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將收費 收費標準另行核定

昨日,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關於同意設立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費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費收費項目的復函》,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意各省、自治區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和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在受理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時收取申請費,在核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時收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費。但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另行核定。

  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費原則上由當地財政部門委託銀行代收款,並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執收單位收取上述兩項收費,應到指定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並按規定使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票據。

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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