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六種不承認的「洋文憑」
眼下不少學生在國外學習,然而,學成後所拿文憑回國應聘卻遭拒絕--你的「洋文憑」國家認可嗎?據新華社天津8月11日專電(張鳴岐劉亮)記者從天津市有關部門瞭解到,目前天津自費出國讀書的人數連年遞增,許多家長省吃儉用將積蓄供孩子出國拿「洋文憑」,認為只要拿了「洋文憑」,回國後在就業方面就會吃香。然而,很多家長和孩子對所去國家接受的學位教育、文憑教育、課程教育並不甚瞭解,學成後拿到的「洋文憑」得不到國家承認,許多人為此後悔莫及。
記者瞭解到,當前真正的「洋文憑」大致分為三類:一類是學位證書,也就是在國外大學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得的學位證書,如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等;第二類是文憑證書,是在國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學習某種課程所獲得的文憑證書,如澳大利亞一些大學的TAFE課程所獲得的就是此類證書;第三類是課程結業證書,是在國外高等教育機構或某些職業機構學習某種課程或技能所獲得的課程畢業證書或技能結業證書,如一些標注「COURSE」的畢業證書。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我國不承認的「洋文憑」:一、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二、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三、未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所頒發的國外或境外學位證書;四、未經省、直轄市一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學士學位以下(不含學士)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取得的畢業文憑;五、函授取得的國外或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六、非學術性國外或境外榮譽稱號或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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