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牟傳珩獲釋,燕鵬還在臺受苦
牟傳珩於2001年8月13日被逮捕,於本月12日釋放,在濟南他姐家住了三天,15號下午回青島家中。但燕鵬仍押在臺灣的出入境管理處,條件極差,悶熱蒸人,如此熱天沒人問也沒人管,那「民主」的阿扁實在是叫老哥哥我大失所望,原來他也會耍權玩術,不肯可憐俺水滸寨的落魄好漢。好慘、好慘、好慘……我只能無力對天嘆:唉!說說兩個人的案子請看官自己評評是冤也不冤,不過再冤兩個人加起來還沒在下自己一個人的案子冤。
警方是先抓的燕鵬,這燕鵬是有身有份花了錢跟著旅遊團,他並沒脫隊,怎麼就犯了偷渡罪呢?就算是越境也是旅遊團越境境,與公民何干?要弄清來攏與去脈,得從頭說。我在九九年獲釋回到青島,承蒙警察們青鳥慇勤,於三月就正式答覆同意我出國,說的很肯定。到我拿了歐洲作家協會的邀請信他們卻翻眼不認賬了,牢坐久了,警察就把我們說成「俺處的對象」(即政保處監督對象),聽起來還挺纏綿,溫情脈脈的。要是他們不處在警察人格下,也常常說了漏嘴,在他們自己人、親人、熟人圈裡常常說我是冤案,區局的警察們就學給我聽過。有一天燕鵬與警察同在我家,燕鵬就說:「田姐,你們警察也太耍弄人了,說好讓孫哥走,人家辦好了證卻又不讓了,心也大黑了點吧?」扯著扯著就扯到前不久他們去牟傳珩家詢問對法輪功態度時,一不小心說漏了嘴放出一句話:「老孫個大老實人,什麼沒干就白坐十年大牢,多冤,這是十年呀。所以我們研究決定放他走。」經燕鵬一揭,老田、小鄭起初還想抵賴,又經燕鵬一一回憶,提示當時的場景,他們也就打著哈哈承了認,倒也爽快。並說我們也是人,不過身為共產黨員身不由已,那男的還說:「你意為就你們幾個人聰明,知道共產黨壞,好像別人都不知道似的!我們也知道,也罵,就是不像你們罵到場面上,我們吃共產黨的飯,拿共產黨的錢,你們罵我們是狗,我們就是狗,共產黨叫我們幹什麼,俺就干,當警察還講什麼良心?……」
接下來燕鵬就說:「孫大哥說癱就癱(那時我連著出現癱瘓十七次,最長的半小時,短的二、三分鐘)可憐巴巴的,他個草包,別死路上,你們方個便,我越境把他送出去,怎麼樣?」他們說:燕鵬你傻啦是怎麼的,你們的自由來和我們來商量,你大哥的事你們倆拿主意,你叫我們說什麼?……我們是管你們的,不知道是咋的?
後來在個人的情況下,警們多次重述此議,以示提醒,我判斷像是真話。這麼說吧:我釋放出來兩去濟南,一去北京,都馬上被當地警方追查,我從青島逃到西安、昆明,且在昆明發高燒三天,才繞道廣西進入越南,在境內耽置了至少有七、八天,卻風平浪靜,順順溜溜,終於叛國成功。
去年的「六四」後,突然接到一直失散的女兒的電話,才知道山東警察跑她們那兒去追捕,守侯,她到了十三歲,一米六二時才真真切切地知道了她苦命的老爸。
我逃前並沒和青島的朋友商量,只與現在獄中的王金波說了句:「我要逃」,因他不是青島人,且第二天就要離開青島。後來我被困在越南的法國大使館,這件事情就鬧到了上邊,中國外交部要法國外交部把我送回北京,並答應讓我從北京離境,但遭法國拒絕,法駐越大使很清楚地對我說:你們外交部不簡單,第一次說了「孫豐是一起政治外逃事件」。並告訴我:他們總統,總理都關注這件事,已提交歐盟各國……共同對中國施壓,一定能保護你的安全。經了外交交涉,一件不起眼的小事鬧大到了最頂上,青島警察吃沒吃上頭批評,我不得知。
但他們所以要抓燕鵬,卻全從此起。
而我打從到了法國直到到現在,也沒與青島的老友們發生聯繫,不是不想,一是沒有收入,太窮了;二是電話監聽;三是我的性格是地道的鄉巴老,幹什麼事只愛自己悶頭拚,不太會交往。這燕鵬出了事我也沒直接去詢問,只在背後,僅有的一次是在吳江家開會,薛超青與牟傳珩通話,我接過話筒問了事態的進展,告訴牟:你的活動要量力,適可而止,這事不能由著情感膨脹,得給他們(警察)留下點迴旋的餘地,爭取燕鵬方面的最小付出,千萬不要超過限度,把你也弄進去。警匪們若不能迴旋就會另打主意的,反正他們必須正確。這件事不能求誰理誰非,只應求損失最小。
