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過的水,應該是令人放心的達標水。然而,記者今天在國家環保總局、發展改革委等六大部門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瞭解到,我國有一半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因經費不足,無法正常運行,這些企業處理後排出的仍然是污水。
被檢查的532座污水處理廠有一半以上因經費不足等原因非正常運行,全年平均超標天數高達152天。也就是說經過這些污水處理廠處理過的水仍未達標。
據瞭解,淮河流域作為國務院污染治理的重點流域之一,已經整治了十年,但有的地方污染狀況甚至比以前更甚。沿淮兩岸賴以發展的企業多是污染嚴重的重工業,而且越是經濟落後的地區,對於污染企業的依賴性越大。
檢查中還發現各地普遍存在以下問題:城市污水處理廠缺乏有效約束機制;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滯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低,徵收不到位;部分工業企業以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為由,超標、超總量排污。對此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也表示很無奈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一方面是地方科學發展觀出了偏差,地方保護主義比較重。另外就是在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上現在還不夠配套,不夠完善。企業的守法成本要高於違法成本。也就是說,他如果是達到你的排放標準,他花的錢要比你去罰他(未達標)的款還多。這樣就造成了一些企業屢查屢犯,為了追求最大的經濟利益。
經濟信息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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