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的黃靜案---董春春:警匪合作掩蓋一場人命案

大雪紛紛飛,窮人無處哭!

2004年2月11號,山東省青州市譚坊鎮王羊村農民董祥林家來了兩位"貴客",說是貴客,是因為董祥林家祖祖輩輩都是農民,見過的都是窮人,從來也沒有來過這樣大的"官",一個是青島輕型汽車廠(現已倒閉)空心磚廠的廠長宋培松,一個是青島膠南市法院的王法官(王法官是宋培松介紹的,至今董祥林都叫不上他的名字),他們以出差為由說是來看看董祥林,董祥林對於這樣的"貴客"真的不知道怎麼招待,他們詳細的詢問了董祥林有關家庭情況,包括他的親戚什麼的,表現出了極大的"關心",然後在屋裡轉了一圈就走了,這一走,一個狼吃人的悲劇也就在開始醞釀了!

宋培松,何許人?董祥林的二女兒董春春打工的老闆,青島輕型汽車廠(現已倒閉)裡面的一個空心磚廠的廠長。2003年春節後,董春春去了青島輕型汽車廠(現已倒閉)裡面的一個空心磚廠打工,負責財務、推銷、要帳等工作。憑著她的勤奮和聰明,這一年幹得相當出色,拉到了好多客戶從而使該廠的效益得到直接的提高。

今年春節後,董春春與宋之間發生了矛盾,而這一切,董春春並沒有告訴他的父母到底矛盾是什麼,只是說是和老闆有一些隔閡,所以宋到董祥林家,董祥林反而表現的不知所措,認為老闆的大度大量,一個廠長在和法官出差的時候來看望自己,這是什麼面子!萬沒有想到,狼吃羊的序幕拉開了。

2004年3月以後,董春春多次與與家裡聯繫,說她想離開這個空心磚廠,在這期間,懂事的她只是跟家裡人解釋說這個地方人多而雜,自己的確不適合這種環境,同時把自己辭職的事情告知了宋及該廠的工人(打工妹辭職不需要任何手續),說好3月5號離開工廠,而這時董春春的姐姐從300里外的農村來青島看她(家裡看董春春一週來一個勁的打電話,不放心,讓董春春的姐姐來看看她),沒地方住,她跟老闆說和姐姐在廠裡再住三天就走。3月8號,董春春的姐姐走了,董春春準備第二天,也就是3月9號,收拾行李離開工廠,但是惡狼再也沒有給她離開的機會,3月8號的晚上,也是董春春準備在該廠住宿的最後一天晚上,醞釀已久的"狼吃羊"的悲劇終於上演了,當夜董春春死於宿舍。

2004年3月9號早上6:55,宋給死者的弟弟打電話說你姐死了,並驅車去接死者弟弟,在車上宋問他怎麼弄,是否報案,他說肯定要報案!隨後宋培松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說:"廠裡有個女的喝藥死了"。據廠裡的打工者說3月9號早6點宋培松到案發現場,平時老闆都是在8點以後才到廠,而這次為什麼來的如此之早呢?在這麼長的時間裏,宋既沒有找120搶救,也沒有報案,那麼他在做什麼呢?又憑什麼能斷定是喝藥而死呢?在現場派出所去了三個民警和膠南公安局去了四個人,民警在宿舍門外冬青樹裡找到半瓶1605農藥(這是國家禁止銷售的農藥)。最後警察說根據現場得出的結論是喝藥而死。當時有些不知情的打工者在旁邊看熱鬧,據其中一個說:3月8號晚10:00∼11:00之間,該打工者出來小便,看到死者所住的辦公室門外停著一輛白色麵包車,聽見裡面有女孩叫了幾聲"不要,不要"。隨後聽到宿舍裡有人說:"老闆你怎麼過來了"?當天公安人員沒有對宋培松及知情者採取任何的措施。

3月9號下午,家屬從400多里路的青州來到當地派出所有個領導直接跟家屬說:根據現場,我們判定是服毒自殺,你們看看怎麼處理,同意的話過來簽個字,咱們爭取在幾分鐘內把這事給解決了,家屬說人命關天的大事,家屬也沒有看到現場,是否太草率,就這樣家屬沒有答覆他們的要求。

