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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管」是野蠻土匪 外地小販被無辜打死

 2004-07-31 16: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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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在廣州市天河區員村擺地攤的李月明死了。那天,李月明和妻子葛潤蘭在員村新街12號居民樓商鋪門前,擺了一個地攤。

下午17時許,四名身穿制服的男子突然駕車出現,葛潤蘭轉身跑向附近一棟居民樓,4名男子緊追不舍。李月明也一路追過去。

多名目擊者反映,雙方在樓道發生口角,之後便大打出手。17時40分左右,在居民樓商鋪旁,李月明伏地身亡。

關於他的死因,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尚未公布結論,而事發現場的目擊者均稱:「李月明是被城管人員活活打死的。」

在當天的事發現場,李月明的家屬扣壓了其中一名穿制服男子的證件。證件顯示,此人為員村街道辦事處城管科成員。而該男子與另三名穿同樣制服的男子是從一輛車身有「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字樣的卡車上下來的。

小販之死

員村新街12號居民樓底層商鋪,是一家「廣州金葉」連鎖專賣店。

「20號那天的事就在我們店門口發生的。」7月28日,廣州金葉一名職員說。

這名職員說,下午17時許,一輛牌照為粵A7A699的五十鈴突然停在店門口,車身有「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字樣,隨後有4名穿制服的男子陸續下車。與此同時,地攤的女主人收了下東西,就往居民樓的樓梯口跑。

據葛潤蘭之妹葛雲飛(化名)回憶,當天下午,她姐在金葉專賣店門口擺起一個出售女性飾品的臨時地攤,即在地上鋪一張布,擺些小商品,如有城管來查,可將布一卷趕緊逃避。時至今日,員村各街道仍隨處可見擺此類地攤的小販,廣東人稱為「走鬼」。

「姐夫在員村搞大卡車的清潔工作,當天沒事才幫我姐姐一起看攤的。」葛雲飛介紹,當時在場的還有姐姐姐夫12歲的兒子。

員村新街12號居民樓共四層,其東側是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巡警一大隊四中隊辦公樓。

12號居民樓附近一位經營餐館的個體老闆看到,四名穿制服的男子對女攤主緊追不舍,後面又有一名男子尾隨。事後,他確認尾隨的男子是李月明。

當時正在居民樓301房做鐘點工的歐陽南風回憶,她聽到有人在3樓與4樓之間發生口角,就打開了301房門,看見一男一女正與一名穿制服的男子打鬥。穿制服男子順手操起過道旁的鐵皮往後一揮,不巧割到男子的頸部,「馬上有血噴出來」,歐陽南風說,那名穿制服男子於是回頭往樓下跑。

住在4樓的一位男子也透過家中的小窗目睹了歐陽南風口述的情景。據他介紹,受傷男子喊了聲「跑什麼跑」,便動手去抽過道雜物堆裡一根木棍,然後突然倒在了地上,血不斷在流。

歐陽南風回憶,約兩分鐘後,受傷男子突然起身,抽出木棍跑下樓去。

17時30分,當地小區的保安員譚佩儀看到廣州金葉連鎖專賣店門前擠著許多人,就和一名巡警趕到現場。

「一個男子扑在地上已經動不得了。頸上有很多血,很慘,我都流淚了。」譚佩儀說。

有人隨即撥打了110和120.根據廣州市第6人民醫院的「院前搶救記錄」,該院接電和出車的時間均為17時42分。

「人未進醫院就已經死了。」該院醫務科的曹科長說。

此後不久,警察將四名穿制服的男子帶走。

眾說紛紜的打鬥過程

記者採訪時,當事人與目擊者對當天在員村新街12號居民樓所發生的事情,表述略有差異。

記者未能採訪到葛潤蘭。根據其妹妹葛雲飛的介紹,事發當日,她姐被追到四樓時已無路可逃,被其中一人堵住了出路。而另三人則在三樓樓道與李月明動手了,「從三樓打到一樓」。

