的名字開設了一個10萬元的存單,委託中間人轉交給馮驥。中間人隨後通知,「中央電視臺會收購該電視劇,價格為每集8萬元。」1999年1月,中央電視臺果然按照每集8萬元的價格,與趙某簽署了購買協議。

  2001年年底,馮驥調任影視部副主任後,因幫助安排電視劇《大哥》在黃金時段播出等特殊照顧,該劇合作人王棟將50萬元匯入馮妻信用卡。據知情人介紹,因未親手接過存摺和50萬元現金,馮驥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拒不承認受賄。檢方根據銀行取款單筆跡鑑定、信用卡匯款明細等證實:趙某的10萬元被馮驥親手取出,其中6.1萬元交納了單位購房款,另外3.9萬元轉入了馮妻個人存摺;王棟通過信用卡行賄50萬元。此外,辦案人員還在馮驥家搜出王棟匯入錢的信用卡。

  昨日媒體報導,王棟已被一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


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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