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今年 3 月間蕭氏有線電視社區頻道播出由香港鳳凰衛視拍攝的賴昌星專輯,他表示,其中一部分鏡頭是鳳凰衛視於 2002 年派人到他家中拍攝的,並指片中遠華案 420 工作組小組長劉曉輝說他「說漏嘴」袒護原福建公安廳長莊如順、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是劉自己「編的故事」。
因為難民案的上訴現在又有了一線生機,賴昌星承認現在心情比較輕鬆,精神壓力沒有以往那麼大。他說,要是可以講他可以講很多,不過他現在也不想講了。
據世界日報報導,賴昌星昨日在接受採訪時說,妻子曾明娜身體本來就不好,前段時間因為上訴被拒心情很差,現在可以第二次上訴,心情是好了一些,但是一直需要看醫生吃藥。
理著小平頭的賴昌星,8 日下午利用移民部給予的自由活動時間,抵達溫哥華市中心的喜來登華爾中心酒店,出席辯護律師為他舉行的記者會。他表示,他自己閑來無事,想做些進出口生意。問他「是不是有可能還與中國大陸做生意」? 他笑笑說「可能」。
不過,他透露,他現在只擁有記錄社會保障號碼的「工卡」,卻沒有可以工作的「工紙」,所以不能工作。他曾在數月前向聯邦政府申請「工紙」 (即「工作許可證」),但未獲批准。
賴昌星和妻子曾明娜現在仍在軟禁期間,兩人被准分別在早上和下午外出活動,賴昌星的自由活動時間下每日下午 1 時 30 分至 6 時。
他昨日表示,因為有時間等多種限制,他即使想做生意也很難做,因為感到移民部會從中作梗,他不會再次申請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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