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盤手:深夜隨筆——全民普選決定中共的「人民」使用權
前幾日驚聞全國「人大」裡的遺老遺少們決定香港2007特首、2008年立法會依舊採取中央欽點方式,今日又看到了四川資陽某區「人民」政府不顧底層勞動民眾的死活,執意收回其維繫基本生活的三輪車的新聞,不由得頗多思緒縈繞,深夜輾轉反側難以成眠。中共號稱「人民」的代表,當然這種稱謂的根源在於50多年的那場所謂的「解放」,於是中共自50多年前竊據「代表」一職為人民「操勞過度」直到今日,其實這種「代表」的名號到底是人民賜予的還是中共自封的,相信中共心裏最清楚;隨之而來的就是中共全權掌控的各級機構、政權運作主體通通的加上了「人民」二字,大有一種「舍我其誰」的霸氣。
可中共終究是個紅漆馬桶外面光,掛著金字招牌擋不住裡面的腐爛惡臭;坐在各級機構的官僚老爺們又有幾位真正來自基層百姓呢,如今就算是封建社會的微服私訪也是變得大張旗鼓的流於形式,上級官僚們在田間地頭、廠礦企業時,身後跟著一大幫子下屬陪吃陪喝(人民的納稅買單的飯菜最可口),甚至還有不少的餘興節目(這點可不是老崩的異想天開或造謠惑眾,廣東省和上海市的某些領導夜生活的精彩靚照至今依舊在國內某些網站裡擺著呢),這些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們自然幹不出什麼對於平民百姓有益的事兒出來,當然沒有體會過百姓現實疾苦的中共官員們總是會把制定出來的所謂利民政策裝扮的格外眩目晃眼;金玉其外,敗絮其內,一批批的上訪訴苦、上街遊行的城市民眾、失業工人、貧困農民又能為這樣的好政策加上什麼樣的註解呢。
「人民代表大會」,好正宗的一塊老字號,這可能算得上是中共祖上留給中共子孫後代最有價值的一樣東西了;有利於中共的,通過人大造幾條「法律」肯定下來,不利於中共的,通過「人大」小動筆墨刪除完事兒(當然煞有介事慎重的門面工夫也要裝裝),如果法律與憲法相牴觸,沒有關係,修改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對於人大來說也是小菜一碟,也是家常便飯,畢竟人大這個橡皮圖章本就是起這個作用的。不過奇怪的是,人大人大,可裡面上至「人大主任」,下至普通「人大代表」,怎麼翻過來倒過去的看,不是紅頂商人就是中共官員,就是百姓在其中找不到蹤影,偶爾發現一兩個,也是在進入人大前在衣食無憂的單位火線入了黨的。
公檢法、稅務工商城管等,當然這些單位名稱上都有「人民」裝潢著,不過至於對於人民如何,與所謂萬惡的「解放前」有何區別那也只有他們自己心裏最清楚,不過每次上級領導一時興起來檢查、視察工作時,公檢法裡的公務員們突然對民眾表現的那種「親切友好」確實讓不少百姓直起雞皮疙瘩,甚至讓某些百姓有種「換了人間」的錯覺,不過還好,這種短時間的顛倒黑白只是在上級領導來的時間裏才會發作,不然的話,不少的百姓還真會因為到大街小巷裡敲鑼打鼓的唱「解放區的天是明朗的天」了。
現在中共在國際壓力下提倡了知識產權,老崩也很奇怪,「人民」這一稱謂被中共無償使用了這麼多年,是否也應該還給人民了,至於以後中共能否再次啟用「人民」二字來為自己的臉上貼金,那完全可以來一次全國公民選舉;在內地,選舉只是一種形式,更不會有什麼實質性質的東西來讓百姓選,當然留給百姓選的都是中共官僚們吃過的殘羹剩飯而已;可老崩覺得人民普選決定是否收回「人民」二字的使用權確實勢在必行,中共逢人便說為「人民」干實事謀幸福,可挂羊頭賣狗肉讓多少平民百姓在「解放」數十年後依舊流離失所、痛不欲生、有冤無處訴;如果中共有信心有膽量認為這幾十年來都是真正為普通老百姓辦事兒的話,大可以開展這次普選,假如全國百姓超過半數同意中共繼續使用「人民」的名義,那以後中共不需要在國際上正氣凜然的為自己糟糕的人權記錄爭的面紅耳赤了,只要把這次的選舉結果告知那些提出動議的國家與國際組織就行了,畢竟事實勝於雄辯嘛,到時候人民的信任一定會是一面最好的堅不可摧的擋箭牌。
不過選舉的結果恐怕此時此刻誰都清楚,對於這個燙手的山芋,中共也只能可望而不可及,畢竟萬一因為辦這件事兒而連帶出更多更深層次的麻煩就不好了,中共不是向來都是以「安定團結」、「全民住口」「拋開法律一切跟黨走」為治國的第一要務的嗎,呵呵。(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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