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怡案深思:沒有人倖免於罪

8月19日,成都市新都區法院對原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長王新和民警黃小兵公開宣判,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王新和黃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兩年。這二人的「玩忽」,導致了一個三歲女孩被活活餓死--這就是去年震動全國的李思怡事件。

  「冷血」事件,震驚了公眾,許許多多普通人,在網上自發開展了一場道德自救活動,為小思怡建了紀念網站,很多人甚至自願絕食一天來體會小思怡的困境,人們寫下洶湧如潮的詩歌和挽文。

  一個北京的學者,並沒有停留在悲傷和憤慨中,他以一個學者窮根問底的精神,帶著許多疑問,專門赴成都實地調查,回來後,泣血寫出一本書。他自費印製,送給能看懂的人們。

  清華大學一位老教授送我這本書時,說:「我是流著眼淚看完的。」

  不過七八萬字的內容,我卻花了好幾天才看完。每看幾頁,我都不得不跳起來,盡量平息自己的情緒,或者擦掉眼淚。然而無論我把這本書反扣在哪裡,純黑底色的封面都那麼顯眼,白色的書名《起訴》兩個字,像一雙犀利的眼睛,讓人無處可逃。

  書的扉頁上寫著「沒有人倖免於罪,我們就是李思怡的地獄!」

  作者---中國科學院國情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康曉光在書中說:「三歲的小思怡死在門前的一幕始終揮之不去。她要打開門,這是她惟一的生路。門外有什麼?門外就是你和我,每一個活著的中國人!三歲的孩子打不開門,我們在外邊裝聾作啞。終於,門沒有打開,小思怡就死在門後。」

  康曉光要搞清楚: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誰對這樣的事負責?還會不會發生?

  「你在一個酒足飯飽的幸福時代,活活餓死了」

  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

  我們來叩你天堂之門了

  叩門,求你接納

  一個可憐的三歲小女孩

  孤苦的靈魂

  求你給她一個自由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孤單寂寞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飢餓痛苦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麻木冷漠的王國

  一個不會有害怕恐怖的王國

  2003年6月21日傍晚,成都市青白江區青江西路65號院一幢的居民和往常一樣在院裡聊天、打麻將。幾天來他們一直聞到一股奇怪的「臭味」,令人難以忍受,於是,他們開始尋找來源。

  找了許久,終於發現「臭味」來自三單元一樓25號。這裡住著一名吸毒的單身母親李桂芳和她三歲的女兒李思怡。他們想起已經有好長時間沒有見到這母女二人了,於是立即向家委會主任反映情況。家委會主任趕到現場,感覺事態不妙,立即報了警。

  接到報警後,青白江區公安分局團結村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民警從陽臺進入廚房,再經廚房進入客廳。進入客廳後,民警發現主臥室的木門的明鎖扣被綠色毛線繩拴著。民警將主臥室門上拴鎖扣的毛線解開,接著民警試著推主臥室的門,感覺到有阻力,推開一半,發現門後有一具小女孩的屍體。

  隨後進行的屍表檢驗顯示,死者「頭髮已大部分脫落……屍體高度腐敗,腹部及四肢皮革樣化,頭面部、頸部及會陰部有大量蠅蛆附著……」

  解剖檢驗也排除了李思怡因暴力打擊致死和因中毒致死的可能性,警方、檢察官和法官一致推斷李思怡死於飢渴。

  說到這裡,看過現場照片的康曉光眼圈立刻就紅了,他啞著嗓子嗓音顫抖:「慘不忍睹。」

  一位網友寫道:「你在一個酒足飯飽的幸福時代,活活餓死了。」

  警方、檢察院、法院的事後調查顯示,案情極為簡單。

  6月4日,李桂芳的兩個朋友邀她一起吃午飯。她帶上孩子,4個人一起吃了午飯。這是李思怡吃的最後一頓飯。此時大約是上午11時。

  吃飯時3個大人商定去金堂縣「找些錢」。之後,李桂芳先把孩子送回家。那幾天李思怡正在生病,上午還到醫院打過針,回家後躺在床上很快就睡著了。李桂芳用一條綠毛線繩拴住了主臥室的門,然後鎖上房門出去了。此時是下午1點多鐘。

  到了金堂縣後,李桂芳獨自去了一家超市。她在超市偷了兩瓶洗髮水,保安向金堂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報案。值班民警黃小兵趕到超市把李桂芳帶回派出所。

  憑著警察的職業嗅覺,黃小兵看出李桂芳是吸毒人員,提出要作尿檢。黃小兵為此請示副所長王新,得到(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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