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集團如何在海外迫害法輪功大解密
江澤民集團在中國以外地區迫害法輪功的追查報告(2004年5月13日)
綜述
自從99年江澤民和"610」系統在中國大陸打壓法輪功的開始,這場大規模針對法輪功修群體的政治迫害就被同時推向海外。本報告通過對海外使領館對海外法輪功修群體迫害的大量證據得出結論:海外迫害是在江澤民和中央"610」的直接指揮下實施的,是蓄意的、系統的、有計畫的進行的。中國駐外機構系統的向中國以外地區輸出仇恨、擴展迫害的行為不但違反了國際外交公約,而且違反了中國駐外機構所在國的法律。
海外迫害的基地--各國中使、領館
針對中國大陸以外的法輪功修煉群體及其反迫害的活動,江澤民下令"加強海外鬥爭」。於是,對法輪功的打壓成了中國對外交往的原則和工作重點。派駐在各國的大使級、領事級外交官、參贊等通過各種方式擴散國內的仇恨宣傳,剝奪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推行迫害政策。這些已成為中國外交官的日常工作。
附帶包裝精美的仇恨宣傳小冊子的外交"公函」被發送到各個國家的各級政府、政府官員、媒體和非政府組織。貿易利益和外交壓力被用來阻止當地政府對法輪功的公開支持和褒獎;阻礙法輪功學員在當地開展的活動;抑制停止迫害的譴責和呼籲;壓制支持法輪功媒體的覆蓋和報導;逃避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的譴責和制裁;影響各國懲治迫害元凶的法律訴訟……。江澤民集團甚至脅迫主權國家,做出違背本國法律和民心的不道義行為(如江澤民出訪德國和冰島的對法輪功學員人權侵犯的事件等)。
華人社區煽動仇恨的"一條龍」作業
每次江澤民集團利用中國的官方媒體發動對法輪功的輿論攻勢的同時,這些宣傳就會以最快的速度通過衛星、網際網路等被傳往海外。一些使領館通過圖片展、節日聚會、免費電影晚會等方式對海外華人推銷大陸的反法輪功宣傳;再組織與使、領館過從甚密的"特殊」華人社團進行"揭批」、"聲討」。然後通過中國官方媒體將這類"揭批」返銷中國。
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未間斷
在海外使、領館的指揮下,海外法輪功學員也遭受嚴重身心傷害(暴力襲擊、擬定黑名單、監視、威脅、恐嚇、株連等),合法權益被剝奪(拒發或延發護照或簽證、剝奪會員資格等),法輪功學員正常的社區活動受到干擾。歸國人員受到監視、綁架、洗腦、酷刑和監禁等(受害者如美國公民李祥春、愛爾蘭留學生趙明等)。
使領館在社區中煽動仇恨,給海外法輪功學員造成巨大的精神和名譽傷害。仇恨宣傳使法輪功學員在社區中面臨歧視、孤立和誤解。
海外迫害是系統迫害的重要組成部分
事實上,海外迫害是同其他領域對法輪功的迫害同步進行的。這些迫害的幕後操縱者均為江澤民和"610」系統。中央610辦公室的負責人之一劉京就曾在多種場合向國際社會散佈仇恨,並在日內瓦國際人權會議上為迫害辯護。國安、公安、網路警察、海關警察等大量人力被用於收集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個人信息,製造海外黑名單。
培養外交人員的高校中,大行仇恨宣傳和群眾運動;是否反對法輪功,成為外交部能否錄用的條件。外交部的錄用考試中,攻擊法輪功的內容成為應試人員無法迴避的考題;海外的中文學校也成了使領館利用推廣迫害的場所。文化、經貿、宗教、婦女組織的國際交流中,反法輪功的內容被人為地加入進來。
用政治手段影響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決定,影響國際上對包括法輪功問題在內的中國人權狀況的關注。
然而,江澤民集團利用駐外機構輸出對法輪功的迫害,遭到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的抵制,也讓越來越多國家的政府和人民看清了這場鎮壓的真相。一些國家的法輪功學員更是採取法律手段把參與迫害的中國駐外使領館人員和在當地追隨領館參與迫害的人員告上法庭,將迫害責任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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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江澤民對外宣傳滲透把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延伸到海外的調查報告
2004年5月17日
簡述:
1992年法輪功傳出後,由於其顯著的祛病健身效果和對道德回升的作用,在民間得到廣泛傳播。要想鎮壓這樣一個沒有政治目的的修煉團體,江澤民最缺乏的就是合法性和群眾基礎。為了製造民意和強姦民意,江澤民動用了全部國家宣傳機器,四年多來不遺餘力從不間斷的編造謊言詆毀攻擊法輪功,在傳媒信息高度壟斷、不同聲音被徹底封鎖的中國大陸實行全民洗腦宣傳。整個迫害從開始就一直是由暴力和謊言維繫著。
由於很清楚地知道這場對本國人民大規模人權侵犯的的不合法性必然會招致國際輿論的譴責,江澤民一改中共歷史上「關起門來搞運動」的傳統,從鎮壓一開始就主動邀請西方政要和媒體介入,試圖以爭取到他們的支持來使鎮壓合法化,同時緩解國際壓力。例如,江澤民本人於1999年出訪6國進行「人際傳播」活動;在十月底借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書面採訪之機親口宣稱法輪功為邪教。因此,對法輪功的迫害和通過宣傳對民眾的系統性洗腦從一開始就是在中國大陸和海外同步進行的。
在對中國境內民眾進行強制灌輸和暴力洗腦的同時,利用喉舌媒體輸出對法輪功的仇恨,收買脅迫境外中外媒體參與迫害和拉攏滲透西方主流媒體對全世界民眾進行系統性洗腦是江澤民集團滅絕法輪功政策的重要環節。
