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貪官水有多深?——從中國「第一大款警察」看腐敗

據《晶報》報導:4月20日,被人們稱為「中國第一大款警察」的林福久終於站在了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林福久,1950年出生,1968年參加工作,1972年入黨,1984年從部隊轉業到鞍山市檢察院工作,1993年任鞍山市檢察院稅檢室主任,1998年5月任鞍山市公安局稅偵分局局長,2002年任公安局內保分局局長。

報導稱,林福久從1994年下半年到2002年案發「短短的8年」時間內,通過索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及財物,非法佔有他人房屋,非法放高利貸,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等不法手段,巧取豪奪,瘋狂聚斂財富,涉案金額高達5000萬元之巨。林還有兩個正式小老婆,珠寶能裝一個集裝箱。有如此身價,在中國警察中可能是絕無僅有,所以不愧為「中國第一大款警察」的稱號。林福久本身的腐敗就已怵目驚心,但如果從這個案件往下看,更會讓人不寒而慄。

一是林福久的涉案時間。報導稱「短短的8年」,8 年時間確實不長,但對於一例腐敗來說壽命就夠長了。整整干了八年的非法勾當而未被查處反倒一再陞官這是什麼道理?難道這期間就沒有人發現問題嗎?別的不說,就其投資興建的號稱「林氏豪宅」豪華老年公寓,就肯定不是在一天建成的,那麼大個東西放在那裡就沒有人知道嗎?他有那麼多老婆,其中一個還早在1997年就給他生了孩子,這也能保密?不說別的,就這一條也該開除黨籍了,但我們的黨紀哪裡去了?林福久的職務並不高,聚斂5000萬並非易事,他不同於省市以上的貪官,批一個項目就可以撈上數百萬,他必須得一點一點地搜刮。搜刮了這麼多,肯定會做出很大動靜來,而他又身在基層,有千百雙眼睛在盯著他,我就不信在案發前幾年一直不露馬腳。再加上他本來就橫行霸道,毫無顧忌,就不信沒有人告他。可他就是挺過來了,時間跟中國人打日本鬼子一樣長,這算不算是個奇蹟?這還無法知道他在1994年以前做了什麼,這樣一個人是怎麼當上官的。是奇蹟就不說了,中國人可以創造任何奇蹟。如果不是奇蹟,那當地的官場環境就實在糟糕到了可怕的程度。因為如果他是孤立的,肯定挺不了這麼長時間,而且越來越囂張。能容一個林福久達8年之久,就一定有更多大大小小的林福久在,抓了一個林福久,那其他人呢?如果再挖不出來,這個地方的老百姓能重見天日嗎?

二是涉案數目。林既不是大官,也不是靠搶銀行、印假鈔發家,能獲得5000萬的非法錢財,就肯定不是他一人所為。「一個好漢三個幫」,沒有好多人與他共犯,共同貪贓枉法,他是沒有辦法胡作非為的。把這些人串起來何止幾個、幾十個5000萬?有受賄的就有行賄的,沒有更大的回報誰會行賄,合法辦事誰會行賄?在這背後他又為他人牟取了多少非法利益?從他的職務來看是管稅的,經他的手不知有多少國家稅收流入了企業和私人的腰包。正如鞍山市一位市級領導扼腕嘆息道:「鞍山市的稅收都被林福久給弄沒了」。林福久的一個5000萬,社會付出的成本何止幾十、幾百個5000萬。

三是官場內幕。報導中有幾件事:記者從鞍山市有關方面瞭解到,1998年,林福久之所以能當上稅偵分局局長,是因為「一直有人在背後幫他」。當時大家都反對林福久當稅偵分局局長,可「到了第二天下午,他還是被宣布出任稅偵分局局長」。一位瞭解內情的人說,「當時打算讓林福久到內保分局,可有人打電話不同意!」2000年,鞍山市處級單位進行行風大評比,結果稅偵分局(林福久任局長)被評為倒數第一名,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領導幹部,沒有不對林福久有意見的,「可他為什麼依然能夠穩坐泰山呢」?一個普通警察「如果沒人在背後支撐,他能發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嗎」?還有一次,林福久說是要外出,打電話給一個鎮黨委書記,要他送5萬元來,結果這位黨委書記第二天就讓鎮財務所如數提出,送到他手裡。為什麼?恐怕是為了保護比5萬元更大的利益。林福久在官場能如此要風得風,要雨得雨?恐怕除了利益關係外無法用別的理由解釋。他得了5000萬,那麼保護他和與他同流合污的官員又得了多少好處?這個地方敗壞到了何種地步!值得一提的是,林福久只是一個處級幹部,可報導說這個案子開始是中紀委查辦的,可見林的道行有多深,牽扯的關係有多深。

鞍山是東北的老工業基地,近年來經濟一直處於困境。就是這樣一個尚不發達的地區,再有如此瘋狂的貪官,有如此能容納貪官的官場,地方老百姓是個什麼狀況可想而知。如不嚴加懲治,地方如何才能發展?林福久案還只是一時一地的一個案子,目前已經公開報導全國的腐敗案豈止幾十個林福久案,每一宗都能牽扯出大大小小的關聯問題來,都有一個讓人看不清的黑幕。從林福久案我們就可以看到,中國的貪官水有多深。腐敗問題不解決,亡黨亡國豈是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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