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姐到底受過什麼酷刑

江姐,本名江竹筠,地下黨組織內一般都稱她「江姐」。1948年初,她的丈夫彭詠梧(中共川東臨委委員、下川東地工委副書記)在下川東領導農民暴動失敗、不幸犧牲。她忍住悲痛,要求地下組織將她派到下川東,繼續從事農村暴動的準備工作,不料於端午節後因上級領導叛變出賣而被捕。正忙於打內戰的國民黨當局為了防止後方農村暴動,急於從她口中得到有關地下組織情況,對她施用了酷刑,但她任憑拷打折磨,堅不吐實,關押至1949年11月14日被殺害。

  在人們所熟知的江姐的動人事跡中,有兩個最讓人印象深刻、過目難忘的情節,一個是她親眼看到了被國民黨當局殺害後懸掛示眾的她丈夫彭詠梧(小說等文藝作品中叫彭松濤)的人頭,另一個是她被捕後遭受了以竹籤子「釘手指」的酷刑。

  遺憾的是,這兩個震動了億萬公眾的情節,恰恰都是虛構的。

  虛構這兩個情節,並非是在作者們創作小說時,而是在他們寫革命回憶錄---報告文學時,甚至在此前為青少年作烈士事跡宣傳報告時就開始了。後來劉德彬在一份回憶材料中坦誠寫道:「事實上,烈士的一些英雄事跡也是被誇大了的。如江姐受刑本來是夾竹筷子,把它改成了釘竹籤子;全文背誦《新民主主義論》,實際上是提綱和要點;江竹筠並未見到她丈夫的人頭,而把她說成見到了。」

  1949年11月30日,人民解放軍接管重慶。在國民黨當局潰逃前夕,對渣滓洞、白公館等地關押的政治犯實行了血腥大屠殺。12月初,分別在11月27 日大屠殺之夜從渣滓洞、白公館脫險逃生的劉德彬、羅廣斌等到「脫險同志聯絡處」報到集中。隨即被安排到「重慶市各界追悼楊虎城將軍暨被難烈士追悼會」組織部協助工作,參加整理烈士傳略,提供給烈士資格審查委員會評審烈士參考。

  1950年1月中旬,羅廣斌、劉德彬等將有關材料整理成大會特刊《如此中美特種技術合作所---蔣美特務重慶大屠殺之血錄》,印行3000冊,分送有關單位和烈士親屬。其中,「被難烈士事略」中的「江竹筠烈士」一則,對江姐被捕後的受刑是這樣介紹的:

  特務們一點不放鬆她,戴重鐐,坐老虎凳,吊鴨兒浮水,夾手指……極刑拷訊中,曾經昏死過三次……

  可見,在早期的介紹中,江姐所受的酷刑並沒有什麼竹籤子「釘手指」,而只有一個「夾手指」。這個「夾手指」,即劉德彬後來所說的「夾竹筷子」,是通俗的說法,其實它就是古已有之的一種酷刑,名叫「拶」,拶,是舊時酷刑的一種,以繩穿5根小木棍(比吃飯用的筷子略粗)為刑具。行刑時,將受刑者手指分別套入木棍之間,用力緊收,叫「拶指」,簡稱「拶」。

  

(《文史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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