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成:貪污縱橫談 -社會性的貪污是原始資本積累階段不可避免的嗎?

【看中國特別報導】改革開放後,不少民眾對社會上出現的貪污腐化、以權謀私、錢權交易等不正之風有強烈不滿。八九年的「六四」事件 不就在這基礎上發生的嗎?中共領導雖然也知問題的嚴重,多次三令五申加上嚴懲,想制止腐敗的進一布發展,可結果是越反越腐,愈反愈貪,真是「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中共自取得全國性政權後,就竭力宣傳國民黨政府的貪污腐敗。國民黨政府在中國大陸的貪污腐敗的嚴重性是人所共知的,可與現在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以前是有貪有不貪,還有社會輿論的監督,貪官們也不敢肆無忌憚,可現在是廉者少,而貪者遍地都是。

我記得小時候,家裡發生了一件令人難以忘懷的事情。那事發生在47年左右。我父親因為從小就在銀行(以前也稱錢莊)界工作,因而對商界人比較熟悉,一位有錢的江西木材行老闆聘請我父親當銀行經理。我父親有一次答應給當地一位大資本家一筆短期高息巨額貸款。這筆巨款的出借,將使銀行全部庫存,包括當地居民的全
部存款告磬,如果那位資本家生意失敗,還不了這筆巨款,銀行就必定要破產倒閉,後果將是存款戶天天上門要債,其中還有不少是寡婦靠其生活的存款,如還不了債可能出人命案。老闆嘖罵我父親沒有經過他同意,擅自作主答應了這筆巨款,他也知道我家沒用家底,出了問題絕對賠償不了。不僅老闆天天罵他,連原來很尊敬我
父親的員工也冷眼以待,見了我父親都不打招呼。因為他們都知道這筆巨款爛了,大家一定失業,我父親也覺得對不起他們。就在等待借期結束的幾天裡,我父親都急得脫了形。好在那資本家按期還了錢,還付了一筆高額利息,聽說他也賺了一大筆錢,我父親這才鬆了一口氣,同時也吸取這次的教訓,再也不做這樣冒險的事了。
照理說,我父親為這個老闆擔這麼大的風險,他又賺了一大筆錢,他該好好謝謝我們才是。如果這事發生在現在,恐怕他會送一大筆錢,我家也會由此發財,可他連顆糖都沒有送給我父親。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解放」前的社會並沒有像中共宣傳得那樣腐敗。

中共同時還宣傳嚴重的貪污現象是資本主義發展初級階段和資本積累階段的必然現象,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是正常的,想給如此嚴重的貪污之風找藉口,不是共產黨的無能和腐敗,而是產前的陣疼,要發展經濟,必然要承受的。

其實,49年前中國政治上,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但經濟上不還處在資本主義初階段嗎?從上面述及的和我家發生的事情來看,當時社會上並沒有這樣嚴重的貪污現象。

另外,從我們比較熟悉的臺灣經濟發展的歷程來看,臺灣經濟發展從資本主義初期階段到現在已經成為經濟發達的地區的過程中來看,似乎也沒經歷嚴重貪污的陣痛階段。

49年時,大陸與臺灣經濟發展的水平應是近似的,當時中國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是江蘇、浙江、上海而絕非臺灣,所以當時起跑點是同步的。五十年代臺灣由於要對抗大陸的威脅,不得不保持巨大的軍費開支,特別在五十年代中、早期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遠不如大陸。可臺灣人民在國民黨的統治下經歷了六、七十年代的騰
飛,創立了臺灣速度的高速發展,經歷了資本主義初級階段而進入了成熟的資本主義制度,我們並沒有聽說臺灣在六、七十年代貪污橫行、政治腐敗、社會混亂的現象。相反,據我們所知,那時臺灣社會比現在還安定,在資本主義世界中是做案率很低的地區,治安狀況比現在還好,能說貪污橫行是發展經濟、提升國力、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所必然的,不可避免的歷程嗎?

事實上,這一切藉口只是為了證明這些腐敗現象與中共統治無關,與社會制度無關。但實際上,問題就出在中共的極權統治和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社會制度上。「絕對權力產生絕對腐敗」。在中國並不是所有貪污問題都可以揭發,要經過中央同意,問題才能曝光。不少記者都是因為揭露貪污腐敗而造批評、處分、甚至判刑。在民間享有盛名的《南方週末》就是因為揭露貪官腐敗,總編輯不斷的被撤換。有誰吃了熊心豹膽敢揭露鄧氏家族、江氏家族、李氏家族的超級貪污腐敗呢?

所有這一切不都歸功於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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