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之風橫掃中國官場
今年7月21日,有「賭博書記」之稱的陝西省南鄭縣陽春鎮原黨委書記劉貴正,被南鄭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同年2月27日,時任鎮黨委書記的劉貴正突然離家出走,下落不明。南鄭縣有關部門迅速展開調查,發現陽春鎮西漢高速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的400萬元高速公路建設補償款中的97.9萬元公款被劉貴正挪用。
劉貴正挪用巨額公款的目的是什麼?這筆巨款都用到那兒去了呢?!
原來,自1995年以來,劉貴正一直在鄉鎮工作。由於家在縣城,他多次申請調回縣裡,但一直未能如願;而且原來與他平級的幹部都已升遷,就他一人還在原地踏步。他就此總結:光干不行,必須與領導拉上關係。後來他發現,縣裡主要領導喜歡打牌玩麻將,於是,便投其所好,多次陪他們打牌,並故意輸給對方,以「聯絡感情」。但劉貴正每月工資收入僅有七八百元,根本無法支付巨額的賭博欠債,因此,他不得不經常向社會上的人借高利貸,有時一萬元的高利貸一天的利息就達 300元。在劉貴正挪用的97.9 萬元公款中有40多萬是賭博時輸掉的,其餘的40多萬全部用來還了利息。
在南鄭縣,劉貴正既不是挪用公款賭博的第一人,更不是數額最多者。僅今年以來,南鄭縣因挪用公款賭博被查處的幹部就有聖水鎮財政所所長胡漢林、忍水鎮財政所所長羅青雲。兩人分別挪用公款107萬和8萬用於賭博。當地一位幹部道出了官場賭博成風的奧秘:想往上爬或謀取利益,就要融入領導圈子;欲融入領導圈子,就要與領導打牌。這不僅需要牌藝精,還要有悟性:在領導心知肚明中、好像真的一樣將錢恰倒好處地「輸」到他們的荷包。顯然,這個牌不是什麼人都能打的。
那麼,是否類似事件只發生在南鄭縣呢?是否挪用公款賭博者全都集中到了南鄭縣呢?是否其他地方便沒有欲藉此法行賄受賄的違法行徑呢?非常遺憾,回答是斷然否定的。因為,與全國其他縣市比較,南鄭縣並沒有單獨產生這一醜陋現象的獨有的政治社會環境;在相同的大背景下,南鄭縣有的其他地方也會有,南鄭縣正在發生的醜劇肯定也正在其他地區上演。所謂「洪洞縣裡無好人」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這大概也正是中共中央在其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明確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參加賭博的,要從重或加重處分的原因。
劉貴正事件暴露後,漢中市專門發布了《關於禁止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規定》。但是,既然中央的規定也不過是廢紙一張,地方規定還能真正起多少作用呢?當地群眾對此深表憂慮。
其實可以肯定,這項規定根本無法真正落實,南鄭縣領導幹部公款賭博的歪風也不可能真正剎住。有事實為證,中共南鄭縣委副書記王耀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完全就說是業餘時間,學習幹啥,這個也不現實,山區畢竟是(生活單調),但是都有一個度,都是意識到絕對沒有說以這個(行賄受賄)為目的,或者是瘋狂的,幾十元的那種(賭),我們全縣整體都是這樣的」。
在這位縣領導的眼中,賭博現象不過希松平常。那麼南鄭縣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真是僅僅為了調劑生活和娛樂嗎?事實證明,南鄭縣「官場賭博」有自己的潛規則和特殊目的,超越了單純賭博。在領導,它是一種安全便捷的受賄方式,是聚斂不義之財的好門道;在下級,它將行賄合法化公開化,是賭徒謀仕途、公款謀私利的捷徑。「官場賭博」已成為升遷謀利之道。
只要這種一元化的權力體系不改變,只要權力的獲得不是通過競取民意而是組織任命,「官場賭博」就必將不僅繼續在南鄭縣存在下去,而且必然在整個中國官僚體系中保持頑強的生命力。它不僅在程度上將呈不斷上升之勢,甚至可能發展出新的模式。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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