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拆遷公司逼遷「絕」招 經歷了萬惡的舊社會,文革, 就沒經歷過強拆

(讀者投書)河南省新鄉市新鄉電視臺報導了拆遷孟姜女路,7月11日搬遷戶跳樓未遂的現況,向全市人民披露了該拆遷戶停水停電等等全市人民不知道的被拆遷戶受到的非法待遇,輿論監督的好!但輿論監督起到作用沒有?有關部門是否應當跟蹤調查,查查整個孟姜女路被拆遷戶的現況,有多少類似情況以正視聽!以正「無冕之王」的桂冠!

我們這的拆遷商沒有一家不搞暗箱操作,放著建設部關於拆遷的234號文不去執行,基本不把中央提倡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放在眼裡,熱衷於搞暗箱操作,今天一個價,明天一個價,誰有後門,誰可得到較高補償。搞得風氣敗壞,民怨沸騰,拆遷商如此熱衷於暗箱操作,誰來管?




2004.7.15上午11時,這家被拆遷戶又在跳樓了




新鄉房地產市場兩年發生很大變化,如今還執行2002年7號文拆遷,被拆遷戶要用2002年的價格被迫賣房,卻要用2004 年8月的價格去買房,這是以民為本嗎?




被拆遷戶用胡錦濤的話在抵抗拆遷

尊敬的拆遷商河南省天業置業公司:

我並不是不想在我的孟姜女路再住下去,公告拆遷後我第一天就想簽合同,但你們給的補償太低,並出爾反爾,三天後合適的房源就被一搶而光,看看你們的公告:還可以執行建設部234號文,我找到文件後學習,知道我還可以在附近買房,價格是市場價,當然要折舊,我最近的位置的房,市場價位是二樓2080元/平米,折舊後是1930元/平米,我希望你們補償我這個價,你們不同意,只給1100元/平米。畢竟,無論窮富,房屋都是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私人財產。因此,今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也作出反應,體現出保障被拆遷人利益的明確傾向。這將近6萬元的損失,幾乎是我一輩子的積蓄,況且你們在公告中也是承諾了可以執行建設部234號文的。我們的朋友文化程度也不算低,可以正確理解建設部234號文精神,為甚麼你們的補償不能使我在當地或附近買到同等質量的房,少給一點,比如裝修等就算了,也是讓步吧,但也不能上萬的差呀。

我暫時沒有簽,等了下來。我經歷了萬惡的舊社會,動盪的10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蓬勃的改革開放,就沒有經歷過拆遷,這回讓我碰上了,我想大風大浪都過去了,尤其是現在是以民為本的法制年代,還怕這個小橋?

沒想到,真沒想到,拆遷的「學問」還真大!你們拆遷商,由於專業從事拆遷業務,長期與被拆遷人打交道,因此,可以積累出對付被拆遷人的專業技巧;拆遷公司也是相對集中的,彼此可以交換信息與能量。我這一拖,到現在還沒有簽,你們也沒有找過我,可我上了一回拆遷大課,原來老師教我的做人的道理一直都認為是公德的,這一回算大開眼界,知道了福建來的天業置業公司從南方給我們新鄉的開發商帶來拆遷的新鮮經驗,讓我這被拆遷戶真是「秀才遇見兵,有理道不清」了:

1.對被拆遷戶搞逼迫政策:突然襲擊,不抽籤,不調查,地段好,合適房源少,逼迫簽協議,晚了,對不起,沒有合適房源!再簽,要錢,我要你最少賠3萬!你簽不簽?!

2.你不簽?對不起,你的鄰里已簽了,我要拆啦!我要實施「震老鼠」方案:白天拆,晚上拆,「咚!咚!咚咚咚!」不規則的響聲,警告警告你,快搬!

3.還不搬?停水,停電,...還不搬?把他的房拆成危房,有點危機感的就會搬的,還不搬?***,這家是真是要錢不要命的?折騰他!

4.雇「下三爛」,用502膠加牙籤堵他們的鎖眼,讓它們出不去,進不來;樓上的,把下水道破壞掉,讓糞水倒流;或乾脆後半夜去,把他們的門劈了,人傷了,...報案吧,沒人敢破這個案!看你搬不搬?你要跳樓?不行!下邊有119接著,不讓人死!起碼,不能公開死!

5. 嚇壞了吧!搬走了,房本還未交?被拆遷人則是高度分散的,難以組織起來與拆遷公司進行對等的談判活動,拆遷公司可以輕易地以各個擊破的方式對付被拆遷人。一個專業化的拆遷公司與一群分散的被拆遷人相對,管他呢,拆了再說!拆啦!讓你來找我!暗箱操作,誰也別說,這家都走了,你們還等甚麼?!

6.還有很多損著,不得不讓人刮目相看福建人。最高的著,是你們能把我們的政府靠山搞到站到你們一邊,連輿論也為你們說話,真是想也想不到...

我正式向你們再一次提出:我受不了啦,我想搬家!每平方我不要1800啦,你們也不要給我1100,1600!我搬!!!

沒法啦,我還想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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