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人都拿了什麼錢?中央預算管理資金、中央基本建設預算管理資金和中央其他部門預算資金,這算是國庫、是全國人民的錢;中國工商銀行、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交通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這算是金融資產,是國有資產加廣大儲戶的錢,還是全國人民的錢;這些錢被"截流"、"擠佔"、"挪用"、"核銷""騙貸"等等,說穿了,把不該留下的錢留下,把不是自己的錢據為己有,不消使用那些專業術語,我們老百姓的白話就叫--偷。財政部審計署署長李金華自我定位,要當好國家財產的"看門狗","看門狗""看"什麼,就是看小偷的,防小偷的!
實施小偷行為的為何等人物,有原國家計委、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等4個單位、國家體育總局、國防科工委等等部門;有主管長江堤防工程的人們、有負責賑災的地方政府的人等,有銀行職員、保險公司職員、有私營資本家、有背景的"個人"消費者,細細看來,都不是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百姓,都不是辛苦勞作的大眾,這些人恰恰都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上層",社會經濟"精英"們,他們有的是"三個代表"不離口的中央國家機關、地方政府官員;有的是事業單位、大型國企的黨政領導;有的是金融領域的高級白領;有的是先富起來的"先進生產力代表"。總之,他們不是勞動人民,他們靠偷來的利益,比勞動人民過的日子好許多倍,他們是近年來經濟發展的受惠者,或者說既得利益者。
偷來的錢好花,可以不心疼地花,比如在北京市中心買豪宅、建豪宅、佔幾套豪宅,可以買世界上最昂貴的賓利轎車,可以三天兩頭到香港澳門逛街購物豪賭,可以輕鬆送子女出國留學等等。這些人由衷地受用了最廣大勞動人民的辛勤勞動成果,卻把國家利益,人民群眾的利益置之腦後,在長江水災的威脅中,在地震災民嗷嗷待援的期盼中,在風沙肆虐急需林業保護的無奈中,在國有銀行被掏空的危險中,他們心安理得到已經喪心病狂。
為什麼要偷,因為錢已經取代一切成為我們社會的行動準則,什麼信念、道德、責任,統統讓位於錢,有錢就是成功,有錢就成為社會發展的先進,唯獨不講的是手段,對"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的極端歪曲和實踐,造就了社會上層的這批小偷,中央機關、地方政府、國有企業,他們內外勾結,有辦法、有門路者大家一起上,大家一起偷。如此可怕的場景,如此悲涼的現狀,可能審計報告只是掀開了冰山的一角,難道沒有制度、沒有監督機制?不徹底扭轉社會分配結構、扭轉社會價值觀的墮落,要多少"看門狗"才夠呢?
然而群眾更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那些被審計出了重大問題的單位和責任人,下一步將面臨什麼樣的命運?會不會也像以前有的地方那樣,審計時"高高舉起",處理時"輕輕放下",甚至乾脆三拖兩拖就沒了下文?在"觸目驚心"的審計結果之後,如果沒有一個負責任的、禁得起歷史檢驗的處理結果,事情恐怕就不能圓滿收場。
摘自<天和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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