一、實施江提出的「主動出擊」戰略,利用喉舌媒體輸出對法輪功的仇恨
江澤民本人直接指揮對外宣傳的媒體輿論工作。他在1999年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說:「我們應站在更高的起點上,分析形勢,審時度勢,研究和制定未來的宣傳戰略,把對外宣傳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們在國際上具有同我們的地位和聲望相稱的強大的宣傳輿論力量。」[1]
2001年10月26日,當時的中宣部部長、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丁關根在中國記協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開幕式上講,「當前,新聞工作第一位的任務,……自覺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一致,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把黨和政府的聲音送到千家萬戶,把中國的聲音傳向世界各地」。[2]
2003年1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提出「充分發揮中央主要涉外媒體的作用」 「擴大在海外的影響;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相結合的辦法,作好外國媒體和記者的工作;提高外宣品的製作質量,擴大對外發行渠道,探索建立外宣品的市場發行機制,千方百計地把我們的外宣品送到外國人手裡」。[3]
在2003年1月的這次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還做出多項決議,宣布將對外採取更大的宣傳滲透行動。其後,根據李長春講話中關於「建立對外宣傳的統籌協調機制」的要求[3],中共政府的二十五個部門,成立了「中央對外宣傳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和具體實施海外宣傳專案。歸中共中央外宣辦牽頭負責領導,參與其中的有:中宣部、中央外宣辦、中聯部、外交部、中央台辦、財政部、教育部、廣電總局、國家宗教局、民航總局等。[4]
2004年4月20日至21日,在中共中央對外宣傳工作會議上,李長春再次強調用江澤民提出的「三個代表」思想統領對外宣傳,「著眼於營造有利於我的國際輿論環境」,「要努力創新對外宣傳的內容、方法和手段,爭取國際社會對我國更多地理解和支持」。李長春還提出「加強和改進對外宣傳是宣傳思想戰線的一項戰略性任務」。[5]
新華通訊社副總編輯夏林提出輿論戰投資是「國防開支」,「意識形態存在兩個戰場:一個是國內宣傳陣地,一個是國際輿論舞臺」,「要不失時機地實施江澤民同志提出的『走出去』的開放戰略,為中國創造有利的國際輿論氛圍」。[6]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任編輯郭景哲在「講究宣傳藝術 注重宣傳效果」 講述其運用江的理論輸出反法輪功宣傳的心得:「江澤民同志說,『要打主動仗,力爭先發制人。……對外宣傳在許多時候也像打仗一樣,要一手拿盾,防禦敵人進攻;一手拿矛,主動出擊。』……在對外報導國內揭批『法輪功』時,我們照搬對內宣傳的一套,用了一些名詞術語,外國受眾很難理解和接受。後來,我們在對外宣傳中已經明確指出『法輪功』就是邪教,外國受眾一下子就明白了,接受了。這有利於爭取國際輿論,……」。[7]
江的「對外宣傳要打主動仗,先聲奪人,強調新聞時效」的命令在「天安門自焚案」,「京城血案」,「浙江乞丐毒殺案」等惡性栽贓陷害法輪功案件的對外報導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運用和發揮。(詳見追查國際《中國大陸部分媒體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追查報告》)
二. 收買脅迫境外中文媒體對海外中國人洗腦並參與迫害
美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華人英文能力有限,主要依賴中文媒體提供信息,而華文報紙正是這些華人獲得信息的主要來源。[8] 而在美國的四家主要華文報紙和大部分華語廣播電視都被中共滲透甚至控制。
美國獨立非盈利機構詹姆斯通基金會(Jamestown Foundation)2001年11月21日發表的中國簡訊(China Brief)中,有一篇文章題爲「中國政府是如何試圖控制美國的華語媒體的」,披露中共主要使用四個策略來掌控美國的中文媒體[9]
(1)以全資或擁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報紙、電視、無線廣播;
(2)政府利用獨立媒體在大陸的商業利益來影響這些媒體;
(3)購買廣播時段或廣告空間;
(4)安排中共自己的人到獨立媒體工作,在內部起作用。
《星島日報》最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就是911剛過不久,將法輪功學員的照片與日本真理教頭子的照片放到一起,不用看文字,光看這幾張照片就會對法輪功產生不好的印象。[10]
據法輪功學員告《僑報》一案原告代理律師披露,《僑報》自1999年7月20 日江澤民下令鎮壓法輪功以來直到2002年5月,在這兩年零七個月中,共刊登攻擊法輪功反面文章300多篇,平均三天一篇,除了轉載大量官方媒體的文章外,還有很多該報的述評文章,觀點與國內的官方媒體同出一轍。作為一個媒體,沒有一篇法輪功的正面報導,這不能不讓人懷疑它的目的性。[11]
加拿大《華僑時報》2001年11月3日第31版上刊登文章《加拿大法輪功受害者之聲》,全文沒有任何列舉事實,完全是不堪入耳的謾罵。這樣的文章也被中共媒體作為海外華人反法輪功的證據向中國返銷。[12]