3月10號家屬直接找到王法醫,他說:局長親自安排我處理這事,根據現場初步鑑定是喝藥自殺,現場沒有留下遺書,日記本部分頁她自己撕下來燒了,當時家屬問王法醫你怎麼知道是她自己撕下來燒了呢?王法醫說你們是不是懷疑這個老闆。家屬又問日記本、藥瓶、杯子、電話機是否提取指紋,王法醫說提取指紋是不可能的,而在以後的案件處理過程中肖隊長說中國的科學技術還沒有達到這個水平!最後王法醫說:你們是否與老闆協商一下,看怎麼處理。如果現在屍體火化的話我給你們聯繫車。

3月11號上午10點王法醫帶家屬去看現場,在現場家屬看到電話的接收器吊在地上,並且電話線沒有插在電話機子上,死者仰面很安詳的躺在床中間,就像人喝了安眠藥一樣睡著了,右腿直搭在左腿上,被子整齊蓋在身上、床單、衣服很整齊,兩臂伸開,床單、嘴邊及其它部位沒有一點遺留物,嘴裡也沒有什麼味,左右手腕上處發紅,大便量多、集中。(在事發後家屬給動物做過喝1605的實驗,與死者的症狀完全相反,有嘔吐、掙扎的過程,使家屬更加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當時家屬看到現場的症狀根本不像是自己喝藥,於是家屬要求法醫鑑定,並且是青島的法醫。

2004年3月17號,葛隊長打電話說要家屬交個材料,關於申請解剖化驗和家屬的疑點,也就是這份材料家屬中了他們的圈套,以後家屬的好多疑點不但未排除而是都給破壞了。18號家屬一直等到中午,家屬要求聘請的兩名青島法醫才來到解剖室對死者進行法醫鑑定,有王法醫帶領。

2004年3月24號,家屬來到葛隊長辦公室,他說鑑定的結果是中毒死亡,別的情況要家屬去找肖隊長,當家屬提出8號晚上有輛白色麵包車的事讓肖隊長給負責調查,而肖隊長問家屬是什麼時候的事,家屬說是8號晚上的,今天都24號了,半個多月了,你們才開始調查,真荒唐。那為什麼案發17天後,刑警才出面調查而且毫不知情,下午,有葛隊長和肖隊長對廠裡的打工者調查取證。

2004年3月26號,給家屬發了不予立案通知書,難道不到兩天的時間就能把疑點這麼多的人命案的情況全部調查清楚嗎?也許這就是省級先進單位的辦案效率吧!家屬在以後的對白中證明並非如此,口述不清,幾個人的說法不一,同一個人前後說的有時都不一樣,好多的疑點問題都以各種理由不給解答,家屬可以肯定的說當地公安部門對此案件根本就沒有去認真調查或根本就沒有調查,那這個省級先進單位又是如何來的呢?當家屬問麵包車的事你們昨天調查的是什麼情況,他說該打工者為了顯示自己吹的牛。

