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勁松: 雅虎「守法」了麼?

網際網路即時聊天軟體「雅虎通」最近開始在其中文版中設置過濾,針對聊天語句中使用所謂「關鍵詞」的用戶採取「特殊對待」。在「雅虎通」中文版的安裝目錄中,有一個專門協助中國政府封鎖網路的關鍵詞文件(文件位置在 Program FilesYahoo!Messengersfilter.txt),近日有網友公開了此文件中的關鍵詞。目前還不清楚「雅虎通」是否會把聊天中使用「關鍵詞」的用戶記錄下來提供給中國政府。但從技術上講,有了這個關鍵詞文件,這一點也是很容易做到的。

這個所謂的關鍵詞文件的內容,除了一部分和色情、暴力有關,大概有一半的內容,是比較「敏感」的政治詞彙,如:「胡錦濤」、「江戲子」、「中共獨裁」、 「六四事件」,「西藏問題」、「中國政府腐敗」、「中國沒有言論自由」等等,同時還有和老百姓生命緊密相關的非政治用詞,如「大陸隱瞞病情」,「中國政府隱瞞疫情」,甚至還有「真善忍」這樣表達道德價值的詞彙。

雅虎公司為利益而向中國獨裁者屈膝,早已已被世界媒體多次批評。雅虎公司通常的回應是,「我們在中國的公司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那麼這一次,雅虎公司到底有沒有守法?

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第三十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顯然,中國公民使用網際網路通信的時候,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中國公民不但有權不受干涉地談論與政治無關的話題,如SARS疫情,同樣也有權談論任何與政治相關的話題。至於中國公民使用網際網路通信的言論是否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是否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泄露國家機密罪」等,這都只能由中國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法取證、起訴、審判和定罪。按照官方的說法,司法審判權屬於一個國家的主權,不容任何外國團體涉足。所以雅虎公司對中國公民任何內容的通信的監控和干涉,不論以何種理由,都是違法的。退一步講,即使雅虎公司對中國公民的侵權行為得到了中共的「授權」,那麼依照中國憲法,這種「授權」無效,而且中共還有出賣國家主權之嫌。

此外,對於居住在在美國的漢語使用者來說,如果他們的聊天對象是在中國的中文版雅虎通用戶,那麼當他們由於政治、信仰或其他思想見解的原因談論中國的所謂 「敏感話題」時,甚至一旦當中國爆發傳染病而海外的華人想通過雅虎通向國內親人通報疫情的時候,由於中文版雅虎通對於即時通信的監控和干涉,他們顯然是受到了歧視。而這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當然,受到歧視的美國居民有權追究雅虎公司的責任。

我們同時還看到,雅虎公司把「中國政府腐敗」也作為「關鍵詞」,顯然中國政府絕不會因此而杜絕腐敗的發生,但是一個腐敗的政府卻可以使雅虎公司受益:至少它不會支持中國公民追究雅虎公司侵害中國公民自由通信的權利。

但是我們知道,任何形式的腐敗都不會長久,不然也不叫腐敗了。將來中國法制健全的時候,中國公民仍然可以追究雅虎公司的侵權行為。獨裁政權之所以為獨裁,蓋因其不受法律制約。向獨裁政權屈膝者,還談什麼「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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