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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明確表示:導遊索要小費違反規定

 2004-09-04 08: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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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廣東中旅等之後,浙江杭州大廈旅行社昨天也宣布引入小費制,面對旅遊業近期沸沸揚揚的關於小費制的爭議,昨天,國家旅遊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導遊不允許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小費。

  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張堅鐘說,國務院下發的《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已經明確規定,導遊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等任何方式索要小費或私自收受小費。他說,收取小費在國外比較盛行,國內自古也有「小賬」的做法,發生在服務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間,是對於服務滿意而主動給予的獎賞,這種做法是人之常情,但違背目前旅遊業的有關規定。

  不過,北京旅遊學院專家劉德謙也認為,使遊客在自願的前提下給小費是有利於提高服務質量的,應該呼籲業內制定行規,令小費規範化,使之向有利於遊客和旅行社「雙贏」的方向發展。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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