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梅撫養權案將在30天內宣判

)5年前,田納西州孟菲斯市華人留學生賀紹強、羅琴夫婦因經濟和法律困境,將僅出生27天的女兒賀梅暫時交給一對居住在CORDOVA的美國夫婦貝克(BAKERS)照看。後貝克提出起訴,要求剝奪賀家父母權,由他們領養賀梅,此案延續4年餘。昨日在孟菲斯民事法庭,控辯雙方律師作了最後陳述,法官錢德斯(Robert L. 'Butch' Childers)將在30天內宣布結果。

在4月12日進行的6個小時的陳述中,控方貝剋夫婦說他們從人格有問題和精神不穩定的賀氏手中拯救了賀梅。

控方律師拉里-帕裡希(Larry Parrish)稱賀氏夫婦有4個月沒有探視孩子,根據田州法律已經遺棄了孩子,因此要求剝奪賀氏父母權,由他們收養賀梅。

賀梅監護律師玲達-霍姆斯(Linda Holmes)和帕裡希說賀氏說謊,人格上不可信,是非法入境者,而且他們欺騙了美國。交給貝剋夫婦對賀梅最有利。

辯護律師大衛-西格爾(David Siegel)說賀氏在1999年簽署暫時看管協議時,被少年法庭和翻譯的牧師反覆告知這是暫時的。賀梅兩歲時,貝剋夫婦叫來警察,不許賀氏再去探視賀梅。在4個月內,賀家已經向法庭提出起訴要回孩子。

西格爾對法官說,控方律師攻擊賀氏人格是因為他們沒有有力證據證明賀家遺棄了孩子,他們的案子根本不成立。

法官錢德斯感謝雙方在審理過程中的行為和配合,並宣布將盡快做出判決。

庭審結束後賀紹強接受採訪說,如果法官堅持法律和事實,他很有信心賀梅將回家。貝剋夫婦說他們要求對賀梅最有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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