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新形勢下面臨新威脅
(美國之音記者東方報導) 從中國報刊雜誌發行的數量,報導的層面,以及新聞報導的內容來看,中國媒體近年來都有巨大的變化。但是,中國一黨專制的政治體制和嚴格的新聞檢查制度並沒有根本的改變。近年來,中國的新聞工作者在嚴格的控制之下,走鋼絲,打擦邊球的現象越來越多。很多媒體在當局能夠容忍的範圍之內,偶而發聲代表民意,監督政府官員,揭露腐敗現象。但是,正如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星期二發表的一篇報告所表明的那樣,在新形勢下,中國新聞工作者面臨新的威脅。一旦中國新聞工作者越過了當局容忍的限度,他們除了要面臨傳統的來自上級的撤職,罷官,甚至投入監獄之外,還面臨新的威脅。
*報導犯罪貪污面對暴力*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部資深研究員蘇菲.比奇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說,隨著中國新聞業朝市場化邁進,新聞工作者對犯罪行為和貪污腐化方面的報導也更加積極,因而面臨的打擊報復也更多。
比奇說:「新聞工作者越來越頻繁地因為他們的報導而面對暴力,攻擊,甚至毒打。這是因為中國的新聞工作者比以前更加大膽地揭露腐敗和罪行,由於中國沒有法制,被他們揭露的那些人就使用暴力來對付記者。」
*中國記者擔心人身安全*
美國保護記者協會關於中國新聞工作者受到新威脅的報告一開始,就舉了一個中國南方廣東省省會廣州的一個攝影記者的例子來說明中國記者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擔心。
報告寫道:「攝影記者黃某坐在一家麥當勞餐廳裡,心驚膽顫,神情緊張,生怕被人認出來。作為專門從事犯罪調查,揭露腐敗行為的新一代中國年輕新聞工作者中的一員,他已經多次為工作付出代價,通常是遭到別人毆打。黃撩起一條褲腿,亮出一塊長長的,形狀駭人的傷疤,一年內他遭到多次毆打,而傷疤則是某次被打之後留下的記憶。那次,他化裝調查一個犯罪集團,被對方追蹤,遭到一頓毒打。」
*42名新聞工作者被監禁*
總部設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最新發表的關於中國新聞工作者面臨的新威脅的報告還說:「中國政府官員對新聞工作者實行「新聞檢查、拘留、法律起訴、逮捕等,中國新聞工作者生活在控制嚴密、沒有法律保護的媒體環境中,歷來就面臨著這種種威脅。保護記者委員會和其它新聞自由組織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保存追蹤這類記錄。」
根據保護記者委員會的最新統計,中國還有42名新聞工作者被關在監獄裡。大多數都是因為揭露高級政府官員的腐敗行為、倡導政治改革、或報導其它當局禁止報的話題而遭到迫害的。
保護記者委員會的調查發現了中國新聞記者面臨打擊的一個新的趨向。那就是隨著中國新聞業朝市場化邁進,新聞工作者對犯罪行為和貪污腐化方面的報導也更加積極,也因此面臨新的危險,被曝光的個人和團體常對他們進行瘋狂的報復。
*記者面對攻擊無力自衛*
保護記者協會指出,在孟加拉、菲律賓等亞洲其它國家,以暴力對付新聞工作者是家常便飯。但是在中國,由於自共產黨1949年奪取政權以來新聞業一直在嚴密控制之下,所以使用暴力攻擊記者還是一種新的現象。由於中國法制尚處於軟弱無力的階段,而且中央政府也未準備主動保護記者言論自由的權利,一部新聞法已經起草了二十多年,到現在仍然難產,因此中國記者在面對攻擊的時候,幾乎沒有什麼自衛能力。
*新聞業危險僅次於警察和採礦*
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的報告指出:「雖然無法找到全國性統計數字,但僅根據不完全的證據,就能充分說明新聞工作者面臨攻擊的現象正日益劇增。自2002年以來,保護記者委員會調查了20多起攻擊中國新聞工作者的案件,而更多的案件也已經由中國媒體披露出來。根據《中國青年報》的報導,2003年就有19起記者遭毆打的案子。代表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全國記協』稱,已經數百次接到新聞工作者報告,說他們遭到襲擊或受到威脅。面對這種情況,中國有些保險公司現在把新聞業列為中國第三危險的行業,僅次於警察和採礦業。」
根據保護記者委員會2004年5月對中國新聞工作者進行的調查,包括採訪來美訪問或生活在美國的中國新聞工作者。這些受訪記者多數要求匿名才肯發表意見,中國記者人身安全受到暴力侵犯的現象,是在中國媒體產業化的背景中逐漸加劇的。
*開始產業化*
繼中國把教育,衛生產業化之後,中國的媒體也開始向商業化的方向發展。很多報社開始形成報業集團,靠小報養大報,靠花邊新聞取勝,重視廣告收入。不久前我們在對比新聞節目中介紹過的《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和總編輯因為報導薩斯疫情和孫志剛案件受打擊報復的案件。這家報紙就是南方報業集團的一部分。
當然,媒體廣告生意做得最大,廣告費收得最火的,是靠中央壟斷維持的唯一的一家全國性電視臺。
*兼得中西媒體缺點*
中國媒體專家指出,中國媒體走向產業化的道路之後,並沒有像西方媒體那樣可以依靠廣告費經營媒體從而可以不看政府和政客的臉色,獨立辦報,甚至可以批評政府和總統。中國媒體反而兼得了中國和西方兩種媒體的缺點和糟粕。一方面,中國的電視節目廣告充斥,另一方面,仍然充當黨和政府的喉舌以及控制輿論的工具。