三、中共利用各種方式向海外中文傳媒統戰,影響全球輿論導向
《追查國際》注意到,中共正在利用「世界華文傳媒論壇」、「世界中文報業協會」等全方位向海外中文傳媒進行統戰。
2001年9月16日至18日在南京舉辦的首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由中國對外宣傳的國家通訊社--中國新聞社主辦。據稱到會的境外媒體來自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 共有一百三十多家,一百五十位世界華文傳媒高層人士參加。中國大陸也有60多家新聞機構參會。中共主管宣傳和統戰的各級官員參加了會議並作指導性講話。[13]
論壇的議題有:「海外華文媒體的定位與應扮演的角色」 、「海外華文媒體與國內媒體如何加強合作」等。論壇就中共的意識形態統領對外宣傳和「創造有利的國際輿論氛圍」這一宣傳策略引導海外媒體進行充分討論和出謀劃策。[13]
在這裡,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與會的海外媒體借「世界華文傳媒論壇」,為中共發表反法輪功宣傳,對法輪功修煉團體進行造謠詆毀。參於海外反法輪功宣傳的媒體有:
澳大利亞《澳華時報》。2001年9月16日-18日,澳大利亞《澳華時報》的發行人祝敏申在「世界華文傳媒論壇」的發言中說,「出於新移民同『祖籍國千絲萬縷』的聯繫,《澳華時報》積極地與中國的主要媒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 《澳華時報》在批判台獨、藏獨,聲討北約轟炸,駁斥考克斯報告、揭露「法輪功」本質等大是大非問題上,都發表了旗幟鮮明的文章」。[14]
1999年8月13日《澳華時報》發表文章攻擊詆毀法輪功,並表態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圖1)。此文被《人民日報》等中共媒體轉載[15]。
美國芝加哥《中國之星電視》總裁及《辰報》發行人,原中共官員黛薇在首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上提到:「3年前,《僑報》停止在中部地區發行,至使中部地區沒有一份能正確代表中國聲音的官方或半官方的報紙。近年,更有一些報紙滑到極右的方面,刊出與時代嚴重不合拍的類似「結成反共大同盟」的口號,大篇幅刊登「法輪功」,「《辰報》是唯一不刊登『法輪功』文章的報紙,……。」
(黛薇原名周蝶慧,原河北省青聯委員,邯鄲市政協常委,邯鄲市婦聯常委,青年聯合會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16]
「世界中文報業協會」第一次年會在北京召開年會。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大陸、港澳臺、日本、美國、匈牙利、加拿大等地的媒體高層人員都出席了會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分管宣傳的李長春接見了與會代表,中宣部長劉雲山在開幕式上致詞。[17]
無論是「世界華文傳媒論壇」還是「世界中文報業協會」年會,我們都看到江澤民集團正在全方位地向海外中文傳媒進行統戰,企圖利用海外中文傳媒影響全球輿論導向。目的不外乎兩個,一是通過海外媒體為其泡沫經濟吹噓,從而吸納外資以維持整個大系統的供血,二是明示暗示讓海外媒體多考慮自身在海外的生存發展,報導合中新社口味的將會有中國的商機經濟為後盾。以此誘惑海外中文傳媒,「借船出海」 (由大陸報刊提供專版),成為中共喉舌的傳聲筒、代言人。
四、「借船出海」,是中共媒體對外宣傳工作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借船出海」的意思就是由中國媒體承包海外中文報刊的版面,由中國負責內容和編排,利用原有的海外中(英)文媒體來替中共作對外宣傳。江澤民集團通過「借船出海」可達到「一箭雙鵰」目的:一是將這些大陸炮製的「揭批」法輪功的文章和消息「借船出海」,在海外華文媒體刊登,然後返銷國內,以營造海外華僑對江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支持」和「聲援」的假象,欺騙中國國內民眾,以誤導和迫使他們參與迫害;二是利用海外中文傳媒影響全球輿論導向,對全球華人,甚至對西方人進行洗腦。通過這種長期洗腦將仇恨植入海外華人心中,潛移默化地影響海外華人和各國公民,從而影響民選各國政府官員對迫害的譴責態度,甚至本國的政策決策。
借船出海,是中共媒體對外宣傳工作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從黑龍江省對外宣傳工作要點即可見一斑。
2003年黑龍江省對外宣傳工作要點是「要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大戰略」、「精心策劃、周密組織外宣戰役、外宣活動」 「有效利用「哈洽會」、「冰雪節」、「滑雪節」、「冬展會」、「綠博會」、「哈夏會」等各種各類招商引資、經貿洽談、產品展銷、文化交流活動,精心組織外宣戰役,運用各種宣傳手段,採取多種宣傳形式,加大對外宣傳工作力度。」
「要充分發揮中央對外傳媒和海外傳媒的橋樑作用,繼續加強與中央電視臺四頻道、英語九頻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新華社對外部、中國新聞社、《中國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等中央對外媒體及華語媒和美聯社、路透社、美國CNN有線電視網、日本NHK電視新聞,俄羅斯公眾電視臺、法國《歐洲時報》、鳳凰衛視等海外主流媒體及華語媒體的合作,依據不同時期的宣傳重點,增強合作的計畫性、時效性。在積極邀請這些媒體來我省採訪的同時,更要主動做好節目選送和交流、頻道交換、提供新聞線索和素材、專版特刊組稿等各項工作。」
