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官員拖欠四億公款 引發全國清查行動

(中央社臺北十四日電)中國國務院財政部、監察部五月底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集中清理中共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問題。據瞭解,中共中央的清查行動起因於湖南省清查結果,當地竟有超過六萬名中共黨員幹部拖欠公款,僅限期收回的就高達四億元人民幣。

據「二十一世紀經濟報導」,去年湖南省對公職人員拖欠公款展開過一次專項清理,清查結果發現,湖南張家界市黨政部門和國家工作人員逾期未還的貸款逾一億兩千萬元、湘鄉市農村信用社被黨政機關、財稅、公檢法等部門幹部欠賬達四千四百三十五萬元、湘潭市少數幹部倚仗權力久欠不還的貸款共有一千八百七十二筆,本息合計達五千四百三十一萬元,欠款最長十四年。

此外,湖南株洲市的問題同樣觸目驚心,截至二零零二年十月底止,株洲市國家公職人員拖欠銀行、信用社貸款一千九百二十六筆,金額達六千七百一十萬元,涉及一千六百七十四人,其中欠貸時間最長達二十年。

報導指出,這些中共黨政官員拖欠的貸款大多發生在九零年代中期。部分黨政幹部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親友下海經商、辦企業或買房、炒股等借用公款,或者向銀行、信用社借款。不僅財政較困難的湖南如此,在富庶的江蘇省,官員也認為幹部借用公款問題相當普遍。

報導引述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毛壽龍的說法指出,中國全國範圍內拖欠公款的「黑洞」到底有多大,恐怕沒有人知道確切答案。他認為,對少數賴帳不還的黨政機關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該從嚴治理,停職停薪,甚至開除公職。

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直言,公職人員無論是拖欠公款,或是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或用公款給幹部職工購買商業保險,在老百姓的眼中都是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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