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拿大、澳洲商業移民項目比較

美、加、澳、新作為世界上主要的移民國家,都把吸納成功的企業家和高級企業管理人員作為移民戰略的重點,根據各國自身的特點,制定了不同的適用於各類成功人士的商業投資政策和類別。制定了非常詳細的適用於不同自身條件的政策和類別。在此,我就目前四國項目操作比較成熟、受眾群體較大的美國L-1簽證、加拿大投資移民,澳大利亞(163計畫)、紐西蘭創業移民作一比較:

  1、商業背景和資格

  主申請人必須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作為企業的法人、股東、承包者或高級管理人員,具備親身成功運作企業的經驗,必須在近4-5年內具有至少2年以上的經商經驗。魁北克投資移民則至少3年以上。作為高級管理人員的經驗,美國L-1要求是公司的三大人,其餘的可相對低一些,但至少其管理的部門具有一定規模。此四項目的申請人都必須提供財務報表及納稅記錄,以證明其運作的企業是盈利的。除紐西蘭創業移民外,其餘項目對主申請的外語水平均無要求。

  除魁北克投資移民外,其餘三項目都要有一個由專業人員指導完成的投資計畫,L1、澳、新三類移民有一個創業的過程,因此政府更看重申請人落地後的作為,在對其前期經商的審核會上相對會寬鬆一些。

  2、淨資產要求

  魁北克要求淨資產為80萬加幣,其餘項目只需200萬人民幣以上,但現金在總資產中要佔相當的比例以證明投資者具有隨時投資的能力,而無需大量變賣家產。

  3、投資形式和金額

  魁北克項目的投資者必須參加省投資計畫,投資金額為40萬加幣,一次性到位,即可獲得永久居民資格(PR),對於流動資金不足的申請人,也可向加拿大金融機構貸款。申請人只需承付貸款的利息,通常在11-12萬加幣。

  澳洲創業移民申請人無需即時的投資到澳大利亞,政府允許申請人有一個創立生意的過程,在四年內建立一個總投資額(可分期投入)達25萬澳幣,年經營和納稅以及僱主情況良好的生意,即可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在此之前則持有4年期多次往返簽證。

  紐西蘭創業移民與澳大利亞極為相似,但由於增加了對英語水平的要求,使得絕大部門的申請人望而卻步。

  美國L-1簽證也是成功人士赴美的一條捷徑,也有通過一個創業的過程,最終獲得永久居民身份,通常1年以上就可申請綠卡。由於獲得L1簽證的前提是跨國公司在美建立分公司,所以申請人與其國內的公司必須有緊密的行政管理和業務往來。對申請人最為有利的是L-1對投資者沒有硬性的投資金額的要求,只須證明經營活動是持續不斷的、活躍的、進步的即可。

    4、時間與面談

  此四類項目都要求面談,通過面談便可提早得到申請結果,便於申請人有序的安排人生。

  L1面談時間通常為3個月,澳大利亞6個月,加拿大不定因素較大,通常在6個月到1年半左右。

  5、生活空間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無論是現代科技、教育、文化生活和物質的豐富程度都站在了世界的前端。而加、澳、新都具有人口少、風光旖旎、居住條件優越、社會環境寬鬆、教育事業發達的特點,特別是優厚的福利待遇使申請人及全家更有安全感。

  如果說移民美國是迎接人生的又一次挑戰和再次創業的話,移民加澳新則是享受更加安逸和祥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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