「要加強與香港《大公報》、香港《文匯報》、《中國日報》駐我省記者站和辦事外及美國《國際日報》(黑龍江專版)的合作、指導和管理,加強溝通和聯繫,共同研究制定宣傳報導計畫,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研究和掌握海外輿情,增強這些媒體對外宣傳黑龍江的正確性、準確性、針對性,在不斷提高落地率和影響力上下功夫。」 [18]
中央電視臺的國際頻道(CCTV-4)外語新聞部十分重視外宣「借船出海」,積極向美國有線電視網CNN提供新聞,1999年共向CNN提供140條新聞,全部播出。[19]
美國《國際日報》是全美第二大華文報紙,總部設於洛杉磯,主要發行美國、加拿大,讀者群是在美、加華僑、華人。1999年10月15日經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批准,同意在《國際日報》創辦《中國新聞》專版。隨即,汕頭經濟特區報社正式組建《國際日報•中國新聞》編輯部,開始協助美國《國際日報》採編出版《中國新聞》專版。經過半個月的籌建,從11月1日開始,即採用因特網「點對點」傳輸,每天傳送對開八個版在美國出版,包括《中國大陸要聞》、《中國大陸綜合》、《中國大陸經濟》、《中國大陸社會》、《中國大陸體育》和《中國大陸影視》、《神州攬勝》、《文摘》、《股市》、《醫療保健》等。美國《國際日報•中國新聞》和泰國《京華中原聯合日報•中國新聞》的出版,擴大了中國傳媒在海外的影響,開闢了中國對外宣傳的新陣地。[20]
據《國際日報》董事長熊德龍稱,《國際日報》擺脫困境靠的是把自己的船借給中共媒體。《國際日報》一九八一年創刊以來,連年虧損,自從逐步追求並尋到自己的特色之後才慢慢擺脫困境。熊德龍的特色化道路,主要有以下幾點,包括:「將當地發生的事件在當地即刻採寫編輯的方法採編原汁原味的消息;與中國報紙合作,利用自己的網路,「借船出海」使中國信息能及時傳送到僑胞面前;……」。[21]
《國際日報》印尼版刊登中共口徑的反法輪功文章,再被中國官方媒體向大陸報導。中新網2003年3月9日從印尼雅加達報導說,8日當地出版的《國際日報》刊登了題為《「法輪功」害人不淺》的文章並乘機炒作。
《澳洲僑報》社長金凱平對中國媒體與海外媒體的合作形式(以報刊為例)提出建議:
1. 合資、合作經營。
2. 有限合作。
A、互換版面:
B、互換廣告:
C、承包版面:由中國媒體承包澳洲中文報刊的版面。固定由中國負責內容、美工、設計和編排,澳方負責接收、插印。由中方支付一定費用,補貼印刷、發行開支。這種形式比較簡單可行。[22]
總部位於美國休斯頓的《美南新聞》報於2004年3月29日星期一7B版刊登了題為「2003十大悲情事件」的文章。其中「乞丐死於邪教投毒」一段完全照搬新華社捏造法輪功學員投毒的謊言[23]。關於此「乞丐投毒案」《追查國際》已有詳細報告[24]。《美南新聞》確認這是一次失誤並已向休斯頓法輪功學員表示歉意。《美南新聞》有關人士表示,報社每天的「大陸新聞」整個一版都是由大陸新聞機構排版,由大陸直接傳送到報社後在美國印刷。這次失誤是由於當班編輯沒有仔細審閱大陸傳送來的版面造成的[25]。顯然,直接向海外中文媒體傳送整版「大陸新聞」已成為「借船出海」的常規操作。
五、中央電視臺的國際頻道(CCTV-4、9)在海外滲透輸出仇恨
作為大陸最大的官方電視臺,中央電視臺在對外宣傳方面投入大量的資金,目前已經覆蓋全球120多個國家,並逐漸步入美國、英國、法國等西方國家主流社會。針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作為「重大事件」、「重大政策、法規」,幾年來一直是江澤民集團的宣傳重點,自然也被傳播到了全球眾多國家。
CCTV對外宣傳內容大面積覆蓋全球
2004年4月28日,中央電視臺臺長趙化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近年來,中央電視臺對外宣傳陣地不斷加強,外宣頻道和播出時間成倍增加,實現24小時不間斷播出;海外落地範圍迅速拓展,在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落地入戶,一舉進入西方主流社會。同時,與世界134個國家和地區的208個媒介機構建立合作關係,……」[26]
趙化勇說,「為拓展CCTV-4、CCTV-9在世界各地更大範圍的落地,中央電視台積極實施『走出去』工程,近年來還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海外落地頻道已由一個增至兩個,播出時間已由24小時增加到48小時。CCTV-4已在北美、歐、亞、非、大洋洲和中南美洲的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落地入戶。CCTV-9在美洲、歐洲、非洲以及我國香港等地區落地入戶,逐漸步入美國、英國、法國等西方國家主流社會,增強了我國的國際影響力。中央電視臺還要積極開展與海外媒體多層次的合作。如合作製作節目……」
談到2004年的工作和計畫時,趙化勇稱,2004年,中央電視臺將「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改進宣傳方式和宣傳語態,積極構建多語種、多頻道的國際傳播格局。2004年1月1日正式開播西班牙語節目,2004年5月1日對第五套英語頻道進行全新改版,同時搭建北美外宣平臺。在2005年前開辦對外中文新聞資訊頻道和中文文化娛樂頻道。」[26]
據調查,2000年9月25日中國第一個面向全世界英語觀眾的、全天24小時不間斷播出的英語電視頻道(CCTV-9)正式開播,播出信號經過數字壓縮後,和中文國際頻道(CCTV-4)一併通過8顆衛星上的9個轉發器,向全世界播出,覆蓋全球98%的陸地和海洋。英語頻道通過中國中央電視臺的國際網際網路向全世界傳播。
