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抽王」運毒案三華裔保釋

涉案四名華裔男子分別是54歲的李心(Peter Sum Li,譯音)、38歲的馮國富(Guo Fu Feng,譯音)、20歲的曾景俊(Bryan King Chun Tsang)及30歲的多倫多居民馬柏嘯(Bai Xiao Ma,譯音)。

星島日報訊,他們被控合謀販運製作狂喜原料罪名。其中李心同時被加控藏有狂喜、可卡因和大麻作販賣用途的罪名。法官下令禁止報導案情。

李心、馮國富及馬柏嘯的代表律師米克爾森(Brian Mickelson),以及曾景俊的律師伍德爾(Kevin Woodall),分別為當事人向法官提出以現金25000元及有條件保釋,條件包括:獲釋後須向保釋官定時匯報、居於原來居所、不能搬遷,並且要獲保釋官書面同意才能離開卑詩省。他們三人的審訊日期,已定於下月18日早上,在溫哥華省級法院展開。

檢控官德芙琳(Martha Devlin)指出,考慮到馬柏嘯居於多倫多,容許他根據法庭指令的要求,返回卑詩省與律師會面,或獲保釋官的書面同意離開安省。而馬柏嘯同樣獲准以現金25000元及同樣的條件保釋。

至於控罪較多的李心,其保釋聆訊將押後至下週一在溫哥華省級法院繼續。他的女兒昨日也有出席聽審,當獲悉父親未能獲准保釋,一臉愁容。

皇家騎警聯同海關,7月21日在一個來自中國深圳、報稱是「抽王」和米粉的貨櫃內,搜獲近1800公斤的MDP2P製毒原料,份量足以製造逾2100萬粒狂喜。

經過整整一個月的調查,警員再搜查大溫和多倫多多處地方,檢獲逾80萬現金、大批可卡因、大麻和私煙。涉案四人先後被捕或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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