保安員譚佩儀也證實,死者與穿制服的人員是「從三樓打到一樓」。

但目擊者歐陽南風的描述有所不同。據她介紹,當時是一男一女與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在三樓過道打鬥,而不是如前所述的三名穿制服男子圍著一名男子打鬥。她後來才知道,「一男一女」中的男子正是死者李月明。

儘管上述細節存在不同說法,但譚佩儀認為,李月明死於城管手下是毫無疑問的。

21日晚上18時許,廣州當地某媒體一位記者到事發現場採訪,據他回憶,當時受訪的葛潤蘭介紹的情況,與其妹妹葛雲飛上述表述一致。

據知情人介紹,當晚21時許,警察對廣州金葉的員工做了筆錄。21時30分左右,牌照為粵A7A699的五十鈴車被警察開走。

7月28日,記者在員村派出所看到了這輛車,其副駕駛處的門窗玻璃已破碎,玻璃碎片散落在駕駛員座位上。對此,又存在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李月明追下樓後,用木棒打碎了城管車的玻璃,因體力不支倒地身亡;另一種說法則稱,是李月明的家屬打碎的車窗玻璃。

對此,警方均未予說明。

7月27日下午,12號居民樓303室的女主人介紹,當晚21時40分,有三人前來清理樓道、牆壁上的血跡。根據其所穿制服,一人應為警察,另兩名為治安員。

迴避採訪的死者家屬

死去的李月明今年42歲,湖北孝感人。

據葛雲飛介紹,李月明有多年在廣州打工的經歷。

2003年年初,他舉家遷入廣州,「沒想到所有的希望換成了這樣的結果。」她說。

李月明死後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21日,妻子葛潤蘭被天河區政府安排住在員村工人文化宮內的金雁賓館。

該賓館是天河區政府對外營業的招待所,因有專職人員24小時陪護,記者多次希望與葛潤蘭面談,均遭阻攔。

葛雲飛解釋,即使見了面,姐姐也未必能談得上什麼東西,「因傷心過度,她現在幾乎無法站立。」

自7月21日開始,死者家屬回絕了當地媒體的採訪。

葛雲飛解釋原因說,主要是家屬們對記者不信任。

葛雲飛說,時至今日,當地媒體雖有多名記者採訪此事,但從未有人報導。

廣州某媒體同行則透露,未報導的原因是相關部門的禁令。天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吳培樓也告訴記者:「調查結果未出來之前,任何媒體介入都不妥當。」

上述媒體同行透露的另一個細節是,有關方面希望「內部處理」此事,這也是死者家屬不願出面接受採訪的原因。

「死者家屬目前考慮她們的利益得失,畢竟不與媒體見面能拿到的賠償,跟向媒體報料獲得的賠償肯定不一樣。」這位同行分析說。

尚未公布的司法鑑定結果

李月明死亡案的認定結論,成為目前各方關注的焦點。

葛雲飛認為,其姐夫是被「城管隊員」打死的。記者採訪的幾位目擊者,也一致認為「李月明是被『城管隊員』打死的」,顯而易見的理由是,事發現場雖是雙方對打,但死亡的是李月明,而穿城管制服的人員並沒有傷亡。

「在調查結果尚未公布之前,我們不能下這樣的結論。」天河區委宣傳部新聞科副科長吳劍萍說。

據知情人士透露,警方內部做出的一份通報稱:「城管與李月明發生糾紛與鬥毆,因李月明體力不支倒地身亡。」

記者就此求證天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吳培樓。他表示不知情,「因為公安機關沒有向我通報案情的義務」。

記者多次致電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對方稱所有對外採訪均歸口區委宣傳部。

據廣州市第6人民醫院出具的「院前搶救記錄」,隨行出車的陳竹生醫生對李月明症狀的描述是:「右面頸側外動脈破裂,神態喪失,瞳孔散大固定。」但陳醫生婉拒了記者提出的採訪要求。

