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胡錦濤又有「新政」嗎?

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前夕,總書記胡錦濤有大動作的演出,其中最使人關注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3日就「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問題」舉行的會議。新華社的報導是一套官話,如:「會議認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十六大根據新世紀新階段黨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而作出的一項戰略決策。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進一步為人民執好政、掌好權,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在國際形勢深刻變化、國內改革發展處在關鍵時期的條件下,我們黨要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這三大歷史任務,必須大力加強執政能力建設。」

但是這次政治局會議實際上還請來了北京大學國際關係教授黃宗良講解西方民主政治的優勢,要避免「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為此,權力就必須制衡、監督。西方的三權分立和立憲就是在加強權力的監督,這也是西方民主政治的精華。黃宗良還指出,蘇聯和東歐共黨的敗亡是失去三大優勢,一是失去群眾的基礎;二是黨的組織和紀律不見了;三是共產黨變成教條主義,與現實脫節。黃宗良並且介紹西方民主的普選意義,指西方的政黨和民眾是結合在一起的,議員任職期間,經常與其選區的選民見面,大家互相溝通交換意見,這樣的關係值得共產黨重視和思考。

這一套政治學說有「全盤西化」之嫌,至少是肯定「資產階級民主」。如果這也是胡錦濤的「新政」,那麼,這是他剛上臺推出「新三民主義」之後,「新政」的第二階段;或者說第一階段很難展開,就必須以第二階段來「攻堅」。

說這是「攻堅」並沒有錯,因為鄧小平就表示過不贊成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因此在紀念8月22日鄧小平誕生100週年時,江澤民幫派可能把鄧小平的這個 「最高指示」搬出來。但是這個最高指示是鄧小平在後期,一方面是子女在做生意,一方面就開展「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而發出的,有欲蓋彌彰之嫌。然而 1980年8月18日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並且在8月31日討論通過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中卻推崇西方國家的制度。他說:「斯大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毛澤東同志就說過,這樣的事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

為甚麼西方國家就不可能發生斯大林、毛澤東那種嚴重破壞法制的事情呢?就是因為他們是三權分立的制度。毛、鄧都看到這點,但是又不肯放棄自己的獨裁特權,所以拒絕進行制度上的改革。毛可以批評斯大林,結果自己搞了文革浩劫;鄧小平批評了毛澤東,但自己也製造了六四屠殺。那是因為鄧小平指出了制度中的弊端,如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家長制、終身制等,但是也沒有進行真正的改革。江澤民則不但從來沒有批評斯大林、毛澤東、鄧小平,而且禁止人們批評,還把他們最消極的東西繼承下來,反對所謂「西化」和「分化」,因此二十多年下來,問題還沒有解決,三權分立還是一個禁區。為甚麼對還沒有在中國被實踐過的西方民主制就要堅決反對而聲稱不符合中國國情呢?這又如何能夠證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現在胡錦濤用「專家」來鼓吹西方民主制,「專家」在第一線,胡錦濤則根據江澤民和外界的反應再決定進退。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林保華所做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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