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選:國親撤回又重提選舉無效之訴
據自由時報記者田世昊、孫友廉□臺北報導: 連宋律師團昨天白天以避免「選舉無效」案驗票規模與方法會干預「當選無效」案訴訟為由,撤回「選舉無效」之訴,但昨晚九點多,律師團再度向高院重新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律師團指出,新遞出訴狀中,修正為「當選無效」之訴所進行的驗票查驗證據,可適用於本案「選舉無效」,因此無須重新驗票,也避免兩案驗票可能產生的干擾。連宋律師團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達將暫時撤回選舉無效之訴,律師團指出,國親律師團於五日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選舉無效」之訴,高等法院受理後,已編造為93年選字第3號案件,但審理法官阮富枝於隔日下午致電黃珊珊律師,建議原告同意「選舉無效」案可與日前提出的「當選無效」案合併,由「當選無效」案的審理法官一同辦理,阮富枝隨後又來電錶示,「當選無效」案法官不認同兩案合併建議,因此要求連宋律師團須在當天下班前具狀表明對於驗票方法的主張,若未提出,因本案屬公法性質,驗票得由其依職權決定,不需要當事人同意。
律師團強調,驗票方法是「選舉無效」案的重要關鍵因素,且此項爭議點已在「當選無效」案雙方當事人協商中,近日內應可達成協議,為避免「當選無效」與「選舉無效」兩案同時進行驗票程序,在方法或範圍上可能不一致而互相干擾,也浪費了國家資源,所以連宋律師團決定暫時撤回「選舉無效」之訴。
原本律師團表示,將在十日前法定期限內再度提出訴訟,但昨晚九點多,律師團在修正訴狀內容後,就再向高院提出選舉無效訴訟。
〔記者孫友廉□臺北報導〕連宋陣營週一提出選舉無效訴訟,事隔二日認為承審合議庭處理本案並不妥適,昨日一度撤回,審判庭庭長阮富枝表示,提出訴訟或撤回訴訟都屬當事人權利,並且此次撤回後再提訴訟,她或庭員抽中,仍要組成合議庭審理。
連宋律師團表示,提出選舉無效訴訟,高院當日就已完成電腦抽籤分案,由審判長阮富枝、受命法官林麗玲與陪席法官黃豐澤組合議庭,但隔天四月六日,律師團接到庭長阮富枝電話,建議與「當選無效」訴訟併案,不久,律師團又接獲電話,指出「當選無效」訴訟承審合議庭不認為可併案,阮富枝進而再要求律師團須具狀表明驗票方法等主張,若未及時提出,將依職權裁定。
對於合議庭罕見舉動,一連串演變,律師團感到納悶,才決定先撤回;對於該等質疑,阮富枝審判長表示,面對此案是以平常心處理,但也基於案件備受社會矚目,依據內部分案規則才詢問當事人律師團、「當選無效」合議庭是否併案,也由於「當選無效」合議庭不同意,該案並不併案已無任何疑慮,她強調完全依照法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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