4年來, CCTV的兩個頻道從當初的8顆衛星發展到目前的37顆衛星向全球播出,較之對國內僅通過6顆衛星播出,中共對海外華人和西方自由世界進行大面積意識形態的滲透可見一斑。[27]
為達到宣傳目的中央電視台大量隱瞞真相、並造假
原CCTV英語頻道(CCTV 9)外籍專家瓊.瑪爾提絲(Joan Maltese)女士2002年至2003年在中國中央電視臺工作了一年半時間。談到她在中國中央電視臺工作的感受時說:「我們沒有遵守新聞記者的真正的、真正的使命。」「因爲那裡有新聞檢查員,就坐在我們的新聞部辦公室,是政府的新聞檢察員。而且有時候我們寫的最初的新聞稿件被改了。我完全知道。」而她的中國同行,「事實上他們覺得做政府讓他們做的事,不報導真相而試圖讓中國看起來不錯,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因爲媒體是,基本上是政府的代理。如果你到中國媒體去指稱他們:你撒謊,你爲政府歌功頌德,你立刻就有麻煩。另外就是,那裡只有一個,只有一個聲音。中國只有一個官方的聲音。……所以中國人沒有機會瞭解別人怎麼說,別的可能的訪談是什麼樣的故事。」[28]
從下面中央電視臺重大事件的報導可以看到隱瞞真相、大量造假的程度:2003年,SARS疫情蔓延期間,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並沒有報告SARS的真實疫情,而是說疫情被「有效控制」,並鼓勵外國遊客到中國大城市旅遊;江澤民的親信、中國衛生部長張文康通過中央電視臺對全世界粉飾太平,掩蓋已經蔓延到境外的疫情,致使SARS蔓延,並波及世界,導致數千人喪生。[29]
中央電視臺利用通過衛星將仇恨宣傳傳遍世界
2000年5月26日CCTV的《焦點訪談》播出了18分鐘攻擊法輪功的特別節目。中央610辦公室負責人審看節目後要求CCTV把節目翻錄成錄像帶送海外使館,同時譯成英文對外播出。[30]
事實上,5年來,中央電視臺不斷的製造攻擊法輪功的仇恨宣傳(見本書關於媒體追查報告),並通過衛星將這些仇恨節目傳播到海外。如用所謂「天安門廣場自焚」、「京城血案」,「浙江毒殺乞丐案」等惡性案件栽贓陷害法輪功,在世界範圍內煽動仇恨。據中央電視臺報導,「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簽證處大廳裡擺放著一臺寬屏彩電,平時簽證時間都要播放中央電視臺國際頻道的節目供等待簽證的人觀看。當天記者趕到中國大使館簽證處時,只見不少等待簽證的華人正在聚精會神地觀看有關『法輪功練習者天安門自焚事件』報導的電視錄像,一些孩子被呈現在電視畫面中的事實驚呆了。」[31]
另據新華網2001年2月1日報導:「中央電視臺近日播放的『法輪功』……殘害生命的新聞專題片在旅法華僑華人中引起了極大的震驚和憤慨。」[32]
2002年8月16日,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公布了對加拿大中文城市電視臺轉播中國中央電視臺的一則謀殺案報導(所謂「京城血案」)做出的裁決,判定城市電視在2001年12月16日轉播的中央電視臺的這起謀殺案和法輪功聯繫起來,違反了加拿大廣播協會制訂的「職業道德守則」和「有關暴力守則」、以及廣播電視新聞主編協會的「(新聞業)職業道德守則」中的四條規定。委員會仲裁小組認為:將謀殺行為與法輪功聯繫起來沒有真實可靠的依據,是對法輪功的攻擊…並要求該電視臺在黃金時間等播放此決定。[33]
六、中國駐外機構領館官員領導海外華文媒體的宣傳滲透
《追查國際》注意到,中共對外宣傳會議,不僅有政府各部門(及各省)負責外宣工作的高層官員參加,而且還有中共派駐西方國家、包括駐美使領館官員參加,這意味著北京通過派駐美國等西方國家使領館官員來領導海外華文媒體的宣傳滲透。
1999年2月25日至27日, 中共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當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胡錦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以及有關部門官員出席了會議。中共的《開放與傳播》期刊1999年第一期是這樣報導的:「各地負責外宣工作的同志、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新聞發言人、中央對外新聞宣傳單位負責同志和部分駐外使領館的同志參加了會議」,「江澤民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並強調指出,要站在更高起點上把外宣工作做得更好,要在國際上形成同我國地位和聲望相稱的強大宣傳輿論力量」。「會議認為,江澤民總書記對外宣工作的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外宣工作的戰略地位作用、目標任務和方針原則,對外宣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34]
在中央電視臺(CCTV)的大事記中,記錄了在2000年10月11日,趙化勇臺長會見了中國駐德國大使盧秋田。趙臺長向盧大使介紹了中央電視臺9月25日正式開播的英語頻道(CCTV-9)及國際頻道(CCTV-4)衛星電視節目在海外的落地情況,希望盧秋田繼續關注中央電視臺兩個外宣頻道在海外的落地工作。盧秋田則表示「將向外交部領導建議,把電視外宣工作列入我駐外使領館的重要議事日程」。[35]
中國旅美學者梅都哲在他的詹姆斯通基金會報告中披露,「紐約明報辦公室人員曾表示,他們『真正的老闆』是紐約中共領館,領館怎麼說,他們就怎麼做。」梅都哲說,「中共國駐紐約和舊金山的領館向『世界日報』在這兩個城市的地方版施壓,不要他們刊發有關法輪功的廣告;紐約的『世界日報』已經全部同意,舊金山的 『世界日報』部分同意。雖然,舊金山方面仍在刊登法輪功的廣告,但百分之九十都放到了最不顯眼的位置。」[9]
