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駕駛行駛證啟用 有效期內舊證仍可使用

10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將按照公安部要求全面啟用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啟用新的駕駛證、行駛證之後,在有效期內的舊駕駛證和行駛證仍可繼續使用。

  新的機動車駕駛證與老駕駛證外觀及大小尺寸基本相同,但兩者之間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別:除將駕駛證正證、副證改為駕駛證主、副頁,並增加籤注欄英文註釋等之外,新駕駛證最引人關注的變化是,修改了准駕車型代號,將駕駛證由原來的14個類別改為15個類別,進一步細化了准駕車型。
  
  比如:原來的C照現在被細分為C1、C2、B1三種,目前持有C照的駕駛員可根據車型轉換成這三者中的任何一種,在換證前不需加考,只要填寫相關申請表即可。而C照換成B1後,則將按照規定每年體檢一次,如果持有C照的人在駕照有效期截止前暫時不想換證,則仍可駕駛C1、C2、B1的准駕車型。
  
  新的規定還給守法駕駛員提供了更多「優惠」政策,如在駕駛證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未達12分的,將換發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而機動車駕駛證10年有效期內每個週期均未達12分的,則可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另外,新的規定確立了准駕車型逐級申請制度,從心理成熟、駕駛經歷角度出發對駕駛重點車型的年齡條件作了嚴格規定。
  
  新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啟用後,原持有的駕駛證正、副證和行駛證副證還在有效期的,仍可繼續使用。駕駛證到期後需要換發新證的,可以到各區縣交通安全學校駕駛證換證中心辦理;行駛證副證籤注滿後需換領的,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一併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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