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甘德懷事件" 美國導師如何招博?
北大法學院的教授朱蘇力最近成了街談巷議的對象。河海大學法律系講師甘德懷報考他的博士,作為唯一通過初試的外校考生在複試時卻被淘汰,而兩名沒能通過初試的北大考生不但破格參加了複試,而且全通過了。朱教授就甘的指責寫了一篇答辯,對考試方式本身提出質疑。他大概想說的是:導師帶博士,應該儘可能自己說了算。儘管這話沒有公開說出來,還是引來方舟子先生的譴責:「朱教授據說在美國讀過博士學位,那麼美國的博士生錄取是否像朱教授所說的不採取考試方式呢?否。眾所周知,要報考美國博士生,都要參加GRE考試(報考法學院研究生可能還要參加LSAT考試),各所美國大學對此都有明文規定,而且普遍定了最低分數線。美國教授的錄取權力,只是針對那些已達到GRE分數線的申請者的。恕我孤陋寡聞,我沒有聽說過有哪個考生沒考好GRE或類似的全國性考試就在美國正規大學讀博士,即使有的話也是個例,不足為憑。我承認教授有權力不錄取初試考得好的學生,但是我不認為教授有權力錄取沒能通過初試的『熟人』。」最後方先生義正詞嚴:「法學院尚且如此踐踏程序,如此毫無尊嚴,何況其他機構?」
據筆者所知,美國大學雖然有GRE最低分數線等規定,但教授的好惡遠比分數線重要。規定從來是可以破的。筆者當年託福只考了590分,再考跌到580分。後來妻子被耶魯大學錄取,筆者便作為陪讀出來。先旁聽了一堂課,馬上被上課的教授推薦去讀東亞研究的碩士,在讀碩士第一年筆者決定報歷史系的博士,報考很簡單。當時上一個大牌教授的課,寫了兩篇僅10頁的讀書報告,第三篇按期寫不出來,去教授的辦公室請求寬限,這也是和他的第一次私人談話。他給了我寬限期,然後說:「你有讀博士的良好素質,你想不想讀?」筆者當然喜出望外,不過自知託福、GRE不行,也無再考的勇氣。於是問:「我沒有託福、GRE成績,也不太想考,怎麼辦?」他馬上說:「我們對你已經有瞭解,不需要這些。」後來果然被錄取了。
可見,筆者就是像方先生所說的沒有參加初試的考生。國內拿著優異的託福、GRE成績申請耶魯大學歷史系的,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可是筆者在校這幾年,沒有見系裡從中國直接錄取過一個學生,錄取的都是本人這樣的「熟人」。道理很簡單,培養博士很複雜,選拔人遠非考試所能夠解決的。博士生導師,某種程度上就是個足球教練,你不可能拿著幾個百米和12分鐘跑的成績,要求他在通過這樣的「初試」的人中選拔隊員。導師的經驗和直覺,往往比幾個考分重要。
這套規矩是否能夠移植到國內,筆者很懷疑。因為國內存在學術腐敗問題、教授公信度較低,所以筆者也很同情甘德懷,覺得他把問題提出來還是有意義的。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忽視了學術的複雜性。
在美國申請博士有三大件:自述、推薦信和GRE等成績。而GRE絕不應被理解為是什麼初試,只不過是考試公司設計的智能測驗,供學校參考而已。許多教授看中的是你的個人自述。自述最多兩頁,非常簡短,但很能說明學生的素質。大家寫自述幾乎都找人幫忙、提各種意見,但也很難作假。因為博士的研究志趣和方向很特別,別人無法幫你發明。美國的博士大部分是在沒有見面的情況下錄取的。北大法學院這次的複試搞得很混亂,而且花了不少精力。為什麼不多研究一下學生的自述來選拔人才呢?
就公眾而言,要監督的也不是這些具體的錄取細節。監督太具體,教授的學術自主權就沒有了。不過,公眾可以監督博士課程的結果。比如北大法學院今年幾個博士畢業,復旦也有幾個,這些新博士哪家的厲害?如果一所學校培養的博士總不如人,教授就會有壓力。筆者對甘德懷的勸告是,條條道路通羅馬,北大不行,還有別的學校。最重要的,是自己學有所成,用實際的成績證明朱教授是錯的。(薛湧 美國耶魯大學歷史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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