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集體腐敗呈蔓延趨勢

綜合報導: 中國的反腐敗動作持續不斷,不過官員腐敗的歪風卻也依然猖狂。而且集體腐敗在中國有日趨蔓延的現象,當一個腐敗分子事跡敗露遭到查處時,經常會帶出一片「腐敗群體」。

據調查認為,在現今眾多的腐敗形式下,集體腐敗比個體腐敗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腐蝕性。集體腐敗多以集體名義侵吞、盜取、截留國家財產,作為集體揮霍浪費的賬外經費、或者私分給個人。或巧立名目將應當上繳國庫的罰物,以單位或集體名義私分給個人。

集體瓜分、人人均沾是集體腐敗的一大特徵。當部門「集體內部」達成共識,在「集體研究」後大家都認為可行,集體貪污舞弊就成了默認的正當行為。而且「集體腐敗」不易被發現,因為「集體內部」會互相保護,為監督設置層層障礙。

據媒體報導,今年1月,粵海鐵路公司原總經理唐建等5名主要領導班子成員,爆發因集體私分六百五十多萬元建設資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這5名領導班子的主要成員就是集體作出決定,註冊7個經濟實體,用關聯交易、假招標等方式侵吞國家資產。

今年3月中旬,原貴州省交通廳廳長盧萬里,結夥成團涉嫌上億元經濟犯罪案,與該案牽連的交通系統2名廳級幹部、7名處級幹部也因在貴州公路建設中瘋狂斂財而相繼落馬,涉案違法違紀金額,創下貴州經濟案中之最。

據新華網報導,原吉林省委副秘書長、白山市委書記王純則是巧立福利、獎金等名目貪污瀆職因而鋃鐺入獄。他自稱家庭財產中有18萬元是各類「獎金」收入。這起腐敗案中,共牽扯百餘名送禮行賄者,縣處級領導幹部近70人,各縣、市(區)及各部門「一把手」近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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