過了段時間,牟傳珩就在局子有了名。
敘述了這個前因,大家就明白為什麼憑白無辜地亂抓瞎捕燕鵬,警察是把對我外逃的恨、氣,轉嫁到燕鵬身上,拿他來煞氣,把我的行為嫁接到他身上,逃了一個吃上峰一頓悶棍,抓他一個補補差,管他是真是假,反證他們抓了人啦,也就有差可交,算不立功也可折前失。
其實,在燕鵬「企圖越境」一事上,警察犯了心理上的錯誤:以推斷代替證據,他們忘了旅遊是公民的正常生活,一個人得按照旅遊公司要求,購買旅遊票,還得遵守他們的規定,燕鵬又沒越出旅遊團的限定範圍,即使在「邊境」上,即使出境----不出境咋能瀏覽越南風光?這怎麼是偷越國境的證據?如果沒有確鑿的其他證據,這種案子是不能辦的,你有天大能量指控也無從成立。就算警察有火眼金晴,看透燕鵬的肺腑,那也不是具有可證性的證據,那是臆測。
再加上水滸寨的傳統,燕鵬當然不接受指控,事情就卡在那裡,檢察院無法立這個案,到抓牟傳珩前,就不是個指控成不成立的問題,而是怎麼來圓這個案子的場的問題。
無產階級專政的優勢就在這裡:它可以隨意地偷換邏輯:左拳打不著黨有右手,手再打不著還有腳,反正挂了共產黨的邊,就把「理」字撇一邊去罷,他們是說方就方,說圓就圓的萬能法律。
他們心裏是:孫豐就是這樣逃跑的,至少你燕鵬曾親口提過要幫他逃嘛!----這證據在警察心裏,他們卻權當了事實,抓了人才知拿不到偵察報告裡去,檢查院無法支持。可人已抓了起來,打了,修了,這壺水不開,就得另打主意,反正共產黨是不會有錯的,共產黨殺共產黨叫肅反,叫打AB團,叫「搶救」,共產黨殺共產黨可用馬在地上拖死,捆起來幾個人用石塊對著砸死……至於牟傳珩、燕鵬這小小老百姓,就用不著高射炮了,連名也不用起了。吹著塵土找裂紋,幾千萬人都不明不白的死了,何差他倆?這壺水不開,那就提壺酒來----非把你砸在裡邊不可。只是為了補錯抓燕鵬這個面子才抓了牟傳珩的,這一抓就有「證據」:牟傳珩那爪子要不寫字就亂顫抖(八一年坐牢被繩煞的),牟傳珩那腦筋要不思考就脹的生疼,牟傳珩那嘴不說實話就要咬斷舌頭。反正他那些書呀、文呀,都在那裡,沒骼博沒腿又跑不了,還有個網際網路,寫上了就揭不下來!抓燕鵬的台階是有了,可越境案卻成了顛覆政權案。共產黨根本不用靠黑箱作業,他們是天光下吃人吮血。冤,真他娘的冤!你冤枉了才知道黨是厲害的!這是個啥世道,是個什政權呢?這叫「穩定壓倒一切」!
這一回坐牢兩人的皮肉在看守所裡可經受了考驗,警察們只在背後指點江山,坐在一個號裡的同犯們卻不問是不是同根生,是不是階級兄弟,相煎起來決不能不急!那警匪們當然在叢中笑了。
我坐牢時常想,牟傳珩咋不冤枉一回,進來陪陪老友?老天不公!這一回老天不算黨卻來算,弄了他三年,讓我心平了三分之一的衡。
他是七九年的老民運了,後來結出了他這個打不散的小團體,這個夥計能吃苦,耐勞,坐了一回反革命大牢,出來以後呢?他去攻法律,我心理想:哪有讓反革命分子當律師的可能,黨能那樣傻,就不叫共產黨了!他可就是啃著槓子頭(青島的死面燒餅),喝著白開水,一口口地啃了出來,我們山東頭一批自學律師考了多少門時只剩下三人沒補考,就有咱小牟,不服不行。要不,他怎麼能把黨派來監視他的人都拖下水呢?他現在能不能算上個法學家,我不知道,我只知他能辯,有三寸不爛之舌。
今早上他問了我一聲好,我卻還是不問他。這叫賣老。想來,我們那班朋友該為他洗塵接風了,我孤單單眼紅,就狠了狠心,想:哪天咱們大家搗了黃龍,到俺青島去痛飲,然後跳到海裡去:一齊喊:民主呀你可來了。
那時咱們不要阿扁,不同他玩,想今天俺兄弟燕鵬無路投了他,他都只顧自己涼快,不肯伸伸手,咱們非報這一箭之仇之可。(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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