影響、買斷海外中文媒體(以下部分海外中文媒體的報告僅反映事件發生時或調查時的情況,不一定是現狀)
海外華文媒體對一些事件的報導,一直與西方主流媒體有異,這與中共勢力滲透有關。詹姆斯通基金會披露中共做出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體,其主要策略有:投資控股、在大陸的商業利益(這個手段對廣播和出版業內容的影響非常重大)、向現有獨立媒體購買廣播時間以及廣告空間(乃至更多)。與之密切相關的是(大陸)政府提供免費的,現成的節目和內容。安排政府人員去獨立媒體工作,從內部起作用等等。不少中文媒體被收買,或不敢得罪中共。[9]
美國德州的原《美中晚報》正式創刊於1999年9月17日,初期取名為《美中時報》(達拉斯版),每週末出版一次,24個版面。2000年1月10日定名為《美中晚報》,改為每週一至週五均出版。《美中晚報》以每週一至週四出12個版(首尾版套紅印刷),每週五出36個版(六個首尾版彩色印刷)的規模,在大達拉斯地區和德州首府澳斯汀市發行萬餘份。全部向讀者免費贈閱。
原《美中晚報》對自己的介紹是:「當中國政府和人民群眾掀起揭批『法輪功』的高潮時,另一家報紙卻以連續數月整版的篇幅,刊登『中共瘋狂鎮壓『法輪功』成員罪責難逃』等長篇報導及『法輪功』的大幅廣告,使『法輪功』組織在達拉斯的氣焰一時甚囂塵上。」 「《美中晚報》始終堅持反對『法輪功』和反對『台獨』的兩大基本原則。」 還為《人民日報》、中新社、搜狐網等國內新聞媒體供稿。[36]
據《廣州華聲》2003年第1期報導:2002年12月1日至7日,廣州市僑辦與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邀請海外華文媒體,包括美國《僑報》(美西)、《明報》(加西版)、加拿大《華僑時報》、澳大利亞《華人日報》和泰國的《新中原報》[37]。這幾個受中國政府邀請的媒體,據《追查國際》獲得的證據:除了加拿大的《華僑時報》外,另外四家報社也都是中國官方背景極強的報紙。成立於1990年的《僑報》直接受控於中國政府,特點是如實、及時的報導中國官方消息。《明報》是被「中國政府嚴重影響的」媒體;澳大利亞《華人日報》即將成立的新聞是由中國大陸最有名的官方新聞社--中新網報導的,曾攻擊敢於支持法輪功的新唐人電視臺;2001年2月下旬,《新中原報》發表社論攻擊法輪功。該社論又被中新社引用作為海外反法輪功的證據,欺騙民眾。[38]
2003年12月8日和18日,中國駐悉尼外總領事館發言人在《華人日報》」(2ac Chinese Daily)第二版,誣陷法輪功「害死1700多人」,「是與日本「奧姆真理教」 一樣的……」。並煽動澳大利亞民眾「不要上當,不要被其利用,不要支持他們,不要參加他們的活動」。澳洲2AC華人傳媒集團董事局主席陳錦忠,澳洲《華人日報》總編輯黃成威是誣陷事件的主要責任人。[39]
2001年11 月3日,蒙特利爾《華僑時報》連續刊出整版文章攻擊法輪功,200多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將該報及署名何兵的文章提供者以「誹謗與煽動仇恨」罪告上魁北克省高等法院。2001年12月10日,魁省高等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並下達禁制保護令,禁止該報和何兵發表任何類似誣蔑法輪功的文章。在接下來的兩次法庭審理中,魁省高等法院的另兩位當庭法官又先後兩次延長法庭保護令。華僑時報無視法院所下達的禁制保護令,繼續誹謗法輪功,分別在2001年的11月10 日、11月24日、12月8日,2002年的1月5日、2月2日發表了數版針對法輪功的文章,並在2002年2月2日發表長達12頁的特刊,招致由誹謗案衍生出的藐視法庭案[40]。魁省高等法院資深法官波度因在裁決書中特別指出,華僑時報出版並在其網頁撰文誹謗法輪功,誹謗內容包括污蔑法輪功從事顛覆政府和破壞活動,大多數取材都來自類似中國政府官方的聲明,其目的是採用各種手段防止法輪功學說的流傳,並破壞法輪功學員在海外華人社區的聲譽。
華僑時報誹謗案經過十一次開庭,在2004年2月下旬,於魁北克省法庭進行法庭辯論,目前,有待法庭做出最後裁決。
中共領館騷擾海外報社
據美國之音2001年3月13日報導,3月初,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王雲翔給美西舊金山地區《世界日報》寫信,要求該報不要再登「法輪功」的廣告。王雲翔總領事的信最後表示,希望「《世界日報》能看到灣區華人華僑的廣大民心所向,不要再登『法輪功』的廣告。否則,《世界日報》的形象,可能會受損失。」
舊金山《世界日報》副總經理古銑賢說,讀者對報紙自然會有各種各樣的意見看法。但如果提到「廣大」,那麼這個詞是抽象的,廣大代表多少? 有沒有具體的數據支持?這些,都值得思考。「他可以站在他的立場,提出他的見解。法輪功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41]
另據澳洲法輪功學員提供給明慧網的證據:中國駐澳大利亞墨爾本總領事館總領事吳榮華於2000年10月23日在領事館宴請墨爾本華人報章和其它媒體的負責人。在長達三個小時的吃喝之間吳總領事一直告誡報社負責人不要刊登法輪功的文章。從報社獲知,領事館給他們定了一條規定,凡是要刊登有關法輪功的文章,他們必需先將文章傳真給領事館,獲得領事館批准才能登,領事館說不能登他們就不能登。這就是每家報社都婉言拒絕刊登有關法輪功文章的根本原因所在。他們都一再表示是受到的壓力太大。報社對領事館的規定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他們害怕中國政府報復。原因是他們很多人多少都跟中國都有點生意關係,另外他們的家人還在中國。[42]
造謠中傷、打擊敢於說真話的獨立媒體
