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學生、領導、工人、農民、知識份子、軍人等社會角色的人。『人』有損人不利己的人;有權不腐敗過期作廢、貪得無厭的人;有無法無天無惡不作的惡人;有表裡不一滿嘴假話而臉變色心不跳的人;有陶淵明的「不為五斗米折腰」獨立抗爭的人。『人』有依附他人沒有自己獨立思想的人,只有付出的義務、而沒有基本人格尊嚴和自由價值的奴隸之人。
這麼多種『人』都不是人嗎?是的,我想說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沒有「人權」的保障就不是平等、自由的民主權利之人,就不能稱呼為人。一個社會惟有具備了尊重基本人權,才有可能步入民主法治的市場經濟的理想境地,『人』才會精神愉快地人人為自己,客觀為他人服務的你買我賣的真情表露。當人有了與生俱來的權利,有了正當的收益和需求,這就是「人權」。如:現今的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要給農民以國民待遇的要求不就是(人權)人的權利要求嗎?要給農民國民待遇。那麼什麼是國民待遇呢?他們不是子民、草民、刁民、愚民,在共和國體制下由公民組成不是由臣民構成的人才是人,而給農民的國民待遇:一是給農民同等的民主和真實的平等、自由的權利;二就是把農民當人,農民是公民。
一個『人』人是否享有權利,人是為他人而活還是為自己,為集體、為黨國、為國家。人只有當自己人身自由、思想、表達自由和自我管理、自我決定的自由都得到保障時……在與官人對話時能有對等平視的地位時爭得民意,聽得進民眾的批評,學會理解和寬容的態度對待異質聲音。『人』才是一個有尊嚴的人。不然,黨國的意志無處不在,農民不能遷入城市,不能按自己的喜好去種植農作物;在城市裡,通過一個一個單位控制著個人的生活,領的是國企的工資,住的國企的房子,農民見了我稱我為國家的人。此外,入學、就業、工種、升遷、退休、無不依賴單位的領導的安排,這時,認人唯親、阿諛奉承、低三下四、夾著尾吧做人、巧取豪奪,誰也不想多干一點活。今天,人們的工作、學習、生活,黨國的力量、一黨的意志強大是顯而易見的:它滲透到了社會的各個角落,控制著大部分人的機會,個人的日常生活要服從解放思想又統一思想的要求中來,聽「三個代表」宣講團的報告會,從而,使特權集團利用大多數人,從大多數人為少數人目的服務的奴役中解放出來。文化創建要以黨性原則,要宣傳社會主義好,反映黨的改革開放的政策好,不得有人性及人文關懷。書籍、報刊很少見到揭露社會的黑暗醜陋官人的政治腐敗,經濟的虛假繁榮,科技教育的落後,貧富懸殊的拉大,文化的衰落,物慾橫流道德淪喪……等現象的曝光。
說到這,改革近二十年回頭一看改革又回到瞭解放前。但這二十年來的改革開放,其經濟的發展進程顯示了一個清楚的趨勢:不管你是什麼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整人、人斗人、人損人,人對人的依賴關係會轉變為人對『物』對錢的爭奪,人身依附關係的創造者才會轉變為在法律上有自由、平等權利的人。人們在商品交換和國際交往中,『人』有了自我意識,『人』的精神走出朦昧無知的狀態,『人』就會自然而然表現出對自由、平等、民主的追求。
我是個人嗎?這個疑問,困惑我多年,壓抑了多少年。是指人沒有「人權」意識;是指人沒基本「人權」的保障。沒有在公開場合說不同話語的地方;沒有申辯是非的場合;沒有表達自由意願的園地;沒有參與政治選舉的權力;沒有監督政黨、政府的制度保障;沒有……那麼說,一個沒有人權的國度裡他人的權力、權益就會被剝奪、被強制,是的。特權集團的利益與大多數人的利益是衝突的,要不說今天的人們吃飽了、穿暖了而放下筷子罵娘,這說明:只有為最大多數人謀幸福,社會才不再摧殘人、剝奪人,不再產生惡。
說你是人你就是人、說你行你就行、說你不行行也不行,有等級特權之別,有絕對服從的權力所在,這是一個活著的死人醒來的感嘆。
2004-5-21(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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