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嫖,抓的是什麼
在建國以後到80年代以前,色情業,作為一個行業,在中國基本消失了.但女人本身攜帶的資源與權力和物質的交換卻從來都沒有停止過.越是需要物質和權力的女人,在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的時候,越容易通過本身的資源來解決問題.只不過,在大家都窮的時候,交換的可能不是金錢,而是幾張糧票、或是城鎮戶口之類的東西.......在改革開放以後,尤其是90年代以後,隨著社會環境的寬鬆,經濟的迅速發展,物質的豐富、媒體的描述使所有人的「見識」和慾望在爆發增長,但同時,社會機會的不平衡,貧富差距的拉大,使社會中很大部分的人的收入與自己的慾望不成正比。
滿足客戶的需求,就是市場。無論是非法的還是合法的,只要有利潤,就有人去做。
於是,色情業,這個古老而又嶄新的行業,重新在中國「生機昂然」了。這個市場的龐大, 你要是現在走在除西藏地區之外的任何一個縣城以上的城市,如果找不到色情服務場所的話,一定是你的眼睛瞎了、耳朵聾了、鼻子也失靈了。
據估計,中國現在的妓女數量在百萬以上.每個城市都有大量的洗頭房、歌舞廳等妓女雲集的場所,這已經是不用否認的事實了。前兩天我問一個警察界的朋友,我們這個地方(一個沿海縣級市,市區人口20萬左右)市區內有沒有200個以上的「雞」,他說肯定不止這麼多。
中國法律禁止賣淫嫖娼,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第三十條 嚴厲禁止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宿暗娼,違者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嫖宿不滿十四歲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強姦罪論處。
那麼,這條法律執行得怎麼樣呢,我可以告訴你,這大概是處了交通管理以外,所有中國法律中執行最頻繁也最快的法律。至少,從我所在的地區來看,是這樣的。其原因最簡單啊:
1、被發現的當事人,也就是嫖客,很少有人願意聲張,誰丟得起那人啊。大都罰款了事。
2、證據確卓,一般都是「當場抓獲」。
3、這是治安人員非常願意進行的執法活動,因為上面的「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舉個例子:
我工作單位的旁邊就是個警區,和很多治安人員都是朋友。他們每天晚上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抓嫖」,而且幾乎每天都有「戰功」,很少落空。一天,我問了一個警區治安人員的朋友幾個問題:
我:你們這幾天晚上都幹什麼啊?
他:還能幹什麼,抓嫖啊!
我:容易抓嗎?
他:有內線。沒內線怎麼抓?
我:什麼內線?「妓女「嗎
他:恩。有的是其他的人。一抓一個准。
我:呵呵,抓了怎麼辦?5000塊錢?
他:沒那麼些。有的3000,有的2000,有的講攏講攏1千來塊錢也就過去了。
我:你們開票嗎?
他:當然開了。
我:那你們罰款的錢都交局裡嗎?
他:不是,按規定可以留一部分。要不誰幹啊。
我:你們抓了嫖客,還處罰妓女嗎?
他:一般不,大多跟我們都很熟。
這時候,旁邊我的同事忽然問:「哎,這兩天怎麼不見XXX(一個原來治安人員的名字)了?」
他:他不幹了,老長時間了。
同事:怎麼了?
