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修訂本前言(上)

本書在中國的出版雖然已經是5年以前的事情了,但中國社會的發展趨勢卻正好驗證了本書的預測。諸如書中談到的以權力市場化為起點的高度政治腐敗,政府迅速地黑社會化與「黑白合流」問題,農村政權流氓化的趨勢,貧富差距懸殊……,無一不是朝向更嚴重的方向發展。

每每看到中國大陸那些令人頗感驚心動魄的惡性事件,看到政府為防堵民冤採取的那些令人髮指的政治暴力手段(包括全力鎮壓法輪功),以及一發不可收拾的政治腐敗與基層政權的流氓化,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當年還在大學期間,一位哲學教師上課談到馬寅初先生時所說的一段話:「做為學者,馬老是有幸的,因為他活著看到了自己的勝利,中國的現狀證明他當年要求控制人口的主張是完全正確的。但作為一個中國人,他一定感到非常悲哀,因為這種現狀正好是他最不願意看見的。」

這段話,也恰好表達了筆者的感受:作為一位學者,現實的發展驗證了我當年寫作這本書時的所思所想是正確的;但作為一個中國人,我確實寧願當年對中國社會的未來發展趨勢的預測是錯誤的。因為避免書中所預測的「西西里化」(另有學者稱之為「蘇丹化」),即基層政權流氓化、政府與黑社會共同治理社會的局面,正好是我寫作《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一書的初衷。

正因為書中所談的一切為今日中國的現實反覆證實,這次修訂一是增加了1998年以後的新數據與資料,並對舊資料作了一些刪節;二是做了一些結構性調整,如將2000年發表在《書屋》雜誌、被中國讀者視為《中國的陷阱》的「姐妹篇」,令中國政府極為震怒的《中國社會結構演變的總體性分析》一文作為本書的第十一章,□是重寫了序言與結語--以前在中國所寫的結語,因面臨太多不能直言的禁忌,充滿了曲筆--作為本人對中國「跛足改革」的基本判斷。

這本書問世以來的5年,中國發生了許多事情,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一個被西方社會視為中國政治民主化先聲的象徵,即中國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之間的聯盟。這一聯盟的形成經歷了一段時期的政治鋪墊,先是通過1999年修憲保護私有經濟,繼之江澤民提出「三個代表理論」,正式宣告政治、經濟與知識三類精英的合流。

但讓國際社會不解的是中國政府與新富人之間那種撲朔迷離的關係:一方面,江澤民大張旗鼓地提出「三個代表」,為中國政治精英與經濟精英的聯盟開闢了一條制度通道;另一方面卻又有不少新富人(即「三個代表」中「先進生產力」與「先進文化」的代表)因各種原因而成為階下囚。如華晨集團的董事長仰融,東北富商楊斌,還有號稱「上海首富」 、名下有兩家香港上市公司的周正毅。

這些雄踞富豪榜的中國新富們紛紛落馬,於是國際社會想不通:為什麼中國政府一會將富人捧上天,在「政治花瓶」即各級政協裡面給他們安放了座椅,以示「一家親」;一會卻又將他們作為罪犯拘捕,並歷數他們各種確鑿罪行,傳檄天下。

人們被前後矛盾的各種信息弄得恍恍然與惶惶然:這些富人們到底是罪犯還是中國政府的政治新寵?而許多投資中國大陸的商人也被折騰得一顆心有如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在中國投資到底安全嗎?這種昨為座上賓,今為階下囚的命運什麼時候也會降臨我的頭上?」

其實,中國政府與新富人之間這種看起來令人眼花繚亂的關係,完全是由於中國社會轉型期新富人致富的「中國特色」所注定的。中國的經濟改革其實就是「以權力創造市場」的過程,這一過程沿著兩條線路推進:一方面將原來以「黑市」形式存在的「第二經濟」合法化;另一方面是再分配權力從某些領域撤出,讓市場力量發揮作用。

在這一進程中,國家壟斷雖有所減弱,但仍控制大部分政治經濟資源,官員仍掌握著大量再分配權力,私人經濟的發展取決於它們與官場關係的密切程度。商人們最好的經營策略是與政府部門做生意,從制度轉軌過程中賺取部分壟斷租金,盈利更像是國家權力庇護和施舍的結果,可以說,在當今中國, 「官員是造就國王的人」。

在官員與商人相互依存關係的形成過程中,財富越來越成為權力的攫取對象,但卻還遠未成為獨立的社會力量。私人經濟對於再分配權力的依附性,決定了金錢勢力在國家權力面前還缺乏獨立性,也正因其缺乏獨立性,富人們雖然非常富裕,卻缺乏安全感,這是中國近年來富人們大量移居海外,中國大量資本外逃的原因。

這幾個富人成為階下囚各有因由。仰融利用一些外界無法知曉的因素成功地逃到國外--他的落網可能會導致某一區域或某一層級的官僚系統癱瘓,為了「愛護黨的幹部」,有關方面有意放行。

楊斌投靠金正日,想利用一場非常複雜的政治賭博保護自己,卻觸怒了中國當局;而周正毅是因為「拆遷」讓眾多平民破產,逼得他們為了生存不惜拚個魚死網破。至於周本人是否會被「繩之以法」,最終得視中共政界大鱷們博奕的結果。但從他們幾個致富的途徑中卻可以窺出中國新富們最典型的「登龍術」:股市(當然要靠種種黑幕手法),房地產,與銀行合謀貸款進行各種「空手套白狼」的遊戲。而這幾個部門正好是政府權力干預得最多的地方。

中國政府絕非好政府,但表面上畢竟暫時還不敢將貪污腐敗作為立國原則,還得制定一些法律作表面文章,以向國際社會表示自己並非文明化程度不高的前現代國家,與柬埔寨、北韓、蘇丹等國家多少有些區別。由於這一點,再加上政治利益集團因利益而分立,都在努力抓別人的把柄,以爭取更多的利益,於是反貪污腐敗成了打擊對手、爭奪利益的最佳藉口。

每一個新富落網,引發的必然是一連串政治地震。可以說,這些富豪們演繹的故事只是中國當代政治經濟戲劇中的一幕而已,既非第一幕,也不是最後一幕,目前在台下觀戲的人說不定哪天就又成為戲中人物。

要言之,中國現在的政治制度決定了中國的富豪們其興也暴,其亡也速的命運。這架政治絞肉機每天製造大量的肉羹,今天的幸運者可以分一杯羹,而明天說不定又成為被別人分食的肉羹。所謂「法律」,在中國只是政府手中的工具與道具,絕對不是弱者與失敗者(包括這些曾經雄睨一時的富豪們在內)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的工具。

只要中國的企業家與商人們還醉心於「為商須學胡學岩」,滿足於通過權錢交易積累財富,即使從蟲蛹化成了翩翩起舞的蝴蝶,最後也難保自己不步賴昌星、楊斌、周正毅的後塵,在監獄裡體會「獄卒之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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