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班費新規定生效
美國勞工部今年4月公布的美國員工加班費新規定於星期一開始生效。布希政府表示,舊規定不但過時且模糊不清。新規定為領取加班費的資格設定清楚的標準。不過這個規定引來包括勞工組織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克里的抨擊,表示新規定將損害到數百萬美國勞工的權益。*領加班費者增加130萬*
這個新規定重新設定了哪些在行政、管理和專業領域工作的員工在一星期工作超過四十個小時後,有資格向僱主領取一倍半的加班費。受新規定影響的職業主要包括護士、廚師、餐廳經理、藥劑師等。布希政府表示,新規定實施後,因此喪失領取加班費資格的員工不會超過十萬七千人,但是有資格領取加班費員工將增加一百三十萬人。
*布希:新法令清楚容易*
1938年制定的《公平勞工標準法案》設定了沿用至今的超時標準。在這項繁複的法律之下,一星期工作超過四十個小時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沒有資格領取加班費,而普通領取薪資的員工則有這樣的資格。不過,低層管理人員究竟屬於管理人員還是普通員工,一直是個有爭議的問題。布希政府表示,這樣的舊規定不但模糊且過時。許多僱主和員工常常就哪些員工有資格領取加班費,哪些人沒有資格領加班費問題爭吵不休,最後甚至鬧上法院。
新規定為這個問題重新設定標準,通過審查低層管理人員是否有僱用和開除員工的權力,有哪些責任等,來決定他是否有資格領取加班費。布希政府說,新的法令比較清楚,比較容易執行,並且能減少企業支付的法律訴訟費用。這些費用對企業和經濟都造成傷害。美國勞工部助理部長維多利亞.利普尼克說:「修改規定的真正動機是,自從卡特政府以來每一位美國總統都知道這些規定必須因時修改,但是三十年過去了,我們看到數百萬員工的加班費保護一再遭到破壞,我們已經到了不得不採取行動的地步。我們必須確保員工的權利受到保護。」
*批評者稱布希取悅私人企業*
不過,布希政府推出的新規定遭到許多人士的批評。批評人士表示,這是布希政府採取法律步驟取悅私人企業的最新例子。私營企業許多年來一直遊說聯邦政府,希望修改相關法律。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克里敦促布希總統取消這項新規定。克里陣營和許多勞工組織表示新規定將讓六百萬名員工沒有資格領取加班費。
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愛德華茲代表民主黨對新規定提出抨擊。愛德華茲說:「為什麼有人要把加班費在六百萬名老百姓最需要的時候從他們的手中拿走?數百萬美國人的實際薪資今年已經有所下滑,為什麼有人會支持讓老百姓薪資更進一步下滑的新規定?」反對這項新規定的大型勞工組織[勞聯-產聯]表示,將召開記者會,發散數百萬張傳單,向公眾說明這個新規定是布希總統給企業朋友的一個禮物。
*勞工部稱批評者沒看懂措辭*
美國勞工部助理部長維多利亞.利普尼克說,批評這項新規定的人是沒有看清楚這項法律的內容。利普尼克說:「我認為他們沒有看最終的規定;他們沒有看最終規定的措辭。如果你看清楚一點,你會發現我們儘可能地加強對員工權利的保護;我們確保這些規定適用於今天的勞動人口,而不是1939年的勞動人口。」
目前包括布希政府、私營企業、勞工團體等都無法百分之百肯定新規定對勞工造成的影響。不過今年是總統大選年,加上就業問題是一個熱點話題,各界就這個問題的爭論勢必在未來幾個月繼續下去。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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