目擊者譚佩儀介紹,當時他看到死者的臉部發黑,頸部有大量血跡。

在記者獲得的一份由醫院和警方聯合簽署的記錄單上,醫院對李月明「致死的主要原因診斷」是:「失血性休克。」該記錄單還記載:「屍體保存15天,期間憑公安出具證明處理,逾期交殯。」

葛雲飛透露,目前李月明的遺體正放置在銀河殯儀館。

7月27日,李月明的弟弟從老家趕到廣州,與葛雲飛等人去看了李月明的遺體。

「哥的脖子右側有個窟窿,我摸他的後腦,發現是扁平的。」他說。

公安機關透露的消息顯示,7月29日,被拘留的四名當事人,已被逮捕。

知情者認為,這一信息實際已暗示事件的態勢。相關部門對事件定性只是時間問題。

公安機關先前答覆,7月29日給死者家屬提供司法鑑定結果,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止,死者家屬尚未收到該鑑定結果。

街道城管與正式城管

在7月20日的事發現場,李月明的家屬扣壓了一名穿制服男子的證件。根據葛雲飛提供的複印件,該證件主人叫毛祖禮,為員村街道辦事處城管科成員。

對於其他三名當事人的身份,員村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機關均拒絕透露。

據廣州城管系統一位人士介紹,此次與李月明發生打鬥的人員,還不能納入城管系統。理由是,廣州各街道辦事處一般設有城管科,但該科室成員既不是市支隊派出機構,也無區縣城管大隊的編製,「只是街道辦事處的內聘人員。」

越秀區城管大隊一位隊員透露,目前各城區街道辦事處內設城管科,定編為5-6人。有些根據需要會聘請一些義務城管人員,主要協助街道城管員在一些重要地段進行監督管理。

據一位熟知廣州城管工作的媒體同行介紹,廣州市城管綜合執法支隊在各區設有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大隊,各大隊下設城管綜合執法中隊,該部門的城管隊員具有綜合管理執法權。而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屬於各街道辦管理,其不具有執法權力,只能協助正規的執法隊員進行城市管理,而一旦涉及到執法問題,街道城管應該將案件移交城管大隊或者城管中隊處理。

媒體同行介紹,廣州市城管綜合執法支隊曾提出其與街道城管的矛盾。

據其介紹,各街道辦事處的財政收入基本由包干經費(區財政承擔)、稅收分成和其他收入三方面構成。而財政支出包括不斷增長的工資、福利、業務經費等基本支出,公益事業支出以及招商引資和稅收引進獎勵等其他支出。

「這使得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街道辦事處肩負著與企業一樣的創收任務。」這位知情人士分析,而沒有獲得城市綜合管理執法支隊委託執法的街道城管卻已將權力放大,參與執法。

據透露,廣州市已明確在近兩年取消街道城管,增加城管執法隊員力量,解決這一矛盾。

小販們的憤怒

「誰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現在我們承受著巨大壓力,希望別影響隊員們的士氣。」7月28日,員村街道辦事處城管科一位人士說。

他婉拒了記者的採訪要求,稱此事應該找天河區城管大隊。而該大隊政工科的負責人稱,市城管局對此事進行了內部通報,要求大家依法執法。他同時表示,外宣已歸口區委宣傳部。

7月29日,天河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吳培樓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正在進行城市衛生大檢查,「城管的同志都很忙,他們希望過了這段時間再出面解釋。」一個事實是,「7•20」事件在全市城管範圍進行了通報。

7月27日,一輛城管麵包車停在事發地不遠處。車上下來9名城管隊員。

「以前都是兩三個,現在因為出了這件事,都是結伴同行。」臨街一位商戶告訴記者。

在李月明死後第2天,員村一些外來人員自發組織起來,準備向政府部門抗議,希望嚴懲凶手。事實上,他們並不清楚街道辦城管科人員與正式城管人員的區別,而一個不容迴避的矛盾是:他們對城管執法作風的意見由來已久。採訪過程中,小販們向記者反映了不少他們認為的城管「野蠻執法」行為,並稱此前城管打人事件時有發生。

不過,此次抗議活動最終並未發生。而員村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人也否認有這樣一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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