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以一個正義和真理的化身強烈地譴責美國和英國所發生的虐待伊拉克戰俘的惡劣行徑,中央電視臺第四國際頻道每天在新聞的第一時間,第一報導中播出美國軍人虐待戰俘的相片。
人權之所以能夠得到全世界不同制度、不同文化、不同語言、不同國藉的普遍關注和重視,這無疑體現了人類的文明進步,也體現出人的尊嚴和人格不受侵犯的理念。人人平等無視他人的生命,虐待他人,就是對世界文明和人類的挑戰。所以說美國和英國的軍人虐待伊拉克戰俘理應得到全世界的譴責。那麼曾經11次挫敗美國在聯合國的「反華」提案的中國在譴責美國、英國的同時自己的人權狀況又是如何呢?
事實勝於雄辨,且讓我以一個中國公民的身份來向全世界控訴我在十年期間所遭受的迫害!
94年我僅僅與原擔任河北省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發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大庭廣眾之前狂言「把郭起真抓起來!」並親自用轎車到新華公安分局拉來兩名帶刑具的警察,劉某和崔某將我抓到公安局,於94年6月2日將我收審,同年7月28日釋放(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手續);
94年9月9日新華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再一次的將我逮捕,95年1月23日釋放(再一次的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手續);
95年5月17日新華區法院以所謂的傷害罪名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我在上訴期內依法向中院提起上訴,而新華區法院的審判員孔令榮和審判長鄭某卻軟硬兼施,多次到我的家裡和親朋好友單位和家裡動員迫使我撤訴未果後,竟敢明目張膽地扣押了我的上訴狀,剝奪了我的上訴權;
95年6月我對新華法院扣押上訴狀的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向中級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和申訴,豈料中院、省高院不受理;
96年原擔任河北省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又以法院判處我緩刑為由,將我開除(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判處緩刑的職工可以回本單位工作,開除公職必須要通知本人,本人不服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上訴)公職;
97年我到單位馬桂臣才將開除我的決定通知於我,並狂言道:「你在到單位來就打死你!」
儘管馬桂臣自恃曾給某市長當過秘書有些勢力,但是我堅信他的勢力在大,他也是極少數,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正義必將戰勝邪惡!所以即使我被第一次關押入獄後絕食九天,生命垂危的時刻,我給家人寫道:「只要把我所遭受的迫害反映到有關部門,我即使死了也死而無憾!」政府在一個隨波逐流的人眼裡,可能會把政府當作榮華富貴的捷徑,而在一個有事業心和良知的人眼裡,就應該用自己的行動去維護政府的形象,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改變內心的道德律令,更不能屈服於任何的邪惡勢力。
什麼是正義?什麼又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堅強後盾?誰又是「國家主人」的精神支柱?毫無疑問,只有政府才能夠承擔起懲惡揚善匡扶正義責任!「一個國家對哪怕是個體的生命和尊嚴表示出充分尊敬的時候,當一個國家承諾了人民並勇敢承擔了對人民的諾言的時候,它就為人民所尊重。」 只要政府能夠真正地保護第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那麼這個國家必將強大富饒,成為人民的樂園。個體的尊嚴能夠得到國家的最起碼的尊重,國傢俱體的工作人員和被尊重的個體才能夠將個人的利益置之度外,國家和個體才會共同的行為準則鎖定在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上面。
無辜的百姓被打入死牢,製造冤案的惡警成為英雄,真凶逍遙法外,為民請命的人卻被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逮捕!
96年滄州市水月寺小區發生特大殺人案,六天後滄州市電視、廣播、報紙,都爭相報導破獲此案。特別是滄州市電視臺,幾個頻道在十幾天連續滾動報導破獲特大殺人案凶手王蘭歧(我的近鄰,居住在滄州市荷花池小區六號樓501、502、504室,電話0317-3045303)的消息,並在屏幕上反覆播放犯罪嫌疑人王蘭歧拖著腳鐐,戴著手銬,被打的鼻青臉腫的的近鏡頭。當我在居住的小區內聽到殺人嫌疑犯的妻子聲淚俱下地向我哭訴自已的愛人遵紀守法,絕不會是殺人犯時,不能不使我為之動容。看到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溫順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於崩潰的時刻,卻要與執法犯法的辦案人員同歸於盡時,使我震驚和痛苦萬分。良知促使我不能不過問此案。
經過我向涉及此案的有關人瞭解和慎密的分析推理,我斷定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一)、王蘭歧沒有殺人動機;
(二)、王蘭歧沒有作案時間;
(三)、被姦殺的受害人身上(王蘭歧購買的所有金銀手飾)下落不明;
(四)、殺人犯的作案工具下落不明;