2004年4月14號,家屬給膠南檢察院寫申請監督立案。

2004年5月20號之前,死者的手機已開通。6月份死者宿舍的電話也開通。

2004年7月5號,家屬來到膠南檢察院,他們同意了公安局的說法,有什麼疑點可以到公安局反映。只給了口頭報告,而沒有給書面報告。

2004年7月6號,家屬在法醫門診找到葛隊長和王法醫,第一,對於指紋葛隊長的解釋是藥瓶有油性不能提取,而杯子的表面太光滑不能提取,其它的在本案這種特出情況下不能提取。如果按這種說法,所有的指紋都不能提取,因為人的手上隨時都有油。第二,關於藥的來源,解釋說是死者去倉庫沒有找到這種藥,然後去商店買的,一個漂亮、穿著完全是城市風采的女孩(死者)8點多去藥店買這種農藥,任何一個有意識的店員都不會賣給她,更何況她都不知道這種藥。而以前說死者是從該廠倉庫管理員老生拿鑰匙去倉庫拿的。家屬不知道相信那種說法。其它的問題都以各種理由沒有做出正面的回答,有的說不負責這一快或說沒有去調查等。家屬說現在已經不予立案,家屬可以看案卷中的部分材料,葛隊長和王法醫都同意了,要王法醫去拿,過了大約半個小時後,王法醫只拿了一份法醫鑑定報告回來,案卷不能讓家屬看,因為案卷已封存。那實在沒辦法家屬提出去看現場。他們也同意就今天下午去看,家屬自己打車來到現場,宿舍門前有三輛車,辦公室有幾個人。一會葛隊長和王法醫也來到現場,同時該廠的車輛、人也多了起來,大約有十輛車,幾十個人,這些都是宋培松的朋友,好多我都比較的熟悉,在前 幾次家屬來到這裡,都是類似的情況,家屬來看個現場為什麼派這麼多的人呢?老闆處於什麼目的呢?為什麼他們同時知道家屬來呢?家屬去後面的廠房,原先的打工者全部換掉。家屬進入現場發現電話的接收器已放在電話機上,並且電話線插在了電話機上,書包,鞋子,手機等都與原先的位置不一樣,死者的床也往南移動了,更靠近旁邊的桌子,屋裡也多了一輛自行車,原先家屬提出的最大疑點床單整齊、沒有什麼遺留物,而現在卻完全改變,床單上有了一大塊痕跡(很明顯),家屬問王法醫這是怎麼回事,他沒有回答出去了。當家屬把死者的手機打開正好沒電了,家屬把充電器插上,一開始有電,過了一會就沒電了,出來看到旁邊的辦公室還有電,這肯定是故意掐斷電源吧!一會葛隊長進來說全部都是他動的,家屬知道警察是有權利偵察現場甚至是動現場,但應該沒有權利偽造現場吧!對於床單上的遺物,原來沒有而現在有了,電話線原來沒有插在電話機上,而現在卻插上了,這肯定不是警察的權利,這其中肯定有人偽造了現場並且公安局肯定知道吧!因為現場門鎖的鑰匙只有公安局有。家屬看到手機裡面的大部分資料都已經刪除。死者包裡的一些東西也發生了改變。既然公安局說是自己喝藥而死,那麼部分人為什麼還這樣做呢?家屬產生了太多的猜測,同時也更加懷疑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2004年7月7號,家屬來到公安局找劉局長,說指紋也是肯定不能提取,並且早就停止了一切的調查,家屬提出要看部分材料時,肯定是不能看,其他的疑點問題也是以各種理由沒有做出正面回答。

公安局時刻都要家屬拿證據,指紋不能提取、該廠的打工者已離開、宋培松見不到人影、現場被偽造、藥的來源不明,家屬從何找證據呢?即便是喝藥而死,死者的姿態豈能這樣安詳的躺在床上、床單整齊、被子平整的蓋在身上,其實這種可能性根本不用多想,十三億分之一也沒有,我想任何一個有正常理性的人都不能得出這樣的邏輯判斷,這肯定有人偽造了第一現場。但從處理過程來看,部分人的配合是相當默契,這不能不懷疑有一個高明導演策劃的一幕好萊塢大片。

此案案情簡單,主要是宋培松在當地特殊的社會關係網,與湖南湘潭黃靜案、孫志剛案、南昌的周燕芬案、海寧的呂海翔案的性質大致一樣,而採取的方式不一樣。如果死者果真自己喝的藥,那麼部分人就沒有必要在事後來偽造現場;也沒有必要在家屬看現場的時候派那麼多的保鏢;其中部分疑點公安局也沒有必要不給解釋;家屬看部分材料公安局也沒有必要不給家屬看;關於指紋又為什麼不給提取,案件都四個多月了,該廠的老闆一直沒有露過面也沒有給我們打個電話來安慰一下家屬,畢竟死者也在你這工作了兩年,難道這點同情心都沒有嗎?公安局每次都要求家屬火化屍體。一切的一切都暴露這起案件背後隱藏著嚴重問題。

這個案子的荒唐之處,法醫鑑定書沒有法醫的簽名,法醫鑑定時把整個的胃全部提走,董春春父母要求立案的申請就隨便一句話就拒絕了,而要求重新屍體鑑定的請求,也是一句話就拒絕了。

可憐的農民呀,一點門路都沒有!!大雪紛紛飛,哭都沒處哭!

死者家屬的聯繫電話是:01321074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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