他:這個傢伙,跟個「小妓」挂拉上了,光我去抓嫖的時候就抓到他四五次。哪個「小妓」才20歲。後來他就被開了。
其實,像這樣進行過「抓嫖」的基層警區和治安人員,在全國各地不在少數甚至可以說是大多數。我們已經在各地的媒體和身邊的故事中耳熟能詳了。曾有國內報導南方某縣公安局為了消化自己的經費赤字,給下級佈置抓嫖任務,必須罰夠多少多少錢。最後有的民警和治安人員竟然與妓女勾結,由妓女上街拉人,他們立即抓嫖,甚至只要被妓女拉住手根本沒嫖過的也要屈打成招。
執法者打人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前段時間還出了個某大學教授「因被抓嫖不服管教跳車身亡」的事件,該案件有眾多疑點,有人舉證認為他不是自己跳下車,而是被毆打後推下車的,但目前尚為見有定論。
現在的色情行業在如此密度的打擊下,仍然保持著「高速的增長」,成為令人嘆為觀止的「新興行業」。如果全國有100萬從業人員,按最保守的數字,如果每個從業人員每年收入3萬元算,那麼這個行業收入竟高達300億元,從沿海地區的估計來看,數字恐怕要高過幾倍。的筆者分析如下:
1、龐大的市場,色情行業的易作和高利潤。1間房子(甚至沒有房子、租賓館)1個或幾個服務人員、1張床,就是最基本的要素了。可謂低投入,高回報。可謂「投資少,見效快」。有利潤就有人干,再說,從一般公民的角度來講,這也不是什麼大事情,一般的賣淫嫖娼夠不上刑事犯罪。
2、抓嫖可以罰款,有獎金,治安人員特別願意「執法」。但較少處罰妓女,很多妓女和從業人員都是「線人」(有的是有獎金的啊)
3、許多半官方的機構、鉅賈也在承辦「高級」的「娛樂業」,直接受到各方面的保護。幾乎每個地方都有些一般治安人員查不了或者查也查不到什麼的「娛樂業」。一般被抓到的「嫖」,大都是相對弱小的小「娛樂業」。
其實,色情業的存在和發展已經成為事實,雖然在法律上他是違法的,但不論打擊多少次,它的存在和發展壯大卻是耗無疑問的。社會治安的執法是為了什麼,是為了震懾犯罪,減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而「抓嫖」,(請注意,不是「抓娼」),在法律意義上的執法已經在大多數地方變成了罰款,變成了執法人員的獎金來源。因此,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執法人員會和色情行業的從業人員「很熟、很默契」。
在這裡,關於「賣淫和嫖娼」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與現實一起構成了一個很滑稽的怪圈-------
演化1、法律宣布--賣淫和嫖娼是違法的,----是應當堅決予以禁止的-----是要受到拘留和罰款的----是要被罰款(很少有人被拘留)的---1000-5000元---繼續從業
演化2、執法是要人民配合的---是需要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舉報的-----妓女和色情行業從業人員也是人民----所以妓女可以是線人---她們的違法是可以不追究的---保護了妓女----就可以讓人來繼續嫖----抓住來嫖的部分人------罰款1000-5000元---繼續從業
演化3、有需求就有市場----色情行業是存在的並且是發展壯大的----法律宣布--賣淫和嫖娼是違法的-----因此色情業是不可以被當做一個行業正式存在的---是不可以成立專門機構對其進行管理的----因此,色情業是由非法個人和組織進行經營的---是混亂和無序的--容易導致性病的蔓延、導致黑社會的發展等等----是危害社會治安的---是應當堅決予以禁止的-----是要受到拘留和罰款的----是要被罰款(很少有人被拘留)的--- 1000-5000元---繼續繼續從業----性病蔓延、道德淪喪(不只是嫖客啊、是缺錢的資源攜帶者以及周圍的其他人啊)、黑社會發展---基層治安機構的腐敗和畸變。
有需求就有市場,隨著中國經濟和文化多樣化的發展,大量的流動人口和社會階層的分化,社會競爭在加劇,國人結婚年齡的普遍推遲、婚姻危機和離婚率的提高等等,都在客觀上為色情行業提供了條件。
色情行業的長期存在,相信是很長時期無法改變的事實了。社會貧富差距的加劇,是個根本性的問題,是客觀的和不容迴避的。如果人人都是富翁,誰願意去做妓女?當然,使社會更加公平和富裕,會減少性的交易。以前都說舊社會是逼良為娼,是以人身自由為代價的。而現在出現的大量自由色情行業從業者,從事得更像是自願的職業,更像市場上的交易。新的問題出現了,那麼我們該怎麼處理呢?相信沒有人願意說,不去管他,那麼怎麼管呢?這是個兩難甚至是多難的問題。
由法律和政府去管理它,可以說,現有的法規和管理體制,對於色情行業這個問題,用罰款取代管理,是基本上無能為力的,甚至在現實的執法中走向了問題的反面,不但沒有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反而導致了大量的錯誤執法和腐敗。你不去執法只是色情業的人違法,去執法只是對嫖客罰款、放鬆對妓女的處罰甚至與從業者相互勾結,又創造了一個陷阱,對嫖客的陷阱,使自己成為腐敗分子和黑社會的保護者。
或許,除了我們高喊提高執法者素質和依法行政之外,還應該根本上去想想。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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