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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早知不勝負荷 斷橋為何仍然發生

 2004-06-15 01: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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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北遼寧省盤錦市6月10日發生大橋突然垮塌事故,懷疑有二人失蹤。當地有關部門6月12日把事故定性為「意外」,引起當地民眾議論紛紛。有民眾指出,該橋早在五年前就被定為危橋,有關部門卻未能防患於未然,政府此舉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於這種疑問,遼寧當局一直未能澄清。

6月10日早晨7時02分,遼寧省盤錦市境內田莊台大橋突然發生垮塌。大橋從中間斷裂27米,有三輛汽車落水。有報導指有車輛失蹤,但當局堅持沒有人在事件中死亡。該橋位於盤錦與營口交界處,連接遼河兩岸,橋長500餘米。據《新京報》報導,遼寧省盤錦市經貿委副主任李秉軍6月12日表示,此次事故是「意外事故」。

當地政府發布的《事故處理情況的通報》寫道:「經過兩天來的水下搜尋和公安部門對目擊人員進行新的核實及對過往車輛的認真排查,除一輛農用車落水外,沒有其他車輛落水,至今也未接到尋車尋人的報案。」盤錦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張岩就此表示,落水車輛沒有打撈上來,田莊臺遼河大橋塌陷事故打撈工作已經告一段落。

對於有關部門的「意外事故」這一論斷,當地民眾並不認同。據報導「當地不少群眾幹部對這起事故定性為「意外性事故」感到很不理解,這座大橋早就被定性為險橋,雖有警示,但來往車輛超載現象嚴重,所以出事是遲早的事兒。假如大橋在半夜跨塌,那該會有多少人車落水?假如橋板墜落時上面有車,那還會是零傷亡嗎?」

可圈可點的是,一份1999年的《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文件》(此文件是對盤錦市公路管理處《關於田莊台大橋監管方案的報告》的批復)指出,大橋兩端要設立夜視功能的險橋標誌,限載8噸標誌,限速(每小時20公里)標誌。顯然,這座連接營口與盤錦的大橋至少在1999年就已經是險橋了。

當地有關部門也的確在大橋的西側立起了一個限重標誌桿,上面有兩塊牌子,一塊限重15噸,另一塊牌子為限速每小時20公里。但實際上,這個年代久遠的警示牌早已型同虛設,來往車輛超載嚴重早已是當地人所共知的現象,盤錦市臺前公路收費站站長也承認「通過這裡的超載車輛是非常多的,基本上都從遼河大橋上通過」。

據報導,對這些可能造成塌橋的罪魁禍首,盤錦市交通局副局長張賀堂表示,「交通部門沒人管,全靠司機的自覺、自律」。當地居民則另有說法「只要給錢,跑火車都可以」。從去年開始,當地交通部門就對超載進行專項整治,但駕駛員們明確地說,查獲超載,一般是罰款1000元人民幣,真正卸貨轉運的情況很少出現。即使罰款,也可以通融,一般以200元人民幣過關,這在盤錦市是人人皆知。

如此一來,這一「年歲已高」的危橋在超負荷的運作下終於「意外」地出事了。遼寧省交通廳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意外估計是超載所致」。

有當地居民質疑,由於當地政府事前已經知道危橋存在著重大安全隱患,當地居民懷疑當局疏於監管,有失職之嫌;當地有人批評,有關部門在事後竟然只忙著撇清責任。

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對於全中國各地蜂擁而至的新聞媒體進行了嚴格的審查,只邀請了部分當地媒體進入現場,其他人一概被隔離在數公里外,即使那些被允許進入現場的本地媒體,也接到了通知,關於大橋垮塌的報導只能採用新聞通稿,不得擅改一字。

在事故現場,所有當地官員都保持沈默,拒絕接受採訪。記者靠近大橋時,所有駕駛小船打魚的漁民也被漁監悉數驅逐,甚至有企圖抓拍的記者聲稱,自己直接被官員從船上扔下亂石河灘,導致肘部受傷。

而對於事故中的受害者,當地政府官員在事故現場是口口聲聲表示「一定要千方百計搶救落水者,對兩名住院的逃生者全力進行搶救」而事實卻是兩碼事,如今即使是兩名逃生者基本的救治費用,當地政府官員被指諸多推托,對此,事故發生地大窪縣縣委書記喻國偉解釋:「現在事還沒有調查清楚,談不上政府的責任問題。」

亞洲時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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