(五)、王蘭歧臉上被打的鼻青臉腫,足可以證明是辦案人員嚴刑逼供(當事人無罪釋放後曾親自向我敘說被公安人員殘酷地施以逼供)六天後,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蘭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關天,為避免更大的悲劇發生,我不敢有一絲的怠慢,立即草擬向上級反映的稿件。並於98年1月23日先後向<南方週末>,中央臺視臺,以及江澤民直接去信反映,卻杳無音訊。
信寄出後,我翅首以盼上級領導和電視臺能夠伸出援助之手來調查落實平反我近五年的冤案,並關注王蘭歧涉嫌殺人一案,然而望眼欲穿的苦苦地等了幾個月,也沒有收到隻言片語。考慮到人命關天案情重大,避免更為嚴重的後果發生,98年夏天我到中央電視台上訪,一位工作人員若無其事地看看我的申訴材料,便以抓起來相威脅。一會兒一輛警車開到電視臺門前,從車上下來的警察過來威脅我立即離開。當我穿著「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門廣場喊冤時,卻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隨後便遭到天安門公安人員的關押和收容、譴送回滄。
98年十五大期間,我沒有盼來上級部門的關注和解決我反映的情況,我卻在十五大召開前,新華公安公局為阻止我在十五大會議期間上訪,公然派了二十幾個公安人員對我實行24小時的監視,粗暴地開涉我的人身自由,並且經常在深夜對我進行騷擾,逼迫我到派出所裡上班,(以便更有利地監視我的行動。)在社會上引起極其惡劣的影響。
一天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還有一個被稱為是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人尾追我至親屬家裡威脅我說:「你要是上訴就判你實刑,(即有期徒刑),只要你不在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這番遠遠地超出了職權範圍之外話語,確切地說是為虎作倀,是在肆無忌憚地褻瀆頭上的國微和盾牌,是在為馬桂臣那句:「快給公安局打電話,把郭起真抓起來!」以及「我就把他治死!」找到了最有力的銓釋。
至此不難看出,新華公安分局對我實行24小時的全方位的監視和粗暴地干涉自由,顯然是翁中之意不在酒和瞞天過海欲蓋彌障罷了!用二十幾名公安警察輪番在我的住宅門前造成如此大的社會效果,所形成如此大的振攝力,一可以顯示馬桂臣的惡勢力的強大;二可以使我放棄對王蘭歧冤案的特別關注!形成一個老子天下第一,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勢頭。只是我有所不明的是,在這光天化日之下,這種視百姓如草介的流氓行徑,何以如此地猖狂?
99年隨著在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的東窗事發,被關押入獄的無辜王蘭歧和王蘭軍兄弟二人才先後被無罪釋放,(這足以證明我向中央電視臺和中央領導人反映的情況完全的屬實!)但這遲到的無罪釋放已造成無辜的受害人王蘭軍的母親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的悲劇!
一位農民的兒子就這樣因「人民的保護神」的「瀆職」,使真正的殺人凶手至今逍遙法外,使無辜的百姓無緣無故地關押了三年,一位名不見經傳的母親因兒子的無辜被刑訊逼供被打入死牢,而氣絕身亡,一位父親難以面對和承受著突如而來的人禍,導致精神嚴重失常,成為了一個喪失思維的瘋子,而幾十萬的滄州人民被惡警和習慣勢力所愚弄和欺騙!?
在這場殘不忍睹的悲劇當中,誰又是這場悲劇的製造者?誰又是這場殘不忍睹悲劇的罪魁禍首?是辦案的公安警察?是警察的上級領導嗎?是那些為正義搖旗吶喊的「無冕之王」嗎?作踐百姓、凌辱百姓、甚至於屠殺百姓的千古罪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誰又是下一個隨風飄蕩的冤魂?因警察的瀆職而使殘忍地殺害未婚男女的真凶逍遙法外,這又會給社會的穩定帶來多麼大的隱患?在一個罪惡得不到懲罰,天大的冤案得不到昭雪的社會裏,又會給世人什麼樣的啟示和思索?
在中國大陸每天所發生的哪一件事不比美國士兵虐待伊拉克戰俘更惡劣,更沒有人性,更沒有人權,況且美國僅僅是一個士兵,而我們這個國家裡有多少政府官員在毫無人性地對待著「國家主人」?僅僅是因為一個士兵虐待一個他國的戰俘竟然在整個的世界引起了軒然大波,並遭到嚴厲譴責;也僅僅是因為一個虐待事件,就引起了美英兩國的總統和聯繫國秘書長的高度重視,並向全世界承諾立即調查。那為什麼在中國的土地上竟然會發生舉報「公樸」違法犯罪行為卻要遭到收容、逮捕、開除公職,甚至被判刑,及至十年的報復和打擊?為什麼無辜的百姓遭到惡警殘酷地毆打和虐待(豈止是虐待)誣陷成為了殺人犯至到驚動了權威的中央電視臺和最高領導人也沒有避免災難的發生?中國人民的人權在哪裡呢?為什麼伊拉克這個目前沒有主權的國家的戰俘受到「世界警察」的虐待就會受到全世界的譴責,而中國這個有個幾千年歷史的文明主權大國裡竟然發生了國家的執法機構將無辜的人民打入死牢,並釀成人命血案卻無聲無息?同樣是人呀
,為什麼中國政府對國外的虐待事件如此地重視和不能忍受,對本國如此嚴重惡劣的違法犯罪行為卻視而不見無動於衷呢?中國人難道就是天生的下賤?
妄圖用新的罪惡掩蓋另一個罪惡
2001年2月2日零點,10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人闖入我的家門,對我的住宅進行了搜查,並且抄走了我的電腦和我七張軟盤,兩本日記和兩本電話本,十二盤軟盤以及我舉報原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犯罪事實的證據。在關押我的時候又扣押共計十九張,均揮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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