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 如果簡單地將美國老百姓中每千人的坐牢比例, 和中國老百姓每千人的坐牢比例相比較的話, 我們非常有可能看到, 這裡得出的那個絕對數字,中國會大大地低於美國. 我們很可能就會錯誤地得出結論說: 中國人的目前平均犯罪律要大大地低於美國.
然而無論是從經驗, 還是從理性分析的角度來說, 我個人都無法得出這樣的結論.
先說我個人的經驗:
我住在號稱美國的犯罪率比較高的大洛杉機地區. 我所擁有的個人房子坐東朝西. 當我在94年剛剛買到這座新房子的時候, 很多的朋友都不以為然, 替我耽心. 因為我家的大門直衝馬路,被中國人稱為是 "路沖"的, 不吉利的那一種住宅. 另一扇玻璃窗也是如此, 正對著我家的草坪, 而過了草坪就是另一條U字型的大馬路. 但我在洛杉機的房子, 外面即沒有籬笆圍牆, 窗戶上也沒有鐵網欄柵, 正門上除了一把普通的門鎖之外, 沒有加裝任何的防護鐵門, 更沒有警鈴和攝像機. 有的朋友認為這樣的房子太危險, 非常容易招惹盜賊. 但事實上是: 我在這個房子中大搖大擺地住了將近10年, 至今沒有出現過任何不幸的,需要報警的意外事件. 唯一是有一次, 大概是附近鄰居家的孩子玩棒球的緣故,一個皮球打到了俺家屋頂的玻璃天窗上, 砸出一個洞來, 花掉我6百多美元來修理它. 這是唯一一件令我感到非常不愉快的事情.也就是僅限於此了.
相比之下, 我在大陸的"娘家", 就沒有這樣的幸運. 俺娘住的地區是大學裡的"高尚"小宅. 是典型的"知識份子集中"的地方. 俺家還是九樓, 雖說沒有電梯, 但是樓下有鐵門, 到了晚上九點之後就一定關門. 所以我們一直認為沒有那個必要, 裝什麼防護門和鐵欄柵之類的鼕鼕 -- 有那個小偷敢爬到九樓行竊呢? 但是後來我們發現自己的這個判斷完全失誤.導致我們家在99年一年之內, 兩次遭"樑上君子"的光顧. 損失不菲. 從那時候開始, 我們家就全面"換裝"了, 加裝了大鐵門, 所有的門窗上都安了鐵條. 這樣的結果是, 安全性增加了, 可俺每次一回去, 就感覺好像進了監牢一般. 我曾經問俺娘: 加裝這麼多的鐵條在門窗外, 如果發生了火災怎麼辦 ?結果俺娘的回答是; 寧遭祝融, 不要小偷. 其實, 如今在我們的那個城市,那一家不是如此呢? 可以這麼說: 無論是多麼高級的住宅區, 也無論這個住宅是在10樓, 還是在20樓,有一道風景線卻是共同的: 就是家家戶戶, 看上去都像動物園和監牢: 門必定是雙層加厚的, 玻璃窗則必定是鐵條重重包裹著的.人住在裡面, 安全倒是安全了, 可怎麼看, 怎麼覺得自己彆扭 - 這和關在動物園裡的動物, 監牢裡的囚犯,大概也相去不遠罷.
如果我在中國, 也同樣有一座像在洛杉機這樣的 "不設防"的個人住宅的話, 毫不誇張地說: 大概一個月之內被小偷光顧2-3次, 可能還要算是比較運氣的了.
當然, 以上的這個例子還是直觀的.或許還不能直接說明什麼問題. 再進一步深入地分析下去的話, 我們就會發現, 關於 "犯罪律"的問題, 要遠比我們一般人想像得複雜許多. .
舉例來說: 在中國, 一般的打人和罵人, 通常是不會被當作"犯罪"來處理的. 但是在美國, 打人,或者說是對別人實施 "身體暴力"的行為, 是屬於"重罪"的範疇.在家裡虐待老婆和孩子, 通常中國人會認為那是 "家務事",政府不得過問. 但這在美國這叫"家庭暴力". 同樣也是聯邦重罪. 又比如說, 仿冒偽劣, 在中國我用"鋪天蓋地" 來形容都一點不誇張,中國人對此也都習以為常. 但是在美國, 這又是一項足以讓人牢底坐穿的事情.通常只要我們出了唐人街, 或中國城之後, 你極少在美國人的商店裡發現仿冒偽劣的產品.
再比如上面說到的那個中國城市裡小偷小摸的問題, 一個城市裡的小偷小摸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呢?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之一, 就是因為"小偷小摸"根本在大多數中國警察的眼裡, 都還遠遠夠不上"犯罪"的標準. 除非是那些重大的,惡性的盜劫行為, 沒有幾個中國的警察, 會有那種時間和精力去對付這些如同過江之鯽般的小竊小賊.更不用說將他們繩之以法了. 在大多數的情形下, 一個小偷即使不幸被警察抓到, 頂多也不過是在拘留所裡被關押幾天, 遭一頓痛打而已. 幾天之後, 他們就會被重新釋放出來,極少有被法庭起訴定罪的. 但是在美國, 當小偷卻絕對沒這麼輕鬆, 哪怕你只是"順手"在商店中拿了一瓶小小的口紅, 這就已經足夠讓你上法庭吃上一場刑事官司了.
這就是說, 美國人對什麼是"犯罪"的行為, 其法律上的定義要比中國嚴格得多.這樣的例子是非常普遍的, 如果我們把美國的犯罪和量刑的標準, 照搬到中國的話, 我保守地估計, 就是再將目前中國的監獄擴大20倍, 中國也還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犯罪"入超"大國.
再比如國民的人身自由度和遷徙自由度.美國的公民可以合法的擁有槍支, 絕大多數的老百姓又有汽車這樣便捷的交通工具. 這兩個因素加在一起, 我們可以說美國人擁有世界上最優良的, 外部的物質"犯罪條件". 如果美國的老百姓不是有非常高的道德素養的話, 我無法解釋為什麼美國人的犯罪率, 不是目前的100倍以上.一個罪犯即擁有精良的殺人武器, 又擁有在短時間內逃離到離犯罪地點好幾百公里之外的快速轉移能力,這樣的情形對警察來說, 簡直就是一個可怕的惡夢. 一個罪犯在洛杉機槍殺了一個人之後, 3個小時之內, 他就可以立刻轉移到墨西哥的境內. 我不知道世界上有那個國家, 可以具備如此 "優越"的殺人犯罪的條件.
假設在中國, 老百姓也可以像在美國一樣合法地擁有槍械, 可以開車隨意地從一個國界, 穿越到另一個國界的話, 那麼, 我們將會看到一幅什麼樣的情景呢? 那種後果, 我實在無法想像.
只要把這些因素統統加起來考慮, 我們就知道, 簡單地對比中美兩國的犯罪率, 是遠不能夠幫助我們瞭解事情的真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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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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