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安達前市長被判入獄30年

BBC消息,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判處一名盧安達的前市長犯有種族絕滅和侵犯人類的罪行。他被判處監禁30年。

在坦尚尼亞阿魯沙開庭的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裁定這位前市長參與了1994年盧安達的種族絕滅行為。

當時擔任盧薩摩市長的佳昆比齊被控下令屠殺了兩萬人。檢察官控告佳昆比齊將尋求庇護的圖西族難民誘騙到一個教堂。

之後他向胡圖族民兵分發武器並命令他們去屠殺這批難民和集體強姦圖西族婦女。一名少女當庭指證佳昆比齊市長強姦了她。

佳昆比齊否認種族絕滅的罪行,他說,當時自己並不在事發現場。

1994年的大約100天期間,總共有80萬圖西族和溫和派胡圖族平民遭到殺害。直到盧安達反叛力量"愛國者陣線"上臺之後才終止了這一種族絕滅行為。

包括盧安達一名前總理在內的20多人,因為參與種族滅絕而被這個國際刑事法庭判刑。其中的六人目前正在馬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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