這種媒體產業化的結果,就是不計成本,不管收視率,不關心傳播效果,只關心上級是否滿意。以中國唯一的全國性電視臺專門對海外開辦的一套節目來看,這套節目平時大都是風花雪月,琴棋書畫,向海外華僑宣揚中國文化,但是一旦遇到全世界華人真正關心的新聞,遇到那些真正能夠把全球華人的眼球吸引到電視機屏幕前的那些事件,這家電視臺的海外頻道就失聲了。
*央視的案例*
比方說,奧運會有中國選手比賽的實況現場,是海外華人最希望看到的節目。海外華僑所在的國家的電視轉播,大都只強調本國運動員的比賽項目。然而,這家所謂以全球華人為對象的電視節目,在整個奧運會期間,竟然沒有實況轉播一場中國運動員的比賽。相比之下,倒是法輪功背景的新唐人電視臺,在北美吸引了更多的華人觀眾。
記者在不久前遇到中國隊和日本隊在亞洲盃舉行決賽,看到不少華人家庭把電視天線調到新唐人的電視衛星,因為那顆衛星中的一個頻道現場轉播了中國隊和日本隊之間的比賽。很多海外的華人和華僑呼籲中央電視臺像現場轉播春節聯歡晚會那樣,實況轉播一些體育比賽,結果這些呼籲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
分析人士說,這是因為這家電視臺只對上,不對下;只對中央負責,不對聽眾服務。這也是中國新聞事業要充當共產黨和政府的喉舌的體制決定的。
*地方官決定記者命運*
保護記者委員會的報告在分析這種現象時說:中央政府主要是通過中共中央宣傳部來制定媒體政策和新聞檢查指導方針。中央宣傳部直接受共產黨領導和新聞出版署、國家廣播電影電視部與國務院機構的控制。各項命令通常至上而下傳達到地方,到省或市級宣傳部門,由這一級官員把禁止報導或者需要審查的題材通知地方的編輯和新聞工作者。至於以什麼方式執行中央政府通常比較含糊的命令、嚴格執行到何種程度,地方官員手中有相當大的靈活餘地,所以新聞工作者的命運有很大部分可以由省、市 或縣級的官員來決定。
*禁區處處禁令多*
據最新一期《亞洲週刊》報導,中宣部最近發出緊急通知,對中國大陸媒體設置了哪些題材不得報導的禁區。《亞洲週刊》說,禁區多達二十一個。其中要求全國各媒體不得再報導黃金高案,更要求各大網站將黃金高的公開信以及相關文章全部撤下。另外,中宣部在給全國各大媒體下達的下一階段報導指示中,要求全國媒體不要再報導一鄉一村出現的災情,不要集中報導食品安全問題,不要再報導政府僱員制,不要再報導溫家寶總理三次批示雞西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不要再報導農村反腐鬥士姚立法,不要再報導列車晚點賠償問題,不要在媒體上對比朱(熔)基和溫家寶對京滬高速鐵路的不同看法等內容,給整個內地媒體戴上了新的口罩。
*東海一梟:中宣部對媒體漸失控*
不過,中國大陸的一位網名為東海一梟的媒體工作者認為,中宣部對媒體的控制,逐漸失控。東海一梟說:「它現在逐漸逐漸地失控了。當然了,對中共宣傳部來說,他們希望能夠像以前一樣地控制,但是他們做不到了,而且很多媒體記者的良知也在恢復當中。所以,他們(即使想控制)也是力所不及。」
突破禁區是要冒風險的。對於那些敢於突破禁區的中國新聞工作者,保護記者委員會的報告指出:他們在法律方面幾乎得不到任何援助,而中央政府也很少介入保護他們。印刷媒體新聞工作者在暴力衝擊前首當其衝,因為媒體改革帶來的影響,在印刷新聞要比其它任何形式的都來得快。不過,有些電視記者也遭遇暴力對待,尤其是在調查性電視節目越來越普遍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被冒犯者僱人打記者*
隨著中國私營企業增多,針對腐敗、金融犯罪或者其他商業活動的調查性報導已經成了新聞工作者獲利頗豐與令人激動的報導焦點。《南方日報》集團旗下一家報紙的前編輯對保護記者委員會說,新聞工作者受攻擊增多的原因是,「新聞工作者良心的發現。他們現在傾向更加努力報導醜聞,揭露違法交易,假冒商品,不誠實的企業家,以及商人與地方官員之間的關係,而這通常會冒犯商家與官員,導致遭受毆打與暴力攻擊。」
據保護記者委員會的報告說:很多攻擊都是受雇的歹徒進行的。廣州攝影記者黃某說:「只要花50元人民幣,就可以雇許多人做打手。警察能抓誰?因為他們行凶之後就逃之夭夭。」
在保護記者委員會記錄在案的例子中,攻擊新聞工作者的大多數人是私人公司或者公職官員僱用的保安人員。
*張偉國:記者失去以往特權*
對攻擊新聞工作者的行為不予懲罰使得類似潛在的攻擊增多,因為新聞工作者許久以來一直扮演政府宣傳角色,因此社會上並不習慣新聞界不斷發展的監督作用。
前《世界經濟導報》新聞工作者張偉國認為,對新聞工作者攻擊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社會法律與秩序的退化,以及新聞工作者社會地位的變化所致。他說:「記者過去是 『國家幹部』,是統治機器的一部分,除了言論方面的限制,事實上享有某種特別的行動權利。這種情況隨著市場化的轉變有所改變,原有的記者失去了過去的特權。」
保護記者委員會最後對中國政府提出了一些建議:要求中國政府允許各級媒體對攻擊新聞工作者的事件進行報導。允許包括中華新聞工作者協會在內的組織在不受政府干預的情況下獨立報導並公開抗議對新聞工作者的攻擊事件。加強法制,迅速依法懲治攻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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