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579萬 中國銀行副行長被判無期

香港商報消息,5日出版的最新一期《財經》披露,前中國銀行副行長因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於今年4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安歌未提起上訴。

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抽逃銀行資金案,於2001年10月曝光,涉案金額高達4.83億美元。『開平案』涉案人員包括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江門分行數任行長和廣東省分行部分官員,作案持續時間長達10年。案件主角許超凡(在逃)曾擔任中行廣東分行財會處處長,趙安歌正是負責財會系統的一把手。同時,開平案所暴露出來的有漏洞的中行電子聯行系統,也正是由趙安歌一手負責組建。幾乎與『開平案』案發的同時,趙安歌被調離中行就任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

報導披露,趙安歌被捕時僅涉嫌挪用公款一項罪名。在審查中,趙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不掌握的三項受賄行為。法庭最終認定趙安歌受賄總計579萬餘元人民幣。趙的另一項罪名是挪用銀行公款5000萬元。這筆款最終到了趙安歌的胞弟索立鴿等人組建的珠海安平公司,被用於營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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