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該「仇富」嗎?
比爾蓋茨是美國的大資本家,世界首富(應該還有比他有錢的,但是他的錢是自己賺的而且可以見光),但他本人同時還是一個高級知識份子和優秀企業家,鄧小平同志說,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我認為管理也應該算生產力,而且是非常重要的生產力。這樣比爾先生也是個先進的勞動者,而且他基本上實現了和員工的共同富裕,他向亞非拉的窮人和防治愛滋病事業經常捐款,為人類進步事業做出巨大貢獻,在任何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也應該被評為勞模,所以以他為偶像的學生很多,往蓋茨臉上砸蛋糕和蘋果派的有,扔手雷和炸彈的還沒有聽說過。而我國很大一部分富人,是讓人佩服不起來的。中國的富人產生於短短的二十餘年中,有門路的,官商勾結起家;沒門路的,為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坑矇拐騙、假冒偽劣,偷稅漏稅,無所不用其極。我國開始時對私有企業的徵稅,一無經驗、二無力度(也有鼓勵發展的成分在裡面),私有企業沒有不偷稅漏稅的,甚至可以說,不偷稅漏稅是富不起來的,更不可能那麼快就積累起驚人的財富,將貧富差距拉得那麼大。
人民對一部分用不正當手段富起來的,資產原始積累階段血腥剝削的資本家那確實是恨之入骨,據我所知,我所在的鄉就有村民外出打工被非法拘禁做苦工,每天十幾個小時打石頭,生死無保障,工錢更不要想,後來好不容易逃出來,自稱萬幸,根本不想也無從去追究對方的責任。勿庸諱言,我國在保護弱勢群體的法律和措施上還遠遠不夠,甚至無能為力。打拐英雄要喬裝改扮去解救婦女,解救自己的親人的群眾要包五卡車人去,追捕嫌疑人要苦主出差旅費,這都不是笑話。
對一頓飯幾頭牛,屁股下面幾層樓的「富人」,老百姓甚至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在許多地方,搞垮國有、集體企業的罪魁禍首往往可以利用他們在職期間得到的灰色收入名正言順的買下「資不抵債」的企業,並且很快能「扭虧為盈」。他們的富裕,建立在無數的群眾的利益被侵佔被剝奪的痛苦基礎上,讓廣大群眾流離失所,下半生無依無靠,病了無錢醫只能等死的境地。
我國現在社會主義的特色之一,每年都有許多的建設資金下撥,但是這些錢最後究竟到了什麼地方,以前的建設資金取得了什麼效益,這是乏人關心的,前不久就有一個皮包公司套取國家幾億的實例,而我也看過一個私營業主被檢察機關請去關了十五天,什麼都是不知道,不曉得,最後無罪釋放,被圈內人評為「信得過的單位」,以至於他官場上的朋友更多了。許多時候,大家都知道有貓膩,在講證據的現在,你就是拿他沒折。
有一種說法,我國要是和美國那樣開槍禁,恐怕不知道要有多少貪官和奸商要成為槍下游魂了。我認為槍和社會穩定本來並無必然聯繫,但是社會分配不公、國民素質低下、不穩定因素大量存在的情況下,槍等危險品無疑會成為社會動亂的猛烈催化劑!
綜上所述,我國人民的仇富,決不是因為紅眼病,而是因為嫉惡如仇。有人認為仇富不對,我認為遠遠不夠,廣大未覺悟的群眾還不知道是誰造成了他們苦難的根源,還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更不知道應該採取什麼措施防止國家的財產被鯨吞蠶食,如何配合黨中央的反腐促廉的總體戰,不但要仇,還要敢於鬥爭,善於鬥爭。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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