2003年,《澳洲新報》(社長劉美齢,總編輯吳惠權)在11月5日第四版刊登了由「中國駐悉尼總領事館供稿」的文章,詆毀那些敢於說真話、如實報導法輪功所遭受的迫害和他們的和平抗爭的獨立媒體: 如總部設在北美的「新唐人電視臺」、「大紀元時報」和「放光明電視製作中心」、「明慧學校」、「澳洲同頌音樂藝術團」等五個民間文化團體。[43]
七, 傳媒產業--中共擴大加強對海外的宣傳滲透的戰略
2001年9月18日下午,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兼中新社社長劉澤彭在南京舉辦的首屆世界華文傳媒論壇閉幕式致閉幕辭:「二十多年來,中國大陸的傳媒業也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時期,已有二千家報紙、八千家雜誌、一千五百家電臺、電視臺,媒體利潤連續三年以二成五的速度增長。一九九八年,媒體的稅後利潤首次超過菸草業,傳媒產業已成為中國的支柱產業之一」。[44]
2003 年2月中共當局在北京召開「全國對外宣傳工作會議」,做出多項決議,決定採取更大的對外宣傳行動。隨後中國政府的25個部門,成立了聯合的對外宣傳新機構,試圖統籌和擴大對海外的宣傳行動。江澤民到會講話。主持會議的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趙啟正聲稱,中國最近幾年「對外宣傳得到明顯加強,外宣事業有了很大發展,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和實力。」現在要利用中國經濟發展,國力提升,有了更多資金的情況,來加強和擴大對海外的宣傳行動,「開闢外宣工作的新局面」。到底北京向海外,尤其是美國的華文報紙、電視等媒體提供多少資金等支持,一直是秘密。前香港的中共新華社社長曾說,當年經他的手,就曾直接資助在美國和香港出版的親北京報紙《中報》三千萬美元,當時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對此的批示是,對外宣傳經費「不封頂」,即沒有上限規定,需要多少,北京提供多少。[45]
中共十六大前, 2002年8月25日,新華社和全國各大報公布了中共中央決定於當年11月8日召開十六大的消息。8月26日起,中宣部就緊接著召開了全國宣傳部長會議。出席會議的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長,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中央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總政宣傳部、解放軍報社、全國工青婦和科協負責人,中宣部各副部長、正副秘書長和各廳局室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共106人。這是一次經中央批准召開的重要會議。會議上除有關十六大的議題外,中宣部副部長李東生通報了揭批「法輪功」的情況。江澤民在會上講話。[46]
十六大前後,海外的不少地區有新的報紙產生,一些原本經費短缺、不景氣的報刊突然增加版面,增加發行量;另一重要的改變是報刊的立場和主題改變,從中立的立場變得十分親共(更確切的說是親江集團)。大篇幅的報導江以及十六大被硬塞進中共最高層的江集團成員,與上述的會議相呼應。這是江集團對海外媒體的一次大收買行動,此後這些海外媒體在報導有關江集團的人或事時,完全保持與大陸媒體一致的立場和基調。
(如果有興趣索取此類資料的組織和機構可與本組織聯繫)
八、中共長期對外「導向」、潛移默化地對海外華人宣傳所造成的影響
被中共操控的華人媒體醜化宣傳和攻擊練習法輪功的人,使相當一部分華人對法輪功產生了誤解,併進而導致一些人對練習法輪功的人產生反感以至仇恨情緒。
案例1:
2003年6月30日,在中共駐美官員到訪紐約中國城之際,法輪功學員前往和平請願,結果遭到了與中共領館關係密切的「紐約華人社團聯合總會」主席梁冠軍等人毆打和圍攻,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打傷。事發後,法輪功學員報警,紐約市第五警分局對梁冠軍控以三級攻擊罪,美國國會也曾就此事件舉行聽證會。[47]
案例2:
澳洲墨爾本市2002年春節的慶祝活動,鑒於前一年春節前申請時以「攤位已滿」為由遭拒絕,法輪功學員決定拜訪活動籌委會辦公室,「雖然工作人員一直『強調』沒有空餘攤位,但負責人直言不諱地說出了心裏話:『假如給你們攤位,明年我們就拿不到合同了。……我們只不過是做生意,還有家小要養活……』但一直不肯說出對他們真正構成威脅的人是誰。但交談中提到按計畫中國領事館的總領事會在某個時候參加慶祝活動,假如法輪大法有任何形式的參與,他就不會來了」。受到了歧視的法輪功學員被拒參加華人社區活動。[48]
案例3:
2004 1月24日,巴黎市政府在香榭裡舍大道組織了一個面向公眾的華人春節大遊行。法輪功作為在法國合法註冊的團體,是有權利參加這個活動的。但中國駐法使館威脅巴黎市政府,如果巴黎允許法輪功參加遊行,它會取消所有的節日活動。在距活動不到一週的時候,市政府拒絕了法輪功的申請。[49]
九、利用現代信息傳播手段對外輸出仇恨
1.第四種媒體_網路媒體爭奪
網際網路作為繼報刊、廣播、電視之後的第四種媒體,成為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的另一個工具。被大陸很多新聞網站引用的一篇題為《建設因特網上的馬克思主義陣地是一項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中指出:「當前,我們同『法輪功』鬥爭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在因特網上爭奪輿論陣地、爭奪群眾。因此,黨中央特別強調要高度重視因特網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這種形式,更多地、更強有力地發出我們黨和政府的聲音;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技術管理措施,限制反動和有害的內容傳播。從這一鬥爭中我們應當舉一反三,深入思考,加強因特網上的馬克思主義陣地建設。這既是一項長期的戰略性任務,又是當前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它對於取得這場政治鬥爭的全面勝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44]
