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XX電視臺記者在國際場合的撒野行為
一件在4月6日發生的怪事,我們的新聞媒體居然噤若寒蟬,一向以監督社會為己任,以追搶熱點新聞為手段的新聞記者們,對這件事情的沉默,令知道的公眾非常不解。根據網上流傳的信息和照片(附在後面),這件事情假不了,但是不是傳說的XX電視臺的記者,有待考證,但是,能夠出席這樣的重要國際活動場合的記者,其單位的性質肯定不普通。根據照片的拍攝手法和清晰度,應該是在場的其他記者拍的。「4月6日上午,在北京東方君悅大酒店的一場中美關於航空領域合作的簽約儀式上,…兩位電視記者打作一團。在場的中美雙方出席儀式的高層領導包括兩位美國眾議院議員和中國民航總局的局長以及諸多境外媒體都在現場親眼目睹。」
「昨天參加會議的媒體其實特別少,只有大約4臺攝像機和45台照相機,…歐斗就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了,導火索是擁擠,按理說完全不至於發展到流血衝突,可這位XX電視臺的攝像把採訪對象扔在一旁,對著旁邊的電視記者就揍了過去,拳拳腳腳往狠裡揍,對手已經倒在地上,照樣一皮鞋照著臉就死命地踹了過去,那血順著被踹後的臉的軌跡,在空中劃了一道弧線,染在了牆上。。。。可憐那被打的記者,自始自終都沒有反應過來,也不敢相信,就已經鮮血淋漓了,當然更來不及還手。」
「有意思的是,打過之後,雙方站在一起調解時,卻發現對方都是XX電視臺的。一個是2套,一個是4套。打人的照片據說已被法新社發往全世界。」
從照片內咆哮不已的那位記者的表現來看,哪裡是一個有「教養」的,從事著無比「高尚」的,被他們自己譽為「社會良心」的職業的人物呢,簡直是一個街頭青皮,無賴混混。對自己的同行,特別是後來被證明是一個單位的同事,如此同下重手,對手已經倒地了還不罷休,還要用皮鞋「照樣一皮鞋照著臉就死命地踹了過去」,毫無人性到如此地步,是什麼樣的心理在支配著這位「好漢」。我們不知道事情的真正起因是什麼,但是,在如此重要的外事活動場合,當著中外高級官員的面和國際傳媒記者的面,如此放肆地對自己的同胞、同行、同事施展拳腳,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都已經丟盡了人格、國格,既是一個嚴重的干擾外事活動的事件,更是一個起碼觸犯了治安管理條例的治安案件。
可是,在其後的發展中,我們看到了一個曖昧的字眼「調解」,「有意思的是,打過之後,雙方站在一起調解時,卻發現對方都是XX電視臺的。」,現在是強調法制的社會,這樣的事件很簡單,報警由警方按照法律處理,任何人,任何理由也不應該找任何藉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稀泥,抹平了之。這樣,既教育不了打人凶手,也對被打者不公平,甚至還是對國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蔑視。
所以,我們擔心,XX電視臺為了減小事情對其的影響,來個「內部批評教育」了之,如果那位如此囂張的「好漢」再有什麼背景,有什麼「野路子」,豈不是真的要不了了之?6號發生的事情,到今天已經5天了,可是我們的媒體們尷尬地沉默著,當天在場的各種媒體記者幾十人,目睹的大有人在,否則怎麼會有如此清晰的照片貼上網。難道媒體站出來批評一下這樣的醜惡行為,又犯了什麼「潛規則」。媒體作為社會監督的公器,首先應該嚴格地監督自己,媒體中的敗類的醜行,也應該大膽地、無情地予以鞭笞。
作為國家級的大媒體,XX電視臺應該切實放下身段,檢審一下自己的管理體制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應該說,XX電視臺的多個社會欄目是做得不錯的,在揭示社會問題,保護弱勢群體方面,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是某些經濟頻道節目一味追捧富豪,神話虛擬經濟,某些娛樂節目越來越庸俗或者越來越「清高」也是存在的。某知名導演,借單位的名氣和能迅速捧紅藝人的權利,大肆受賄貪污;某被電視臺自己捧出來的「笑星」,在直播的比賽節目撒野,影響極大,而電視臺自己放縱這種破壞演播紀律的行為,致使該星到處放「豪言」,自我膨脹;某「名嘴」自己穿了有爭議的衣物,面對公眾的質疑,表現出一種傲慢和不屑。
這次那位「好漢」的撒野,把問題捅的更大,如此種種,我們發現,XX電視臺謙虛的東西少了,驕嬌二氣多了,自我批評少了,膨脹意識多了,長此以往,成了老虎屁股,別人摸不得,自己又不想摸,可能像這位「好漢」的行為,還會重演,我們期待著媒體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淨化我們的媒體環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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