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舉報網運轉38天被關閉 創辦人狀告政府
僅運轉38天,民間個人網站 中國舉報網即被政府有關部門關閉。昨天上午,這個網站的創辦人、51歲的瀋陽職業舉報人姜煥文,向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和瀋河區法院遞交訴狀,分別要求遼寧省通信管理局和瀋陽市公安局重新開通網站。上述兩家法院受理了姜的訴狀,但是否立案,還得按照法律規定的7日內再給予答覆。對最終結果姜煥文表示不抱太多期望,只是藉此表明自己不服網站被關,以及繼續推動民間舉報業的決心。
中國舉報網開通於7月20日,此前先後在遼寧省通信管理局、瀋陽市工商局和瀋陽市公安局辦理了相關手續,並獲准同意。多家媒體報導後,該網站影響不斷擴大。8月27日,遼寧省通信管理局接瀋陽市公安局決定書,對中國舉報網實施關閉。
瀋陽市公安局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舉報受理屬國家的政府行為、司法行為和權力機關的法律監督行為,個人無權受理公民舉報,更無權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姜煥文以電子郵件形式接受群眾舉報信息並轉交有關職能部門,已屬違法行為。
在網站試運行的38天裡,姜煥文的電子郵箱共收到全國十多個省市自治區的400多封電子郵件,舉報集中在反映司法腐敗、村委會經濟賬目混亂、農村集體土地遭隨意買賣、企業改革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對其中遼寧本省的十多件舉報,姜煥文轉給媒體,使這些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
對其他舉報,姜煥文的打算是「負責依法核實和代為轉交有關職能部門處理,並及時反饋舉報案件查處信息」,加強和黨政部門溝通,做成民間知名舉報網站。但由於網站仍處於更新、建設期,姜還沒來得及做這些,網站即被關閉。
在昨天遞交的訴狀裡,姜煥文認為,刑事訴訟法只能作為刑事訴訟的依據,不能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第84條不是禁止性規定,個人有權利接受他人的舉報委託;另外,他並不是受理舉報,而是把舉報「代轉」給有關職能部門。
這個民間公益網站的另一特點是專業宣傳舉報政策和技巧。姜煥文根據自己多年舉報經驗,蒐集大量資料,在網站上分門別類予以介紹。
姜煥文4年前開始職業舉報生涯,獲舉報獎金15萬多元,但也因此得罪不少人。外出時,瘦小的他常常隨身攜帶三節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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