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法輪功「針對個人,依法懲罰」的鬥爭方法喝采!

有人對法輪功「針對個人,依法懲罰」的鬥爭方法深惡痛絕,連連指控是「獨裁、專制」。我看了不禁覺得好笑。在司法獨立的國家裡依法辦事,本來很正常的。怎麼會令有些人恐懼厭惡至此?我猜是因為共產黨無法無天慣了,稍微受到法律約束就感到難受。這些人大概以為法輪功們應該逆來順受,連法律賦予的權利也不配享受。而法輪功們居然也拿起法律武器來給黨找麻煩,簡直不可思議。這些反法人士可能是把中國大陸那種「黨管法律」的規矩應用到外面來了。這一錯錯得太幼稚。誰告訴你共產黨官員在大陸幹壞事照當官就等於在一切地方都免於追究?要知道這世界大多數地方還沒有解放,看樣子一會半會兒也解放不了。離「黨天下」的理想境界還遠得很。因此實事求是說,對中共內為非作歹幹部們來說,類似這樣的難受才剛剛開始,大難受的日子還在後頭呢。

氣急敗壞地指責法輪功依法抗爭的方法,也說明這一招正中要害。共產黨裡幹壞事的人永遠有一種欺軟怕硬的本性。對於這些人,講道理是沒有用的。你越是對他們善意,他們就越說你兇惡。你越是對他們寬容,他們就越要利用你的寬容把你置於死地。你乾脆強硬起來和他們對抗,用法律武器給他們點厲害嚐嚐,他們反而沒轍了。

回想遭迫害的當初,法輪功並沒有任何對抗中共的舉動。更談不上動用法律手段對付中共官員。相反,他們幾乎是一再向中共表明自己不想和中共對抗,不想介入政治,甚至不打算形成一個組織。所有的要求只不過是一個自由修煉的空間而已。然而,正是這種善意給了中共裡那些惡棍們以迫害法輪功的勇氣。因為這些惡棍們的哲學就是:永遠欺負容易被欺負的人。於是,一場世界上最和平最寧靜最有秩序的靜站請願被說成「包圍」中南海,後來還嫌不過癮,又上升到「圍攻」中南海。分明可以聽到那欲加罪名時的錚錚切齒之聲。連法輪功「不承認自己有組織」也是一項十惡不赦的大罪。理性的人都看得見,建立自己的組織又不是什麼罪惡。世界上的組織多了去了,為什麼法輪功就不能有自己的組織?當初法輪功聲稱自己沒有組織是向中共表明自己無意給中共造成威脅。而法輪功一番好意卻被中共當作迫害法輪功的把柄,反而瘋狂指控著法輪功「不承認自己有組織」的「罪行」起來了。

面對中共裡這樣一群窮凶極惡、鐵了心要把法輪功趕盡殺絕的惡官們,法輪功還有什麼選擇?問一問各位反法輪功的人士:如果1999年7月20日後法輪功們全都一聲不吭的話,中共就會放過他們嗎?我想你們的回答是否定的。那法輪功們該怎麼辦?如果你是法輪功,你會說:「就這樣揹負著一身髒水束手就擒算了吧」?肯定不會。你只會想去討還公道。因此,走向有組織的抗爭就是法輪功們的唯一出路。幸虧他們及時組織起來抗爭了,才有了如今的力量壯大。他們現在有了電臺、電視臺、報紙、網站等等;有能力在世界各地發起抗議活動;有能力追蹤起訴任何出訪的中共要員;有能力說服大批各國政要和國會議員。至少在海外,力量對比的天平已經向法輪功一方傾斜。到了這步田地,中共當局反倒不指責法輪功「有組織」了。說明中共裡的那幫惡棍本是一批賤人,敬酒不吃偏要吃罰酒。

這個事實說明,對於那些已經深度入邪的西洋馬列教徒而言,唯一有效的勸服途徑就是鬥爭。就是要給他們些厲害嚐嚐。一旦碰到厲害的對手,他們就會收斂。他們心目中真正尊重的,是這些厲害的主。君不見江戲等中共高官出訪時那付東躲西藏的鼠輩模樣?那就是惡棍遭遇有力抗爭後顯出的症狀。

「針對個人,依法懲罰」方法非常好。首先它是一種文明的方法。它藉助法制力量進行抗爭,讓中共那種西洋馬列邪教慣用的「革命」的整人鬥爭方法顯出了醜惡和落後。其次它是一種公開的方法。法輪功起訴中共官員,一切都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中進行。這使得有「見光死」毛病的中共官員特別害怕。光是公開出庭作證,就令各級習慣於陰謀詭計的中共官員們視為畏途。同時它還是一種公平的方法。法輪功可以訴中共官員,中共官員也可以反訴。法輪功起訴中共官員可能勝訴也可能敗訴。在這一連串由法輪功發起的起訴過程中,世界看到了誰正氣凜然百折不撓,而誰色厲內荏卑瑣畏懼。

「針對個人,依法懲罰」方法的有效之處還在於它把責任落實到個人。在中共組織裡幹壞事的人往往因為免於負責任而大膽放肆。例如民運組織多年來一直以整個中共政權和共產制度為抗爭對象,沒有認真堅定地追究個人責任。這樣的策略難以震懾中共政權中幹壞事的具體人員,故他們可以毫無顧忌地行惡。干了壞事既有薪水還有獎金,更沒有責任沒有後果,真是不乾白不干。因而現在中共當局的廣大幹部不怕民運組織更以迫害欺壓民運組織為能事。

而法輪功的「盯人戰術」的把責任落實到個人,也把懲罰對準了個人。他們盡力蒐集查證每個迫害殘殺法輪功學員的參與者的資料,把他們的姓名和通訊資料在網站上公布出來。經常通過打電話等方式去勸誡這些人。一旦對迫害法輪功負有責任的高官到了境外,法輪功就想辦法去起訴他們。此舉讓中共官員們明白了:幹壞事原來是有個人代價的。別看目前的海外起訴行動不涉及那些不出國的中共官員。現有的幾個吃了官司的例子對其餘的人多少都會有震動。不說別的,光是接到國際長途,聽到有人告訴他「你的名字已經被我們記下來了」這樣一個信息,就對當事人有不小的壓力。幹壞事的人最怕的就是讓世人知道。一旦知道自己已經被外界注意,將來還可能受到追究等情況,他們就難以心安理得地繼續幹壞事。

起訴江澤民的案子即便不能被法院受理或者最後遭到駁回,單單是它能夠進行這樣久,也已經給中共造成極大的震動。每個參與作惡的中共官員都應該想一想:連江澤民那樣的「元首級」人物要逃脫起訴都那麼費勁,就別提你們這類的小官了。別看一些人在網上誹謗法輪功叫得挺歡,其實中共官員被起訴的事件對他們也有不小的震懾。他們的能耐也就是匿名撒撒潑而已。讓他們真名實姓地上報紙或電視臺去練的話,立刻就成為草雞。

對犯有誹謗等侵權行為的人依法起訴,乃是文明社會公民應盡的職責。即便是中共出版的普法教材也要求人們都來這樣做。應該說,讓某些法盲型的中共惡棍嚐嚐法制的味道,才是最好最生動的普法教育課。我也勸網上各位反法鬥士們自珍自重。對法輪功有不同意見請理性討論,別學著江戲等狗官的壞樣子給自己找麻煩。其實你們的惡語咒罵實在傷不了法輪功什麼,也幫不了中共多少忙。何苦白費勁還要給自己添風險?當然,如果你們覺得自己比江戲更牛,天高地厚都不在乎的話,請繼續好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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