1999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宣傳部、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關於加強國際網際網路路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中辦發〔1999〕33號)。這是中央關於網路新聞宣傳工作的第一個指導性文件。文件把網路新聞宣傳提到「爭奪21世紀思想輿論陣地」的高度,制定了網路新聞宣傳工作的發展方向,並對網上新聞信息發布提出了規範原則。[45]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隨即發出《關於加強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確規定:在境內通過包括國際網際網路路在內的各種信息網路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須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在境內通過信息網路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不得擅自使用「網路廣播電臺」、「網路中心」、「網路電視」等稱謂;經批准通過信息網路傳播的廣播電視新聞類節目(包括新聞和新聞類專題),必須是境內廣播電臺、電視臺製作、播放的節目。[46] 換句話說,中國大陸公眾(網民)只能看已經重新製作、刪改過的節目。
江澤民在2000年6月28日中央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講話中說:「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個新的重要陣地。國內外的敵對勢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們黨和政府爭奪群眾、爭奪青少年。我們要研究其特點,採取有力措施應對這種挑戰。要主動出擊,增強我們在網上的正面宣傳和影響力。各級領導幹部要密切關注和研究信息網路發展的新動向,抓緊學習網路知識,善於利用網路開展工作,努力掌握網上鬥爭的主
2001年1月10日,江澤民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強調,「必須牢牢掌握輿論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 「輿論引導是加強 黨的領導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現代社會,各種媒體特別是信息網路化迅速發展,輿論的作用和影響越來越大,越來越需要加強引導。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應準確、鮮明、生動地宣傳中央的精神……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深入宣傳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要求各級負責宣傳事務的官員,「要高度重視網際網路的輿論宣傳,積極發展,充分運用,加強管理,趨利避害,不斷增強網上宣傳的影響力和戰鬥力,使之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陣地,對外宣傳的新渠道。」「加強網際網路新聞宣傳,增加信息量,擴大覆蓋面,提高影響力,把新聞網站辦成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陣地、對外宣傳的新渠道,對內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對外樹立中國的良好形象」。「一定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持新聞工作的黨性原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48]
大力扶持和推廣官方新聞網站
2000年7月24日,中央電視臺副總編輯孫玉勝在臺工作例會上傳達了網路工作會議精神。會議宣布中央扶持的五大網站有:人民日報網站、新華社新華網、中國日報網站、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網站、中國國際網際網路中心;要加強宣傳的另外五大網站是:上海東方網、北京千龍網、中青網、中央電視臺網站、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網站。對其它的商業網站一律不再宣傳。[49]
鑒於江集團對上述網路媒體戰略的考慮,中國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資源對中央認可幕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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