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天津8月4日報,天津市中國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表示,趙燕於2000年6月申領了因私出國護照,曾3次去韓國。趙燕本人是天津一家工貿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營範圍包括健身器材、服裝、服飾等。此次去美國屬個人商務因私出國。
該負責人還說,趙燕在出入境管理局所登記的都是真實可靠的個人資料,屬個人隱私,公安機關在沒有徵得個人同意的基礎上是不會向外界透露的,更不會向任何媒體公布。有些媒體說趙燕的登記記錄不真實,這是不負責任的。此次趙燕是7月10日一個人由天津出境,途經韓國轉機到達美國,沒有跟隨任何團體。據瞭解,趙燕這次去美國是談一筆商貿業務。
據悉,天津市公安局受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委託已經看望了趙燕在天津的家人,並表示如果趙燕的家人想前往美國探望,可以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
針對趙燕在出入境管理局所登記的資料的準確性,此前天津《今晚報》記者曾找到趙燕登記的住所-天津市紅橋區芥園西道某地,但周圍鄰居表示不知趙燕其人。隨後根據趙燕新搬的住址找到紅橋區西青道某號一樓棟內的204號,該樓層數位居民表示,此樓棟並沒趙燕這個人。
該記者後來還與趙燕赴美國出境時登記的服務集團公司取得聯繫,不過該公司人力資源部主任助理表示,趙燕在美被毆一事是由媒體報導中知道的,該公司工作人員中並沒有趙燕這個人。該集團市場部有關人員也表示,代理經銷商中沒有此人。
大陸網上也曾有議論稱:趙燕屬因公出國。並有評論說:「花費鉅資公費出國旅遊已經成了一個常見的腐敗現象。」對此中國出入境管理局那位負責人表示解釋說:因為趙燕所經營的公司性質,首先證明她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不具備申領因公護照的條件。另外,天津市政府外辦、科委及商務委3個可以審批因公出國的部門都證明沒有趙燕因公出國的記錄。這些都能證明趙燕是以私人商務名義前往美國,當然也就不可能有公款消費。
千龍網網民有評,提出質疑:
(1)與她在事發地卻跑的兩個女士是一同前往的同伴還是美國接待陪同的朋友?如果是前者公安局之說不真實,如果是後者,她們為何這麼懼怕美國警察(撇開趙跑掉,把無法與美國警察交流的趙留給美國人),她們比趙應該更熟悉美國。
(1)法人代表出國處理商務,並不是旅遊,她因此(受傷)會損失商業利益,為什麼趙只提出人身傷害和人格傷害,沒有提及法人最關心的商務損失?她的商務不會是不能提及的商務吧?
(3)工貿公司的法人代表因私出國處理商務,等於說她經營的不是國有工貿公司,那麼對涉及她親屬的」謠傳」就需要證實,即國家政府官員親屬經商是否符合規定,就是反腐的大問題,不容編造謊言,也不容踐踏反腐唱廉的規定。
(4)英文都不會確一人去美國是談一筆商貿業務。
(5)傳是7個人一起出國的,現在怎麼說成她一個人出國了?
(6)難道說中國人公款出國就該挨打?請你不要混淆視聽!!!中國警察打死一個人陪多少錢?就在2004年被打死的有多少,我知道的就有2個。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嘿嘿,趙燕不是因公出國只能說明這次事件趙燕的出國身份
但國內因公花鉅資出國的腐敗現象還少了,大家為什麼要迴避這個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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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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